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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问答
从IPO与公募新股、KOSDAQ创投基金、夹层投资·Pre-IPO·SPAC,到私募基金、股票、税务、投资者保护、债券与资产配置,围绕BNB深耕的投资领域,以10个主题、500多个问答整理金融知识。AI咨询还结合公司问答,依据1,000多条问答为您解答。
527个问题
01
IPO与公募新股
本栏目整理了投资公募新股前应了解的内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程序与上市条件,需求预测(询价)、发行价确定与配售方式,锁定义务以及上市后股价波动风险等。公募条件因每次公募而异,请务必查阅相应企业的证券申报书和投资说明书。
Q什么是IPO(首次公开发行)?
IPO是指企业为在证券市场上市等目的,首次向不特定多数投资者公开出售股票的程序。其方式包括向投资者募集新发行的股票,或将少数股东持有的现有股票向公众分散出售。由此,企业所有权得以分散,融资能力也得到提高。
Q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是一回事吗?
两者常被当作同义词使用,但严格来说并不相同。上市是赋予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企业证券在有价证券市场、KOSDAQ、KONEX市场交易的资格;首次公开发行则是通过公募(募集、出售)分散股权并定期公示企业信息。自1999年4月起,上市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分离,由交易所实质性地进行上市审查。
Q上市后,韩国交易所会为该公司的价值作担保吗?
不会。上市只是允许满足条件的企业股票在证券市场交易,并不意味着韩国交易所为该股票的价值作担保。上市后的股价会随企业业绩和市场状况而变化,投资判断的责任在于投资者本人。
Q企业为什么要上市?
上市后可以通过公募筹集资金,上市后也更容易通过公募增资等方式筹措资金。上市还能提升企业宣传效果和公信力,有利于招聘优秀人才,并享有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上市后企业须履行公示义务,并接受投资者、市场和监管机构的监督,作为上市公司的责任也随之加重。
QIPO按什么程序进行?
一般按“主承销商尽职调查 → 韩国交易所上市预备审查 → 金融监督院审查、受理证券申报书 → 机构投资者需求预测(询价) → 确定发行价 → 认购与配售 → 上市并开始交易”的顺序进行。主承销商根据尽职调查提出预期发行价区间,并结合需求预测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
Q什么是上市预备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上市预备审查是审查拟上市企业是否满足交易所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程序。以有价证券市场为准,交易所对韩国国内企业须在受理申请书后45个营业日内通知结果,并说明从申请预备审查到新上市约需4个月。满足一定条件的优质企业可适用将审查期限缩短至20个营业日的快速通道;如需追加审查,期限可能延长。
Q上市审查看哪些方面?
交易所首先确认营业活动期间、企业规模、股权分散、经营业绩等外在的形式审查要件。不满足形式要件的,不能申请预备审查。满足形式要件后,再综合审查企业的持续性、经营透明性、经营稳定性、投资者保护等实质审查要件。
Q有价证券市场(KOSPI)的上市条件大致是怎样的?
根据韩国交易所2025年指南,上市条件包括设立后3年以上的营业活动期间、自有资本300亿韩元以上、拟上市股份数100万股以上等。此外,一般股东须在500人以上,并须满足一般股东持股比例等股权分散要件,以及销售额、利润、市值等经营业绩要件中的一项。具体标准可能修订,请查阅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定。
QKOSDAQ的上市条件与KOSPI有什么不同?
KOSDAQ市场是以中小企业、风险企业、成长型企业为主的市场,自2018年起废除了经营年限、规模、资本侵蚀等要件,并改进形式要件以反映未来成长性。上市通道分为以盈利能力、销售额、市场评价、成长性等为标准的一般企业(含风险企业),以及接受技术评估或上市保荐人推荐的技术成长企业。此外还须满足小股东500人以上等股权分散要件。
QKONEX市场是什么样的市场?
Q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起什么作用?
主承销商是为证券顺利发行而统筹企业分析、股票承销、认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牵头主承销商对认购数量的配售等拥有决定权。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牵头主承销合同须包括确认和调查经营业绩及财务稳健性、财务与会计指导、协商上市条件、检查证券申报书记载事项、检查最大股东声誉等内容。牵头主承销合同原则上须在申请上市预备审查2个月前签订。
Q什么是证券申报书?何时提交?
证券申报书是在募集、出售证券之前向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提交的文件,载有募集、出售相关事项和发行人相关事项。募集、出售金额在10亿韩元以上的须提交,申报书未被受理的,不得进行募集、出售。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更正申报书的,自要求之日起视为未受理。
Q提交证券申报书后可以马上认购吗?
不可以。证券申报书须自受理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间后才生效。根据施行规则,募集、出售股权证券的,原则上须经过15日;股票上市法人的股票为10日;股东配售、第三方配售方式为7日。如果提交变更发行价等内容的更正申报书,生效日可能会重新确定。
Q在哪里可以查看投资说明书和证券发行业绩报告?
投资公募新股所需的投资说明书和证券发行业绩报告,可以在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DART,dart.fss.or.kr)查看。投资说明书中载有发行价计算依据和投资风险,需求预测(询价)后提交的更正投资说明书中载有需求预测结果。在认购和缴款结束后提交的证券发行业绩报告中,可以确认认购竞争率和机构投资者的锁定期承诺情况。
Q什么是需求预测?
需求预测(询价)是为确定发行价,由牵头主承销商提出预期发行价区间,并向机构投资者了解其希望买入的价格和数量等需求的程序。这是在一般认购之前调查机构需求,以找到供需相符的合理价格的方式,在海外也被广泛采用。发行公司的员工持股组合成员和承销公司等不得参与需求预测。
Q发行价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发行价通过以下方法之一确定:①承销公司与发行公司协商确定单一价格;②结合机构投资者需求预测(询价)结果协商确定;③、④以机构投资者为对象的拍卖(竞价)方式。以需求预测方式确定时,牵头主承销商须制定并遵守关于发行价确定方法和程序的内部标准,如有不同确定方式,须以书面形式留存依据。
Q预期发行价区间是如何计算的?
主承销商使用绝对估值法或与同类企业比较的相对估值法等评估企业价值,计算预期发行价区间。最终发行价参考该区间,经机构投资者需求预测(询价)后确定。发行价的计算依据可以在投资说明书“承销人意见”中的“关于发行价的意见”部分确认。
Q发行价定得过高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发行价高于合理水平,上市后股价可能跌破发行价等,对投资收益产生负面影响。金融监督院过去的分析显示,公募规模越大、需求预测和认购竞争率越低,上市首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就越多。但这只是过去的统计,并不能预测个股的结果,因此亲自确认发行价计算依据很重要。
Q如何认购公募新股?
一般投资者在相应公募的主承销商或承销公司(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并在规定的认购期间内缴纳认购保证金进行认购。承销公司在其向一般认购者配售的总数量的10%以内确定每位一般认购者的认购上限。主承销商和承销公司不得向认购者出借认购所需资金。
Q配售后认购保证金如何处理?
