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ting Started

辦理與使用流程

BNB資產管理的服務從諮詢開始,依序經過投資者確認、說明與簽約、投資管理與報告,直至贖回與終止合同。由於各項服務的辦理窗口與流程略有不同,我們整理了每個階段需要確認與準備的內容。

Two Channels

辦理窗口因服務而異

Funds

一般私募基金 · 透過銷售機構

基金須透過證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銷售機構認購。銷售機構負責辦理合格投資者確認及商品說明程序,本網站不提供認購。BNB基金的銷售機構共11家(截至2026年3月31日)。

Mandates & Advice

全權委託投資·投資顧問 · 與BNB直接簽約

全權委託投資與投資顧問由客戶與BNB資產管理直接簽訂合同。諮詢請透過總機或公司電子郵件信箱聯絡。

Step by Step

五個步驟了解辦理流程

各步驟的順序相同,確認的內容因服務而異。

  1. 01

    Consultation

    諮詢

    確認投資目的及您所需的服務範圍。

    一般私募基金
    認購諮詢可向各基金的銷售機構洽詢。有關公司及基金資訊查閱的問題,請致電BNB總機。
    全權委託投資
    了解機構的投資目的與規模、可投資範圍及限制條件。
    投資顧問
    了解您的投資目的、關注領域及希望獲得顧問建議的範圍。
  2. 02

    Verification

    投資者確認

    確認您是否為可使用該服務的投資者,以及您的投資屬性。

    一般私募基金
    由銷售機構確認是否屬於合格投資者。合格投資者中的一般金融消費者,可要求適用適合性·適當性原則。
    全權委託投資
    確認是否屬於《資本市場法施行令》第271條第1款規定的專業機構投資者。
    投資顧問
    對一般投資者,確認其投資目的、財產狀況與投資經驗,以掌握其投資屬性。
  3. 03

    Explanation & Contract

    說明與簽約

    說明重要內容與風險,並交付合同文件。

    一般私募基金
    透過集合投資規約及說明資料,確認投資策略、報酬與費用、贖回條件及主要風險。一般投資者將獲提供核心產品說明書。
    全權委託投資
    說明服務內容、投資風險及報酬結構,共同訂定投資範圍、管理方針、投資限制及報告方式後,交付合同文本。
    投資顧問
    說明顧問的內容與範圍、投資風險及報酬後,簽訂投資顧問合同並交付合同文本。
  4. 04

    Management & Reporting

    投資管理與報告

    在約定範圍內進行投資管理或提供顧問建議,並確保您能查詢相關內容。

    一般私募基金
    基金財產由信託業者(保管機構)保管,基準價(淨值)由基金行政管理機構計算。基準價與持有餘額可透過銷售機構查詢。
    全權委託投資
    委託資產存放於您名下的帳戶,投資明細與結果依合同約定的方式與週期向您報告。
    投資顧問
    依合同約定的範圍與方式提供分析與意見。投資決策與交易由您自行辦理。
  5. 05

    Redemption & Termination

    贖回·終止合同

    事先確認結束投資的方式與條件。

    一般私募基金
    開放式基金可依集合投資規約規定的條件贖回,並可能收取贖回費。封閉式基金於到期前不可贖回。
    全權委託投資
    您可以要求變更投資管理方式或終止合同。請事先確認終止時所持資產的處理方式。
    投資顧問
    合同期間與終止條件可於合同中確認。市場狀況或目標改變時,雙方將共同重新檢視顧問方向。

What to Prepare

建議事先準備的事項

具體文件因銷售機構、簽約窗口及投資者類型而異。一般而言,事先整理以下內容,可讓諮詢更加順利。

  • 身分驗證資料

    個人·法人實名驗證所需的資料。具體文件將由辦理窗口告知。

  • 投資者資訊

    用於確認投資屬性的資訊,如投資目的、財產狀況與投資經驗等。

  • 專業投資者證明(如適用)

    以專業投資者身分投資時,可能需要提供專業投資者認定的相關證明。

  • 投資管理條件(全權委託投資)

    擬於合同中約定的投資管理條件,如投資範圍、管理方針、投資限制及報告方式等。

Your Rights

投資者可行使的權利

  1. 01

    要求說明的權利

    為理解商品的重要事項,您可以要求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2. 02

    撤回申請權

    一般投資者可於法令規定的期間內,撤回投資顧問合同等的申請(同法第46條)。

  3. 03

    違法合同終止權

    如合同係違反銷售規範而簽訂,您可於知悉違規事實之日起1年內(且自簽約日起5年內)要求終止合同(同法第47條)。

  4. 04

    資料查閱請求權

    為透過爭議調處或訴訟等途徑尋求權利救濟,您可以要求查閱金融機構記錄並保存的資料(同法第28條)。

  5. 05

    帳簿·文件查閱請求

    基金投資者可請求查閱與本人相關的集合投資財產帳簿及文件,此規定同樣適用於一般私募基金(《資本市場法》第91條)。

  6. 06

    申請爭議調處

    如發生爭議,可向韓國金融監督院(電話1332,免撥區碼)申請爭議調處。

FAQ

常見問題

Q可以直接在官網認購基金嗎?

不可以。基金須透過證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銷售機構認購,本網站不提供認購功能。

Q在哪裡查詢已認購基金的狀況?

基準價(淨值)與持有餘額可透過您認購時的銷售機構查詢。

Q如何取得全權委託投資的管理報告?

報告的方式與週期於全權委託投資合同中約定。帳戶交易明細亦可透過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

Q諮詢前宜先整理哪些內容?

事先整理好投資目的、可投資期間及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可讓諮詢更加順利。如考慮私募基金,也請事先確認合格投資者條件。

注意事項

  • 本頁為一般性的辦理流程說明,實際流程與所需文件可能因銷售機構、合同內容及相關法令而有所不同。本頁並非針對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投資招攬。
  • 本公司的基金為僅限合格投資者投資的一般私募基金。依《存款人保護法》,集合投資證券不受保護,可能發生投資本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