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投资·Pre-IPO·SPAC

亏损企业也可以通过SPAC合并上市吗?

SPAC合并审查以一般新上市标准为基础,但由于上市保荐人无法履行Put-back期权,不适用未实现盈利企业和商业模式企业特例。

另一方面,合并对象为技术成长企业的,可以适用技术评估特例要件进行审查,但外国企业和商业模式特例企业不能作为合并对象。此外,以现金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并对价的合并不予认可(以KOSDAQ市场、韩国交易所2026年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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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信息,并非投资建议。制度与税率可能变化,请同时参阅出处机构的最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