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ds
一般私募基金 · 透過銷售機構
基金須透過證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銷售機構認購。銷售機構負責辦理合格投資者確認及商品說明程序,本網站不提供認購。BNB基金的銷售機構共11家(截至2026年3月31日)。
Getting Started
BNB資產管理的服務從諮詢開始,依序經過投資者確認、說明與簽約、投資管理與報告,直至贖回與終止合同。由於各項服務的辦理窗口與流程略有不同,我們整理了每個階段需要確認與準備的內容。
Two Chann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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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須透過證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銷售機構認購。銷售機構負責辦理合格投資者確認及商品說明程序,本網站不提供認購。BNB基金的銷售機構共11家(截至2026年3月31日)。
Mandates & Advice
全權委託投資與投資顧問由客戶與BNB資產管理直接簽訂合同。諮詢請透過總機或公司電子郵件信箱聯絡。
Step by Step
各步驟的順序相同,確認的內容因服務而異。
Consultation
確認投資目的及您所需的服務範圍。
Verification
確認您是否為可使用該服務的投資者,以及您的投資屬性。
Explanation & Contract
說明重要內容與風險,並交付合同文件。
Management & Reporting
在約定範圍內進行投資管理或提供顧問建議,並確保您能查詢相關內容。
Redemption & Termination
事先確認結束投資的方式與條件。
What to Prepare
具體文件因銷售機構、簽約窗口及投資者類型而異。一般而言,事先整理以下內容,可讓諮詢更加順利。
個人·法人實名驗證所需的資料。具體文件將由辦理窗口告知。
用於確認投資屬性的資訊,如投資目的、財產狀況與投資經驗等。
以專業投資者身分投資時,可能需要提供專業投資者認定的相關證明。
擬於合同中約定的投資管理條件,如投資範圍、管理方針、投資限制及報告方式等。
Your Rights
為理解商品的重要事項,您可以要求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一般投資者可於法令規定的期間內,撤回投資顧問合同等的申請(同法第46條)。
如合同係違反銷售規範而簽訂,您可於知悉違規事實之日起1年內(且自簽約日起5年內)要求終止合同(同法第47條)。
為透過爭議調處或訴訟等途徑尋求權利救濟,您可以要求查閱金融機構記錄並保存的資料(同法第28條)。
基金投資者可請求查閱與本人相關的集合投資財產帳簿及文件,此規定同樣適用於一般私募基金(《資本市場法》第91條)。
如發生爭議,可向韓國金融監督院(電話1332,免撥區碼)申請爭議調處。
FAQ
不可以。基金須透過證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銷售機構認購,本網站不提供認購功能。
基準價(淨值)與持有餘額可透過您認購時的銷售機構查詢。
報告的方式與週期於全權委託投資合同中約定。帳戶交易明細亦可透過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
事先整理好投資目的、可投資期間及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可讓諮詢更加順利。如考慮私募基金,也請事先確認合格投資者條件。
提供有關公司、資訊披露及制度的一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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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投資勸誘。如需個別諮詢,請致電代表電話 +82-2-476-4840。您的提問僅用於答覆,不會被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