承销公司收取的认购保证金须另行存放于证券金融公司或银行,不得用作担保。认购保证金在缴款日转为股款,超出配售金额的保证金须立即退还给认购者。竞争率较高时,所缴保证金大部分会被退还,只能获配少量股票。
Q公募新股向谁配售、配售多少?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向一般认购者配售公募股份的25%以上,有价证券市场IPO向员工持股组合配售20%(KOSDAQ、KONEX最多可配售20%)。向承诺锁定15日以上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配售5%以上(KOSDAQ为10%以上),KOSDAQ IPO向风险企业投资信托(KOSDAQ风险投资基金)配售30%以上,其余配售给机构投资者。配售标准因规定修订而经常变化,请查阅相应公募的证券申报书。
Q什么是公募新股均等配售?
均等配售是承销公司将向一般认购者配售数量的50%以上,平均分配给所有缴纳了最低认购保证金以上的认购者的方式。其余数量按认购数量比例配售(比例配售)。该方式于2020年底引入,扩大了小额投资者获配公募新股的机会。
Q可以通过多家证券公司重复认购同一只新股吗?
不能重复获配。自2021年6月20日以后提交证券申报书的IPO起,一般认购者的重复配售受到限制,即使同一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认购,也只对最先受理的认购进行配售。证券公司须通过证券金融的电算系统确认是否存在重复认购。
Q什么是员工持股组合配售?
在有价证券市场IPO及公募时,须将公募股份的20%强制配售给由公司员工组成的员工持股组合。员工持股组合经组合员大会决议,以书面形式表示希望获配少于20%的,不足部分可以配售给一般认购者或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投资者群体。
Q什么是锁定期承诺?
锁定期承诺是机构投资者以获配更多公募新股为条件,承诺上市后在一定期间(例如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内不卖出股票。承诺期满后可能出现大量抛售,影响股价,因此最好事先确认承诺数量和可卖出时间。这些内容可以在证券发行业绩报告的“机构投资者锁定期承诺按期间配售情况”中查看。
Q听说作出锁定期承诺的机构会优先获配新股,是真的吗?
是的。根据2025年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修订,牵头主承销商须将机构投资者预计配售数量的一定比例以上,优先配售(先行配售)给作出锁定期承诺的机构。规定比例为40%,对于2025年底前首次提交证券申报书的公募,适用30%。此外还新设了一项义务:如果对承诺机构的配售未达标准,牵头主承销商须直接取得公募股份的1%(最多30亿韩元)并持有6个月以上。
Q保护性预托(锁定义务)与机构的承诺有什么不同?
上市时的锁定义务(保护性预托)制度,是禁止最大股东及特殊关系人等负有经营责任者自上市之日起在一定期间(通常为6个月)内卖出股票的制度,是依据交易所上市规定的义务。其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免受上市初期大量抛售导致的股价剧烈波动,相关股份须在韩国预托结算院进行锁定登记。机构投资者的锁定期承诺则是为获得新股配售而自愿作出的承诺,这一点有所不同。
Q上市后,高管通过股票期权获得的股票也能马上卖出吗?
根据2022年的改进措施,申请上市企业的高管等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购买选择权(股票期权),在上市后行权取得的股票也被纳入锁定对象。在锁定期间内行权取得的股票,在剩余锁定期间内处置受到限制。此外,还引导公司按对象将锁定期间在基本6个月的基础上最多再延长2年进行差别设定,并在证券申报书等中予以公示。
Q什么是回售请求权(Put-back期权)?
回售请求权是获配公募新股的一般认购者在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可以将公募股份回售给承销公司的权利。在未经需求预测(询价)以单一价格确定发行价、未记载发行价计算依据、未实现盈利企业或商业模式企业上市等规定情形下授予。行使该权利时,承销公司原则上须以发行价的90%以上买入,行使期间视情况为自上市之日起1个月、3个月、6个月等不等。
Q什么是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牵头主承销商与发行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在公募股份数量的15%以内追加配售的制度。该选择权须在开始交易之日起30日内以发行价行使;主承销商为平掉因超额配售产生的净卖出头寸而在市场上买入股票时,须以发行价80%以上的价格买入。该机制用于帮助稳定上市初期的股价。
Q上市首日股价最多能涨跌多少?
根据金融委员会2022年底公布的IPO健全性提升方案,上市当日的价格波动幅度由原来相对发行价的63~260%,改为以发行价为基准的60~400%,范围有所扩大。这是为了减少少数人垄断交易机会或均衡价格发现迟缓等问题。实际适用标准请查阅韩国交易所业务规定。
Q公募新股上市后一定会上涨吗?
并非如此。根据金融监督院的分析,2016年IPO个股中约有三分之一的上市首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市1个月后跌破发行价的个股更多。上市后股价可能因发行价水平、需求预测(询价)与认购结果、锁定期承诺数量等而大不相同,因此务必确认投资说明书中的投资风险。
Q投资公募新股前应该确认什么?
金融监督院建议,首先确认投资说明书中的投资风险,并查看发行价计算依据、机构投资者需求预测(询价)结果(按类型的参与明细和申报价格分布)、认购情况以及锁定期承诺数量。各主承销商过去的IPO业绩也可以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电子公示服务中参考。但这些信息也不能保证未来股价。
Q机构投资者的“虚假认购”是什么?如何防止?
虚假认购是指为获配理想数量而申报超过实际需求或缴款能力的数量。为防止这种情况,主承销商须确认机构投资者的股款缴纳能力(自有财产为自有资本,委托财产为资产总额等),对参与金额超过缴款能力的申报不配售新股。机构投资者须向主承销商提交写明股款缴纳能力的承诺书。
Q私募资产管理公司或全权委托投资公司也能参与新股需求预测吗?
可以参与,但根据2025年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修订,条件有所加强。登记一般私募集合投资业的资产管理公司,须在登记后满2年且运用财产最近3个月日均估值在50亿韩元以上,或该估值在300亿韩元以上,才能以自有财产或集合投资财产参与。即使不满足上述条件,在对获配股票承诺锁定3个月以上等情况下,也可以以集合投资财产参与;全权委托投资公司也适用类似条件。
Q什么是技术特例上市?
技术特例上市是使目前尚未盈利、但技术实力或商业模式成长性获得认可的企业能够在KOSDAQ上市的制度。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利用接受专业机构技术评估的“创新技术通道”,商业模式具有差异化的企业利用接受上市保荐人推荐的“商业模式通道”。由于更多依赖未来成长性而非业绩,也须考虑上市后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出处: [新闻稿] 扩大尖端、战略技术企业特例上市门户——为提高优秀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便利性,民官10家机构联合制定《技术特例上市制度改进14项课题》
Q技术特例上市制度最近有什么变化?
