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ting Started

办理与使用流程

BNB资产管理的服务从咨询开始,依次经过投资者确认、说明与签约、投资管理与报告,直至赎回与解约。由于各项服务的办理渠道与流程略有不同,我们整理了每个阶段需要确认和准备的内容。

Two Channels

办理渠道因服务而异

Funds

一般私募基金 · 通过销售机构

基金须通过证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销售机构认购。销售机构负责办理合格投资者确认及产品说明程序,本网站不提供认购。BNB基金的销售机构共11家(截至2026年3月31日)。

Mandates & Advice

全权委托投资·投资咨询 · 与BNB直接签约

全权委托投资与投资咨询由客户与BNB资产管理直接签订合同。咨询请通过总机或公司邮箱联系。

Step by Step

五个步骤了解办理流程

各步骤的顺序相同,确认的内容因服务而异。

  1. 01

    Consultation

    咨询

    确认投资目的及您所需的服务范围。

    一般私募基金
    认购咨询可向各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有关公司及基金信息查阅的问询,请致电BNB总机。
    全权委托投资
    了解机构的投资目的与规模、可投资范围及限制条件。
    投资咨询
    了解您的投资目的、关注领域及希望获得咨询的范围。
  2. 02

    Verification

    投资者确认

    确认您是否属于可使用该服务的投资者,以及您的风险偏好。

    一般私募基金
    由销售机构确认是否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中的一般金融消费者可要求适用适合性·适当性原则。
    全权委托投资
    确认是否属于《资本市场法施行令》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投资咨询
    对一般投资者,确认其投资目的、财产状况与投资经验,以把握其风险偏好。
  3. 03

    Explanation & Contract

    说明与签约

    说明重要内容与风险,并交付合同文件。

    一般私募基金
    通过集合投资规约及说明资料,确认投资策略、报酬与费用、赎回条件及主要风险。一般投资者将获得核心产品说明书。
    全权委托投资
    说明服务内容、投资风险及报酬结构,共同确定投资范围、管理方针、投资限制及报告方式后,交付合同文本。
    投资咨询
    说明咨询的内容与范围、投资风险及报酬后,签订投资咨询合同并交付合同文本。
  4. 04

    Management & Reporting

    投资管理与报告

    在约定范围内进行投资管理或提供咨询,并确保您可以查询相关内容。

    一般私募基金
    基金财产由信托业者(托管机构)保管,基准价由基金行政管理机构计算。基准价与持有余额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
    全权委托投资
    委托资产存放于您名下的账户,投资明细与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周期向您报告。
    投资咨询
    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与方式提供分析与意见。投资决策与交易由您自行完成。
  5. 05

    Redemption & Termination

    赎回·解约

    事先确认结束投资的方式与条件。

    一般私募基金
    开放式基金可按照集合投资规约规定的条件赎回,并可能收取赎回费。封闭式基金在到期前不可赎回。
    全权委托投资
    您可以要求变更投资管理方式或解除合同。请事先确认解约时所持资产的处理方式。
    投资咨询
    合同期限与解约条件可在合同中确认。市场状况或目标发生变化时,双方将共同重新检视咨询方向。

What to Prepare

建议事先准备的内容

具体文件因销售机构、签约渠道及投资者类型而异。一般而言,事先整理以下内容会使咨询更加顺利。

  • 身份核实资料

    个人·法人实名核实所需的资料。具体文件将由办理渠道告知。

  • 投资者信息

    用于确认风险偏好的信息,如投资目的、财产状况与投资经验等。

  • 专业投资者证明(如适用)

    以专业投资者身份投资时,可能需要提供专业投资者认定的相关证明。

  • 投资管理条件(全权委托投资)

    拟在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管理条件,如投资范围、管理方针、投资限制及报告方式等。

Your Rights

投资者可行使的权利

  1. 01

    要求说明的权利

    为理解产品的重要事项,您可以要求作出说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

  2. 02

    撤回申请权

    一般投资者可在法令规定的期限内,撤回投资咨询合同等的申请(同法第46条)。

  3. 03

    违法合同解除权

    如合同系违反销售规定而签订,您可在知悉违规事实之日起1年内(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要求解除合同(同法第47条)。

  4. 04

    资料查阅请求权

    为通过纠纷调解或诉讼等途径寻求权利救济,您可以要求查阅金融公司记录并保存的资料(同法第28条)。

  5. 05

    账簿·文件查阅请求

    基金投资者可请求查阅与本人相关的集合投资财产账簿及文件,该规定同样适用于一般私募基金(《资本市场法》第91条)。

  6. 06

    申请纠纷调解

    如发生纠纷,可向韩国金融监督院(电话1332,无需拨区号)申请纠纷调解。

FAQ

常见问题

Q可以直接在官网认购基金吗?

不可以。基金须通过证券公司等各基金的销售机构认购,本网站不提供认购功能。

Q在哪里查询已认购基金的状况?

基准价与持有余额可通过您认购时的销售机构查询。

Q如何获得全权委托投资的管理报告?

报告的方式与周期在全权委托投资合同中约定。账户交易明细亦可通过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

Q咨询前应事先整理哪些内容?

事先整理好投资目的、可投资期限及可承受的风险水平,会使咨询更加顺利。如考虑私募基金,也请事先确认合格投资者条件。

注意事项

  • 本页为一般性的办理流程说明,实际流程与所需文件可能因销售机构、合同内容及相关法令而有所不同。本页并非针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推介。
  • 本公司的基金为仅限合格投资者投资的一般私募基金。根据《存款人保护法》,集合投资证券不受保护,可能发生投资本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