IPO與公募新股

私募資產管理公司或全權委託投資公司也能參與新股需求預測嗎?

可以參與,但根據2025年韓國金融投資協會規定修訂,條件有所加強。登記一般私募集合投資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須在登記後滿2年且運用財產最近3個月日均估值在50億韓元以上,或該估值在300億韓元以上,才能以自有財產或集合投資財產參與。

即使不滿足上述條件,在對獲配股票承諾鎖定3個月以上等情況下,也可以以集合投資財產參與;全權委託投資公司也適用類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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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