2023年7月,政府和相关机构公布了技术特例上市制度改进14项课题。新设了“超差距技术特例”:国家战略技术等尖端技术领域企业中,市值1000亿韩元以上、最近5年吸引投资10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只需接受1家机构的技术评估。此外,以技术特例上市的企业如在2年内陷入困境,主导该上市的证券公司此后再保荐特例上市时,须授予Put-back期权并延长保护性预托期限等,责任有所加强。
出处: [新闻稿] 扩大尖端、战略技术企业特例上市门户——为提高优秀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便利性,民官10家机构联合制定《技术特例上市制度改进14项课题》
Q什么是SPAC?
SPAC(企业收购目的公司)是以与优质非上市企业等合并为目的而设立的名义公司。其结构是先通过公募在交易所上市筹集合并资金,然后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与非上市企业等合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企业实际上获得上市的效果。
QSPAC的公募资金如何得到保护?
SPAC须将通过公募筹集的资金的90%以上另行存放或信托,提取受到限制,并禁止向他人借款或提供债务担保等。在首次募集之前,也禁止预先确定合并对象企业或进行协商。公司章程中须规定,解散时存放资金只按持股比例支付给公募股东。
QSPAC合并上市如何审查?
SPAC进行合并时,交易所审查合并对象法人的上市适格性。合并对象法人的合并价值或资产总额须达到SPAC存放资金的80%以上,企业结合方式限于合并。合并期限为上市后最长36个月,SPAC的代表发起人限于自有资本1000亿韩元以上的证券公司。
Q什么是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迂回上市)是指非上市企业通过与上市企业合并、全面换股、受让营业及第三方配售增资等方式,不经正式上市审查和公募程序而获得实际上市效果。虽然这不是法规上的正式用语,但多数情况下会大幅改变上市企业的治理结构或业务内容。
Q什么是Pre-IPO投资?
QPre-IPO投资的主要风险是什么?
Q有人以“即将上市”为由劝我买非上市股票,这样可以吗?
金融监督院警告,如果有人以“上市在即”“计划上市”为诱饵承诺高收益并劝诱购买非上市股票,应首先怀疑是诈骗。正规金融机构通常不会在一对一聊天室等场合劝诱投资,网上接触到的企业信息也可能被操纵。承诺上市失败时回购的提议也是投资诈骗手法,如有怀疑,请向金融监督院(1332)或警察(112)举报。
Q有人联系我,说可以用低于发行价的价格提前认购。
金融监督院曾针对以下案例发布消费者警报:有人利用仿冒正在进行IPO的公司网站的网站,以低于实际发行价的折扣价格劝诱“提前认购”,并索要个人信息和汇款。IPO新股认购只按证券申报书所载程序和方法进行,因此务必确认在DART上公示的证券申报书。对于通过电话、短信收到的投资劝诱,不应响应。
Q什么是KOSDAQ风险投资基金?
KOSDAQ风险投资基金是将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以上投资于风险企业新股和风险企业等的基金,可以优先获配KOSDAQ IPO公募股份的30%以上。根据现行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要获得优先配售,须承诺锁定15日以上;以私募方式设立的,须禁止赎回1年6个月以上。满足条件的曾可享受税收优惠(所得扣除),但适用期限和额度随税法修订而变化,请查阅最新法令。
Q高收益基金(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与公募新股有什么关系?
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是将非优质债券等配置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可以优先获配IPO公募股份的5%以上(KOSDAQ为10%以上)。要获得优先配售,须承诺锁定15日以上并满足配置比例要求。由于投资于非优质债券,也须同时考虑其信用风险较大。
Q什么是基石投资者制度?
基石投资者制度是允许将机构投资者配售数量中的一部分,在提交证券申报书之前预先配售给承诺保护性预托(锁定)6个月以上的机构投资者的制度。该制度与在提交证券申报书前了解需求的事前需求预测制度一起,随《资本市场法》修正案于2026年4月23日在国会获得通过,将于公布6个月后施行。个人投资者配售份额(25%)保持不变,配售上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施行令规定。
Q最近IPO制度朝什么方向变化?
金融监管部门于2025年1月公布了“IPO及退市制度改进方案”,提出将IPO市场从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投资转向以企业价值为基础的投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机构投资者锁定期承诺(优先配售)、限制小型私募资产管理公司和全权委托投资公司参与需求预测、加强主承销商的作用和责任、引入基石投资者和事前需求预测等。制度仍在不断变化,请查阅各次公募的证券申报书和金融委员会的公告。
Q公募金额不足10亿韩元的,不需要提交证券申报书吗?
是的。属于募集、出售但金额不足10亿韩元的所谓“小额公募”不提交证券申报书。但为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信息,须在募集、出售开始3日前提交审计报告等小额公募公示文件,结束时须提交结果报告。由于不经过证券申报书审查,投资者有必要自行仔细确认信息。
Q什么是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股票市场分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或有偿增资等首次供应新股的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以及已发行股票在投资者之间交易的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新股认购属于发行市场,上市后在交易所买卖则属于流通市场。韩国国内的流通市场包括韩国交易所运营的有价证券市场、KOSDAQ、KONEX市场,以及场外市场K-OTC市场。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股票市场
Q即将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如何验证?
准备上市的企业须接受证券期货委员会指定的审计师进行会计审计,符合一定标准的还须接受金融监督院和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报表审查。审查中发现重大会计舞弊的,将转为监理(会计调查),监理结果受到“重大过失以上”处罚的,上市审查将被驳回。以上市后股价暴跌等引发对财务状况质疑的案例为契机,金融监管部门自2025年起加强了对拟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
02
KOSDAQ创投基金
本栏目整理了KOSDAQ创投基金(风险企业投资信托,亦称KOSDAQ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定要件与资产构成、KOSDAQ公募新股优先配售的运作方式、所得扣除与追征、公募与私募结构及赎回限制,以及主要风险。以私募方式设立的KOSDAQ创投基金仅限合格投资者认购。相关要件、配售比例和税收优惠会随法令和规定修订而经常变化,投资前请务必查阅最新法令以及相应基金的集合投资章程和说明书。
QKOSDAQ创投基金在法律上叫什么?
KOSDAQ创投基金并非法令上的正式名称,而是对《税收特例限制法》所规定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通称。《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6条规定,居民投资于总统令所定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受益凭证时适用所得扣除;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规定也要求向这类风险企业投资信托单独配售KOSDAQ公募新股。因此,在基金文件和规定中,请查找“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这一表述。
QKOSDAQ创投基金是何时、为何设立的?
风险企业投资信托是1997年底新设的制度,但由于须将基金财产的50%以上投资于风险企业新股的严格运用规定,几乎没有得到利用。金融委员会在2018年1月的“通过激活KOSDAQ市场推进资本市场创新方案”中宣布,将放宽运用规定,并把KOSDAQ公募新股优先配售与所得扣除优惠相结合,以“KOSDAQ风险投资基金”的形式加以激活。其目的是向创新和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并扩大对KOSDAQ市场的参与。
QKOSDAQ创投基金推出初期市场反应如何?
