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接受投資者對金融投資產品等投資判斷的全部或部分委託,按投資者分別管理,並考慮該投資者的財產狀況、投資目的等,取得、處置金融投資產品等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管理(《資本市場與金融投資業法》第6條,以下簡稱《資本市場法》)
Discretionary Management
全權委託投資,是將投資管理的判斷交由BNB的合同。從參與新股詢價到上市後的賣出,我們在按客戶區分的帳戶中,以連貫的流程進行管理。與客戶所託付判斷的分量相稱,我們力求程序清晰、報告明確。
全權委託投資
接受投資者對金融投資產品等投資判斷的全部或部分委託,按投資者分別管理,並考慮該投資者的財產狀況、投資目的等,取得、處置金融投資產品等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管理(《資本市場與金融投資業法》第6條,以下簡稱《資本市場法》)
IPO新股全權委託投資服務,是由客戶將投資判斷與管理委託給本公司,本公司針對IPO新股及上市前後的投資機會直接執行申購、配售與交易的服務。從機構詢價參與策略到上市後的賣出策略,提供全流程一體化管理。
韓國國內新上市的IPO新股、Pre-IPO及夾層證券(CB、BW等)關聯投資、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等
《資本市場法施行令》第271條第1款規定的專業機構投資者
適用對象
全權委託投資服務以《資本市場法施行令》第271條第1款規定的專業機構投資者為對象,尤其適合以下機構。
新股投資日程緊湊,從詢價、申購、配售到賣出,環環相扣的實務工作繁多。適合需要將這一流程委託給資產管理公司的機構。
適合希望在與既有管理資產相區分的帳戶中管理新股及上市前後投資,並單獨查看其業績的情形。
適合希望在合同中明確投資範圍、限制與管理方針,並在此框架內獲得一貫管理的情形。
您所獲得的
全權委託投資是將投資判斷委託給我們的合同。以下具體說明受託的判斷在怎樣的架構中處理,以及BNB的IPO專業全權委託能為機構客戶提供什麼。
從分析發行企業、參與詢價、申購與配售到上市後賣出,由同一投資團隊按同一流程連續作出判斷。階段轉換之時,判斷依據也不會中斷。
對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合併下單並進行分配時,同樣準用BNB的事前資產分配規定,按照下單前確定的標準在各帳戶之間分配結果。成交數量少於訂單數量時的分配,須經合規負責人確認。
限售承諾優先配售、詢價參與資格完善等新股配售制度持續變化。我們根據變化後的標準判斷是否參與、申報價格以及是否提出限售承諾。
在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與限制之內進行投資管理。交易前通過事前合規檢查(Pre-Compliance)預先篩除違反法規及限額的情形,並依照止損(Loss-cut)原則限制個股損失的擴大。
獨立於投資部門的合規負責人兼任風險管理負責人,合規團隊在投資前、投資中、投資後各階段進行交叉檢查。
委託資產存放於客戶名下的帳戶,投資明細與結果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週期進行報告。交易明細也可通過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
整合管理
新股全權委託投資會在多個階段處理同一只個股,每一階段都建立在前一階段的判斷之上。
以證券申報書、IR資料及可比公司分析為基礎,審視企業價值與發行價格的合理性。
確定報價與數量後參與機構詢價。是否提出限售承諾,亦在此階段判斷。
發行價格確定後,經申購獲得股份配售,並辦理繳款。
綜合考慮上市後的價格、供求與限售期,按照事先制定的情景判斷賣出時點。
可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一併管理Pre-IPO與夾層證券(CB、BW等)關聯投資,以及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
新股如何配售
新股按照規定比例分別配售給多個投資者群體。在機構投資者的份額之內,還適用有關限售承諾與政策性基金的標準,因此新股全權委託投資管理須從理解這一結構開始。以下整理了金融委員會資料所載的現行配售標準。
KOSPI市場 25% · KOSDAQ市場 25%
配售給個人等一般申購者的份額。即使基石投資者制度施行,這一份額也不會改變。
KOSPI市場 20% · KOSDAQ市場 0~20%
配售給由發行人高管及員工組成的員工持股組合的份額。
KOSPI市場 5% · KOSDAQ市場 10%
將一定比例以上資產投資於低信用等級債券等的政策性基金。自2025年7月起,僅對作出15日以上限售承諾的股份適用單獨配售。
KOSDAQ市場 30%
將基金財產的50%以上投資於創投企業等的基金,僅在KOSDAQ新股中享有優先配售。與高收益基金相同,僅對作出15日以上限售承諾的股份適用。
KOSPI市場 50% · KOSDAQ市場 15~35%
資產管理公司、全權委託投資業者、退休基金等參與詢價的機構投資者的份額。機構投資者獲配股份中一定比例(自2026年起為40%)以上,優先配售給作出限售承諾的機構投資者。
流程
瞭解機構的投資目的與規模、可投資範圍及限制條件。
確認是否屬於專業機構投資者,並說明服務內容、投資風險及報酬結構。
共同確定投資範圍、管理方針、投資限制、報告方式等投資管理條件。
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合同並交付合同文本。委託資產在客戶名下的帳戶中管理。
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按照BNB的投資流程,執行詢價參與、申購與配售,以及上市後交易。
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與週期報告投資明細與結果。必要時,雙方共同重新檢視投資管理條件。
簽約之前
全權委託投資服務以專業機構投資者為對象。簽約前將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請在合同中確認投資於何種資產、在何種限額之內。
請確認委託報酬的計算方式與支付時間,以及交易手續費等投資管理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投資結果隨市場環境與資產價格波動而變化,投資本金不受保障。新股可能因限售承諾在一定期間內受到賣出限制;非上市股票與夾層證券可能難以在預期時點處置。
合同於簽訂時交付。投資管理報告的方式與週期亦在合同中約定。
請事先確認解約程序,以及解約時所持資產的處理方式。
常見問答
全權委託投資是將投資判斷的全部或部分委託給BNB,由BNB直接執行申購與交易的服務。投資顧問則是由BNB提供意見與策略,實際投資執行由客戶自行完成的服務。
委託資產存放於客戶名下的帳戶。BNB依據合同負責投資判斷與交易,並不直接保管客戶財產。
BNB的全權委託投資服務以《資本市場法施行令》第271條第1款規定的專業機構投資者為對象。投資顧問服務則一般投資者亦可使用。
我們將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與週期報告投資明細與結果。帳戶交易明細亦可通過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
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的損益歸屬於客戶。投資結果可能隨市場環境與資產價格波動而變化,投資本金不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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