根据金融委员会的资料,KOSDAQ创投基金于2018年4月5日推出,截至同月26日总销售额达到19469亿韩元(公募5236亿韩元,私募14233亿韩元)。同一时点共有68家资产管理公司推出148只基金(公募7只,私募141只),私募基金占比较高。金融委员会将热销原因归结为对新股配售带来收益的期待、不限认购资格的所得扣除优惠以及当时的KOSDAQ行情等。
QKOSDAQ创投基金整体上有多少投资规模?
根据金融委员会2025年12月公布的资料,KOSDAQ创投基金的设立余额在2020年末为3.9万亿韩元,2022年末为5.1万亿韩元,2024年末为4.9万亿韩元,2025年8月末为5.3万亿韩元。这是公募与私募合计的整体市场规模,并不代表个别基金的收益率或业绩。最新数据请以金融监管部门或韩国金融投资协会公布的资料为准。
出处: 推进体质改善,使KOSDAQ市场成为受国民信赖的市场和创新企业的成长平台——推进“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
Q为什么称KOSDAQ创投基金为“政策基金”?
因为这是政府为引导资金流向KOSDAQ市场和风险企业,在制度上赋予税收优惠和新股单独配售等激励措施的基金。金融委员会在2025年1月的IPO制度改进方案中将高收益基金和KOSDAQ创投基金称为“政策基金”,并说明此前一直向其单独配售一定比例的公募股份。由于这些优惠基于政策目的,设有到期期限,要件和比例也可能随政策方向而变化。
QKOSDAQ创投基金的资产必须如何构成?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施行令》,风险企业投资信托须在设立之日起6个月(非私募基金为9个月)内,使①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②对不再属于风险企业未满7年的KOSDAQ上市中小企业、中坚企业的投资合计比例达到信托财产的50%以上。其中,以认购新股等《关于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规定的投资方式投资于风险企业的财产须达到15%以上。此后每6个月检查一次日均比例是否保持在50%和15%以上,但解约日前6个月不适用。
Q“风险企业新股15%”要件包括哪些投资?
施行令将15%要件规定为《关于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第2条第1项所定的投资,并排除买入他人持有的股票或债券。该法将“投资”定义为认购股份公司的股票、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无担保可交换公司债、无担保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以及认购有限公司等的出资等。也就是说,这一要件的核心是在发行阶段认购风险企业新发行的股票或无担保夹层证券。
Q新股和旧股有什么区别?KOSDAQ创投基金为什么要区分?
新股是公司新发行的股票,投资款进入公司成为成长资金;旧股是现有股东已持有的股票,买入时价款归卖出的股东。施行令在针对风险企业等的50%要件中同时认可认购新股和买入旧股,但15%要件只能通过认购风险企业新股等投资来满足。这可以视为确保向风险企业注入新资金的制度设计。
Q“风险企业资格解除后7年以内”的企业是指什么?
是指曾经是风险企业、但不再属于风险企业未满7年的企业中,在KOSDAQ市场上市的中小企业或中坚企业。2018年制度改革时,将原本仅限于风险企业新股的投资对象,扩大到这类KOSDAQ上市企业的新股和旧股,使基金也能够投资KOSDAQ上市企业。因此,在KOSDAQ上市后成长起来的原风险企业的股票,在一定期间内也可以计入50%要件。
Q基金一设立就必须满足投资比例要件吗?
不是。在满足要件之前有一段遵守期间,根据现行施行令,私募基金须在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非私募基金须在9个月内达到比例要求。金融委员会于2018年10月公布改进方案,将公募KOSDAQ创投基金的遵守期间由6个月延长至9个月,这是采纳了业界意见:大量资金在短期内集中投向风险企业新股,可能造成供需失衡和运用负担。
Q基金出现亏损导致投资比例下降,是否就算未遵守要件?
施行令设有特例:投资信托财产的估值低于投资本金,且15%比例未达标的,视为15%。此外,每6个月一次的检查不适用于投资信托解约日前6个月。但具体计算方式依照施行令的公式,个别基金是否满足要件,请向资产管理公司确认。
QKOSDAQ创投基金能否配置风险企业的可转换公司债(CB)或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BW)?
可以。《关于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中的“投资”包括认购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和无担保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因此这类夹层证券也可以计入要件。公募基金原则上不得配置未经信用评级的无担保公司债,但《金融投资业规定》根据2018年的改进方案,对风险企业投资信托配置规定所列的无担保公司债(如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市场的无评级公司债)设有例外。夹层证券同时承担发行公司的信用风险,因此也须关注其偿债能力。
出处: 《金融投资业规定》第4编 营业行为规则 第3章 集合投资业者的营业行为规则 [告示第2026-38号,施行 20260915](第4-63条~第4-72条)
QKOSDAQ创投基金也投资上市前(Pre-IPO)的风险企业吗?
可以投资。要满足15%要件,须认购风险企业新发行的股票或夹层证券;金融委员会在2018年说明,私募KOSDAQ创投基金通常从风险投资的角度出发,从非上市风险企业的早期阶段就利用CB、BW等工具,在满足这一要件方面更有优势。非上市企业可能推迟上市或上市失败,公示信息也有限,因此与投资上市企业相比,流动性风险和估值风险可能更大。
Q什么是风险企业?
风险企业是指满足《关于培育风险企业的特别法》规定的要件,技术创新性和业务成长性获得认可并经确认为风险企业的企业。确认类型分为风险投资类型、研究开发类型和创新成长类型;在2021年改革中,原有的担保·贷款类型被废止,由创新成长类型取代。实务中,通过风险企业确认书来核实是否属于风险企业及其有效期。
Q风险企业由谁确认?有效期多长?
自2021年2月12日起改为民间主导的风险企业确认制度,被指定为风险企业确认机构的风险企业协会负责从受理申请到评估、审议的程序,由民间专家组成的风险企业确认委员会审议并决定确认和撤销。确认有效期在此次改革中由2年延长为3年。申请及确认情况查询可在风险企业确认综合管理系统(Venturein)进行。
QKOSDAQ创投基金之间如何分配公募新股?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在配售风险企业投资信托份额时,如果在需求预测(询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且锁定期承诺期间相同,则按各基金净资产规模比例配售,或在此基础上对公募基金适用110%、私募基金适用100%的权重后配售。此外,向单只基金配售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总额的10%。因此,即使有优先配售份额,参与的基金越多,单只基金获配的数量就可能越少。
Q为什么公募KOSDAQ创投基金在配售中获得更高的权重?
因为2018年推出后不久,资金主要集中于私募基金,且有人指出不考虑基金规模进行配售的惯例对小规模私募基金有利。金融委员会在同年4月底的“KOSDAQ风险投资基金均衡发展方案”中表示,将考虑基金净资产进行配售,并允许向公募基金追加配售。其目的是让投资者保护需求更大的公募基金能够顺利投资以公募新股为主的上市股票。
Q如果KOSDAQ创投基金的需求不足,优先配售份额会怎样?
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有效需求预测参与数量不足、未能达到义务配售数量的,视为已配售义务配售数量。这里的有效数量是指不超过缴款能力、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的数量。此外,某一认购者群体的认购未达到配售比例时,剩余股份可以配售给其他群体。
Q在KOSPI上市的公募新股也会优先配售给KOSDAQ创投基金吗?
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对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单独配售适用于以在KOSDAQ市场上市为目的的首次公开发行,以及KOSDAQ上市法人的公募增资。有价证券市场(KOSPI)的首次公开发行没有这种单独配售份额,因此KOSDAQ创投基金也只能在一般机构投资者份额内参与需求预测并获得配售。
QKOSDAQ上市公司进行有偿增资时,也会配售给KOSDAQ创投基金吗?
会。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KOSDAQ上市法人以公募方式进行有偿增资时,在向员工持股组合配售和股东优先认购配售后,须将剩余股份的30%以上配售给风险企业投资信托。承销公司承接失权股后再次向一般认购者公募的,如为KOSDAQ上市法人,也须将该失权股的30%以上配售给风险企业投资信托。但应配售的股份在5000股(以面值5000韩元计)以下或公募金额在1亿韩元以下的,可以不予配售。
Q设立未满1年的KOSDAQ创投基金也能获得公募新股优先配售吗?
可以,但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设有单独标准。自首次设立日至参与需求预测之日未满1年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须在参与需求预测日前一个营业日,施行令所定投资比例合计达到信托财产总额的35%以上,才属于优先配售对象。此外,根据规定,可获优先配售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限于在规定所列施行令修订(总统令第28636号)施行后设立的基金。
Q获配KOSDAQ公募新股是否也有助于满足新股投资要件?
可能有所帮助。金融委员会在2018年的资料中按基金规模分析了KOSDAQ公募新股配售数量对满足基金新股配置义务的贡献程度,认为基金规模越大,配售数量占净资产的比重越小,仅靠公募新股难以满足要件。公募股份中除新股外,还可能包括现有股东出售的旧股,因此实际要件的计算由资产管理公司依照施行令标准判断。
QKOSDAQ创投基金为何必须作出15日锁定期承诺才能获得优先配售?
2025年1月,金融监管部门针对政策基金在上市当日卖出单独配售的新股、仅赚取短期价差的情况增多这一问题,决定只对作出锁定期承诺(15日以上)的数量给予单独配售优惠。未作承诺的数量与一般基金一样参与并获得配售。在锁定期内不得卖出获配股票,因此须完全承受上市初期的股价波动。
Q为什么私募KOSDAQ创投基金附有1年6个月禁止赎回的条件?
2018年推出初期,有人担心如果没有赎回限制,对税收优惠兴趣不大的高净值人士等可能只享受新股配售的好处,随后立即赎回。为此,金融委员会提出,为引导私募基金长期投资,只有在一定期间(例如1年6个月)禁止赎回的基金才具备参与新股优先配售的资格。现行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也只在自首次设立日起禁止赎回1年6个月以上的情况下,才将私募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认定为单独配售对象。
Q获配公募新股后提前解约基金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会有。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通过需求预测获配公募新股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在设立之日起1年内解约,或在获配新股之日起3个月内解约的(信托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基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除外),视为不诚实参与需求预测行为。私募风险企业投资信托在获配新股后、自首次设立日起1年6个月内被赎回的,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可能依规定受到限制参与需求预测等处分。
Q资产管理公司以KOSDAQ创投基金获配公募新股时须作出哪些承诺?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集合投资业者要以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获配公募新股,须向牵头主承销商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不属于承销公司或发行公司的利害关系人等禁止配售对象;基金满足规定所列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要件;以私募方式设立的,自设立之日起禁止赎回1年6个月以上。
Q公募新股优先配售比例一开始就是30%吗?
2018年引入时规定将KOSDAQ公募新股的30%优先配售给KOSDAQ创投基金,此后比例经过调整,在2025年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相关公告时为25%。金融委员会在2025年12月的“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中表示,将这一份额由25%扩大至30%;截至2026年10月,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要求将KOSDAQ IPO公募股份的30%以上进行配售。比例可能随政策变化,请查阅各次公募的证券申报书。
出处: 推进体质改善,使KOSDAQ市场成为受国民信赖的市场和创新企业的成长平台——推进“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
Q公募新股优先配售优惠将维持到什么时候?
优先配售一直作为设有期限的临时优惠运作。在2020年金融委员会的资料中,到期期限为2023年底;在2025年1月的资料中为2025年底。金融委员会于2025年12月宣布,将原定于2025年底到期的税收及新股优先配售优惠延长3年,此后是否继续延长,请查阅相关公告和规定。
出处: 推进体质改善,使KOSDAQ市场成为受国民信赖的市场和创新企业的成长平台——推进“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
Q获得新股优先配售就能保证基金收益吗?
不能。公募新股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而且单独配售份额也由参与基金按净资产比例等分配,因此单只基金获得的数量可能有限。金融监督院分析指出,受KOSDAQ创投基金推出(2018年4月)等因素影响,2018年KOSDAQ IPO的需求预测竞争率由上一年的325:1升至488:1;竞争越激烈,获配数量可能越少。基金业绩除公募新股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上市股、小盘股等其他配置资产的价格波动。
Q在新股认购公示中能否确认KOSDAQ创投基金的配售份额?
可以。金融监管部门在2020年改进新股配售方式时,要求在证券申报书中记载机构投资者、一般认购者、员工持股组合成员等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以及认购和配售方式。如果是KOSDAQ IPO,可以在证券申报书和投资说明书中确认拟配售给风险企业投资信托(KOSDAQ创投基金)的数量,这些文件可在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DART)查阅。
Q一般打新基金与KOSDAQ创投基金有什么不同?
一般打新基金没有单独配售份额,作为“一般机构投资者”与其他机构一起争夺剩余的机构份额参与需求预测。而KOSDAQ创投基金(风险企业投资信托)以遵守风险企业投资比例等要件为前提,可以在KOSDAQ IPO中获得单独规定的配售份额。相应地,其对非上市风险企业和小型KOSDAQ企业的投资比重较大,因此两类基金的风险结构也可能不同。
Q高收益基金与KOSDAQ创投基金的新股单独配售有何不同?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承诺锁定15日以上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高收益基金)获配公募股份的5%以上(KOSDAQ IPO为10%以上),满足同样条件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获配KOSDAQ IPO公募股份的30%以上。高收益基金是须持有一定比例以上非优质债券等的债券型基金,而KOSDAQ创投基金须遵守对风险企业等股票和夹层证券的投资比例,这是两者的区别。由于享受优惠所需配置的资产不同,风险的性质也不同。
Q谁可以享受KOSDAQ创投基金的所得扣除?法人可以吗?
《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6条的所得扣除,是在“居民”投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受益凭证时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的制度,因此适用对象为个人居民。法人也可以投资基金,但不适用该条款的所得扣除,非居民也不属于该条款的扣除对象。是否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请向国税厅或税务专业人士确认。
Q受让他人持有的KOSDAQ创投基金受益凭证,也能享受所得扣除吗?
不能。《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6条第1款但书规定,以受让他人出资份额、投资份额或受益凭证的方式进行投资的,不适用所得扣除。也就是说,只有亲自认购基金所投入的金额才属于扣除对象,从其他投资者处受让的受益凭证不在此列。
Q以私募方式设立的KOSDAQ创投基金也能成为所得扣除对象吗?
施行令在规定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要件时,对私募集合投资机构和其他基金分别设定了6个月和9个月的遵守期间,因此以私募方式设立的基金如满足全部要件,也可以成为扣除对象。要件包括:属于《资本市场法》上的投资信托且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通过存折进行交易、遵守对风险企业等的投资比例等。但私募基金仅限合格投资者认购,个别基金是否满足所得扣除要件,请通过集合投资章程等确认。
Q如何申请KOSDAQ创投基金的所得扣除?
根据施行令,希望享受所得扣除的投资者,须从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集合投资业者或经办该投资信托的金融公司取得出资或投资确认书并提交。仅有工资薪金所得等通过年终结算清算税款的居民,须在次年领取2月份工资之日前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等;其他居民须在综合所得税确定申报期限内提交。具体的开具和提交方法,请查阅销售公司和国税厅的说明。
Q想变更享受所得扣除的年度该怎么办?
所得扣除原则上在投资年度享受,但可以从投资年度起至投资后满2年之日所属年度为止,选择其中一个年度进行扣除。根据国税厅的说明,如需变更扣除时间,须在取得投资确认书时向资产管理公司等提交所得扣除时间变更申请书。扣除额不能分摊到多个年度。
Q3年内赎回导致所得扣除被追征时,税款如何征收?
根据现行施行令,经办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的金融公司按受益凭证转让额或赎回额的千分之三十五,以每年200万韩元为限追征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缴纳至税务署。投资者证明实际减免的税额少于该金额的,仅追征实际减免的税额。投资者死亡、因海外移民全家出境、因天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法令规定的事由,不予追征。
QKOSDAQ创投基金的所得扣除适用到什么时候?
《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6条规定,对截至2028年12月31日出资或投资于风险企业投资信托等的金额适用所得扣除(2025年12月修订,截至2026年10月)。国税厅《2026年修订税法解说》也说明,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所得扣除适用期限已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期限之后的投资能否适用,请以届时的法令为准。
Q从KOSDAQ创投基金获得的收益也要缴税吗?
所得扣除是针对投资金额的优惠,从基金获得的收益则另行适用课税规则。根据国税厅的说明,基金收益原则上按股息所得课税,但基金交易、评估在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或风险企业股票、出资份额而产生的损益,不计入课税对象收益。而债券利息等其他来源的收益可能需要课税,详情请查阅投资说明书和国税厅的说明。
Q公募KOSDAQ创投基金与私募KOSDAQ创投基金有何不同?
金融委员会说明,公募KOSDAQ创投基金任何人都可以认购,但为保护投资者,分散投资、公示等规定较为严格,因此在运用公募新股等上市股票这类高流动性资产方面具有优势。私募KOSDAQ创投基金仅限合格投资者认购,被认为在非上市风险企业的CB、BW等分阶段的关系型投资方面具有优势。此外,新股配售权重(公募110%,私募100%)以及私募基金1年6个月禁止赎回要件等适用规定也不同。
Q谁可以认购私募KOSDAQ创投基金?如何认购?
私募KOSDAQ创投基金属于一般私募基金,仅限合格投资者认购。合格投资者是指专业投资者,或投资额达到施行令规定最低投资金额以上的个人、法人等;最低投资金额按杠杆水平为3亿韩元以上(衍生品风险评估额等不超过净资产200%的基金)或5亿韩元以上。销售公司须确认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须向一般投资者交付并说明由资产管理公司编制、经销售公司核验的核心产品说明书。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私募KOSDAQ创投基金是否同样适用一般私募基金的规定?
是的。以私募方式设立的KOSDAQ创投基金属于《资本市场法》上的一般私募集合投资机构,须遵守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向金融委员会报告、运用限制等有关一般私募基金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如要享受所得扣除和新股单独配售,还须另外满足《税收特例限制法施行令》中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要件,以及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中的要件(15日以上锁定期承诺、1年6个月禁止赎回等)。也就是说,“KOSDAQ创投基金”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基金类型,不如说是赋予满足一定要件的基金的一种资格。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为什么私募KOSDAQ创投基金经常限制赎回?
首先,根据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规定,私募风险企业投资信托要获得新股单独配售,须自首次设立日起禁止赎回1年6个月以上。其次,根据2021年私募基金制度改革,没有交易所市价的资产中扣除具有变现能力的资产后,其比重超过50%的私募基金,须设立为不能随时赎回的封闭式基金。配置非上市风险企业股票、夹层证券等难以变现资产的基金,可能因此采用限制赎回的结构,认购前请务必确认到期日和赎回条件。
QKOSDAQ创投基金有到期日吗?
根据施行令,可享受所得扣除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须为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投资信托,因此会设定信托合同期限。实际到期日以及延期、提前解约的条件由各基金的集合投资章程规定,认购前须加以确认。如已享受所得扣除,还须考虑自投资日起3年内赎回或转让将被追征的问题。
Q非上市股票较多的KOSDAQ创投基金,基准价(单位净值)如何确定?
基金财产原则上按市价估值,没有市价时按公允价值估值。金融委员会说明,公允价值由资产管理公司的集合投资财产估值委员会综合考虑取得价格、交易价格、债券估值公司提供的价格等确定;KOSDAQ创投基金配置非上市企业的CB、BW时,也与其他资产采用相同方式估值。请注意,对于没有市场价格的资产,基准价可能因估值方法和时点不同而与实际可出售价格存在差异。
Q投资KOSDAQ创投基金有哪些风险?
由于将相当一部分资产投资于风险企业和小型KOSDAQ企业,行业和个股集中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较大;非上市股票和夹层证券存在想卖时难以卖出的流动性风险。夹层证券还承担发行公司的信用风险,而新股配售数量会随竞争情况变化。最重要的是,基金是不保本的实绩分红型产品,请仔细查阅投资说明书或核心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项目。
Q如何确认KOSDAQ创投基金的报酬和手续费?
运用报酬、销售报酬、托管报酬以及销售手续费、赎回手续费等,由各基金的集合投资章程和说明书规定。如为私募方式,报酬结构并不固定,还可能收取业绩报酬;收益越高报酬也越高,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请在认购前确认基准收益率(门槛)、业绩报酬率以及提前赎回时的手续费。
Q认购私募KOSDAQ创投基金后,如何了解其运用情况?
根据2021年私募基金制度改革,一般投资者认购的一般私募基金适用资产运用报告交付义务,基金的投资策略、流动性风险、运用风险及管理方案等被增列为记载事项。销售公司以资产运用报告为依据,确认基金是否按核心产品说明书运用;信托业者则监督运用指令是否符合法令、章程和说明书。投资者可以结合该报告和核心产品说明书了解运用情况。
Q企业成长集合投资机构(BDC)与KOSDAQ创投基金有什么不同?
根据金融委员会的资料,KOSDAQ创投基金将基金财产的50%以上投资于风险企业(含上市风险企业)或风险企业资格解除后7年以内的KOSDAQ中小、中坚企业的股票、CB等,并以所得扣除和KOSDAQ公募新股优先配售作为激励。BDC是将资产总额的60%以上投资于风险企业和KONEX企业、市值较小的KOSDAQ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份额等的公募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一般投资者也可以买卖。此外,KOSDAQ创投基金既可公募也可私募设立,而BDC是上市公募基金,这一点也不同。
出处: 推进体质改善,使KOSDAQ市场成为受国民信赖的市场和创新企业的成长平台——推进“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
Q风险投资组合、创业·风险投资专门私募基金与KOSDAQ创投基金有何不同?
《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6条将对风险投资组合等的出资、对风险企业投资信托受益凭证的投资、对创业·风险投资专门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的投资分别列为所得扣除对象。风险投资组合是依据《关于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由风险投资公司等组建的组合,而KOSDAQ创投基金是由《资本市场法》上的集合投资业者运用的投资信托,两者的法律形式和运用主体不同。追征事由等具体规定也因类型而异,请查阅各产品的依据法令。
Q大型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供给义务与KOSDAQ创投基金有什么关系?
金融委员会在2025年12月的“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中表示,将把对KOSDAQ创投基金和BDC的投资认定为负有风险资本供给义务的大型投资银行(IB)的履行业绩。根据获得发行票据、IMA许可(指定)的5家大型IB的自身业务计划,介绍称其表示有意在2028年前向KOSDAQ创投基金和BDC投资约1.2万亿韩元(暂定)。同一公告还将扩大KOSDAQ创投基金税收优惠限额列为研究课题,但具体内容须视其后法令是否修订而定。
出处: 推进体质改善,使KOSDAQ市场成为受国民信赖的市场和创新企业的成长平台——推进“KOSDAQ市场信赖+创新提升方案”
Q国民参与型国民成长基金也会利用KOSDAQ创投基金吗?
根据金融委员会2026年6月公布的资料,国民参与型国民成长基金允许享有新股优先配售优惠的KOSDAQ创投基金作为子基金,以期通过参与新股市场提高收益率。资料将KOSDAQ创投基金的要件介绍为:对风险企业或风险企业资格解除后7年以内的KOSDAQ上市企业投资50%以上,对风险企业新股投资15%以上;在入选的10只子基金中,有3只以KOSDAQ创投基金形式申请。国民参与型成长基金的结构和风险,请通过该产品的投资说明书确认。
Q认购KOSDAQ创投基金前应确认哪些事项?
首先,请确认基金是公募还是私募,以及是否按照满足所得扣除和新股单独配售要件的方式设计。其次,须查看非上市风险企业、夹层证券等主要投资对象和投资策略,到期日和赎回限制条件,包括业绩报酬在内的报酬结构,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和销售公司是否为持牌金融机构等。如计划享受所得扣除,还须一并考虑3年持有要件和自身的资金安排。
03
夹层投资·Pre-IPO·SPAC
本栏目整理了公募新股以外的投资工具如何运作,包括上市公司夹层证券(CB、BW、EB)的转股价、转股价修正(Refixing)和Call option规则及公示,Pre-IPO投资方式与上市后的锁定义务,以及SPAC的存放资金与合并程序等。本内容仅为一般信息提供,并非对特定商品的投资劝诱;相关规定经常修改,请务必查阅个别证券的发行公示、证券申报书及最新法令。
Q夹层证券具体指哪些证券?
夹层(mezzanine)原指建筑物一层与二层之间的夹层,在金融领域指兼具债券与股票中间性质的证券。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将夹层证券定义为可转换公司债(CB)、可交换公司债(EB)、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BW)、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RCPS)等介于股票与公司债之间形态的所有证券。其共同特点是以债券或优先股的形式开始,但附有按约定条件转换为股票或取得股票的权利。
Q企业和投资者为什么会采用夹层方式?
金融委员会在2018年私募基金发展方向研讨会的资料中说明,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出于维持经营权的考虑,往往更倾向于夹层方式的中长期投资,而不是短期贷款或股权投资。从投资者角度看,与一开始就取得股权相比,也更倾向于先以夹层方式投资,在确认企业成长后再转换为股权。但这只是结构上的特点,夹层证券同样兼具发行公司的信用风险和股价下跌风险。
Q夹层证券的价值如何评估?
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规定,夹层证券的公允价值应分为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分别计量。债券价值根据票面利率、到期保证收益率、剩余期限以及与发行公司信用评级相应的折现率计算;期权价值根据当前股价、股价波动率以及转换权、提前偿还请求权、卖出请求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期间等计算。因此,不仅利率和信用状况,股价和波动率的变化也会使夹层证券的评估价值发生变化。
Q可转换公司债的票面利率和到期利率有什么不同?
票面利率是持有公司债期间按约定周期支付的利息的利率;到期利率(到期保证收益率)是不行使转换权、持有至到期时保证的年收益率。到期利率高于票面利率时,相当于两者差额的金额通常在到期偿还时与本金一并支付(偿还溢价)。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也规定,夹层证券的债券价值根据票面利率、到期保证收益率、付息周期等合同条件计算;无论哪一种,都只有在发行公司保持偿还能力时才能收到。
Q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价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转股价须不低于以董事会决议日前一日为起算日计算的以下价格中的最高者:①1个月、1周及最近日加权算术平均股价的算术平均值;②最近日加权算术平均股价;③认购日(无认购日的为缴款日)前第3个交易日的加权算术平均股价。以一般公募方式发行的,可以不低于其中最低者;经两家以上信用评级公司评为投机级(BB+以下)的公司债等,可以定为计算价格的90%以上。以第三方配售方式发行时,董事会决议日至缴款日不足1个月的不适用③,1个月以上的须反映实际缴款日前第3个交易日的股价(截至2026年10月)。
Q股价下跌时,转股价最多可以下调到什么程度?
因市价下跌进行转股价修正(下调)时,须在发行时的董事会上预先确定调整事由、调整日和具体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转股价须不低于发行时转股价的70%,同时不低于以调整日前一日为基准重新计算的市价基准价格。如要下调至70%以下,须在章程中规定转股价调整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并在发行该公司债时由股东大会具体确定最低调整价格和公司债金额。根据2024年12月施行的修订,这一例外被限缩为每次发行都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情形。
Q通过转股价修正下调转股价后,如果股价再次上涨会怎样?
以私募方式发行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如设有因市价下跌而下调转股价的条款,则发行时的董事会还须同时规定:此后市价再次上涨时,将在调整日上调转股价,以及具体的调整方法。此时上调后的转股价在不超过发行时转股价的范围内确定,并且不低于下调时适用的同一下限标准。该规定是通过2021年的修订引入的,以公募方式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不适用这一上调义务。
Q有偿增资、股票股利或减资时,转股价会如何变化?
因增资、股票股利等并非市价变动的股票价值下降事由而下调转股价时,只能下调至不低于按该事由导致股票价值下降的比率计算的价格(2024年12月新设)。相反,发生减资、股份合并等股票价值上升事由时,上市公司须以按该调整比率相应上调转股价为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这些规定也准用于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请在发行公示中确认各公司债的调整条款。
Q可转换公司债的Call option(卖出请求权)是什么?有哪些限制?
Call option是指发行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可以要求债券持有人按约定价格出售可转换公司债的权利,在规定中称为“可转换公司债购买选择权”,实务中也称为卖出请求权。上市公司向最大股东或其特殊关系人授予该权利时(包括公司将其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出售给上述人员的情形),须附加条件,使其不能通过行使Call option取得超过发行时各自持股比例的股份。这一限制是通过2021年的修订引入的,目的是防止Call option被用作最大股东扩大持股的手段。
Q2024年底可转换公司债的公示和规定是如何加强的?
金融委员会修订了《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司指定Call option行使人或将Call option转让给第三方时,须通过主要事项报告书公示具体行使人、是否收受对价、支付金额等。此外,公司在到期前取得可转换公司债时,须公示取得理由以及注销、再出售等后续处理方式;并明确了基准日,使私募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价反映实际缴款当日的市价。
Q附有提前偿还请求权(回售权)就能保证本金吗?
不能。提前偿还请求权只是投资者在约定时间点要求偿还的权利,要实际收回资金,发行公司在该时间点必须具备偿还能力。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规定,评估基金持有的夹层证券时,如没有有效信用评级、也无法推定信用风险等级,则一律适用C级,此时视提前偿还请求权的义务实际上无法履行,不在公允价值评估中反映。这意味着回售权的价值最终也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信用状况。
Q夹层合同中的“丧失期限利益”是什么?
丧失期限利益是指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发行公司失去可将偿还推迟至到期日的利益,投资者可以要求立即偿还本息。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要求基金所投资夹层证券的合同中必须载明丧失期限利益的相关事项,并要求将暂停交易、审计意见、被指定为管理类股票等与丧失期限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反映到估值中。具体事由和程序因合同而异,因此投资前确认合同条件非常重要。
Q可分离型BW和不可分离型BW有什么区别?
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BW)中,公司债与新股认购权(认股权证)可以分开单独转让的称为可分离型,只能一并转让的称为不可分离型。可分离型会另行发行新股认购权证券,因此可以卖出公司债而只保留新股认购权,或者反过来操作。《资本市场法》禁止股票上市法人以私募方式发行可单独转让新股认购权证券的公司债,即可分离型BW,因此上市公司的可分离型BW只能通过公募发行。
Q行使BW的新股认购权时需要另外缴款吗?
原则上需要。根据《商法》,拟行使新股认购权的人须提交请求书并缴纳新股发行价的全额,缴款时成为股东。但发行条件中有约定的,可以不以现金缴款,而视为以该发行价冲抵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的偿还完成缴款(以公司债替代缴款),此时相应金额的公司债按已偿还处理。此外,通过各公司债所附新股认购权发行的股份的发行价合计,不得超过该公司债的金额。
Q公司可以只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吗?
可以,但有要件。根据《商法》,向股东以外的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时,如章程未规定可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金额、转换条件、因转换而发行的股份内容和转换请求期间,须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确定。此外,与新股的第三方配售一样,仅限于为实现引进新技术、改善财务结构等公司经营目的所必需的情形,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也适用相同要件。之所以设置这些程序,是因为现有股东的持股可能被稀释。
Q以私募方式发行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为什么附有1年的转售限制?
即使以私募方式向不足50人发行证券,如果发行后1年内可能转让给50人以上,在法律上也视为公募(募集),须提交证券申报书。可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可能符合这一转售标准,为避免这种情况,须采取措施,例如发行后立即在韩国预托结算院预托(电子登记)并约定1年内不提取、不出售,或将禁止行权期间定为发行后1年以上等。规定中还有以不足50张发行并附加1年内禁止拆分券面特别约定的方法。由于这些条件,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在发行后一定期间内难以自由转让给他人。
Q处于经营权纠纷中的上市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吗?
受到限制。自少数股东为解任高管请求召集股东大会或向法院申请召集许可之时起至是否解任作出决定为止的期间,暂停高管职务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撤销之诉等经营相关纠纷诉讼进行中的期间,以及与此相当的经营权纠纷事实经申报、公示后程序进行中的期间,不得以股东配售或一般公募以外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该规定也准用于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这是为了防止在纠纷期间通过向特定人配售可转换公司债来改变持股结构而设置的机制。
Q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为什么大多以私募方式发行?
私募可转换公司债无需提交证券申报书,仅凭董事会决议(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即可发行,程序比须经证券申报书审查的公募更简便。据金融监督院统计,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中,私募为598件,公募为3件。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像证券申报书那样详细记载资金用途和风险因素并接受审查的过程,金融监督院认为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可能被滥用于不公平交易,因此一直在加强公示审查和调查。
Q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事实何时、在哪里可以查到?
须提交事业报告书的法人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或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时,须在该事实发生次日与缴款日前1周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之前,向金融委员会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以公募方式提交证券申报书的除外)。该报告书可在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DART)查阅,载有公司债种类与金额、利率、转换条件、缴款方式等发行条件。建议在作出投资判断前亲自查阅公示原文及其后的更正公示。
Q以资产而非现金缴付可转换公司债款项的“替代缴款”是什么?
替代缴款是指公司以非上市股票、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实物资产代替现金收取可转换公司债或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的发行价款。由于KOSPI、KOSDAQ企业以替代缴款方式发行(预计)的金额从2019年的2594亿韩元大幅增至2022年的11765亿韩元,金融监督院修订了主要事项报告书格式,自2023年4月7日起要求必须填写缴款方式(现金/其他);如为替代缴款,须载明缴款资产明细及评估方法,如为非上市公司股票等,还须补充载明该公司的概况和财务信息等。投资者有必要通过这些公示判断缴款资产的价值是否合理。
Q私募可转换公司债被滥用于不公平交易的案例有哪些类型?
在金融监督院2023年公布的滥用私募可转换公司债不公平交易专项调查(调查对象40件)中,有32件涉嫌通过虚假宣布进军热门题材业务或伪装大规模引资推高股价,然后高价卖出转股所得股票的欺诈交易。此外还发现了隐瞒提供担保或使用借贷资金、公示根本无法缴款的发行,以及通过投资组合等隐藏实际认购主体的案例(40件中27件)。如果一家公司频繁公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或接连宣布新业务,有必要仔细确认资金用途、认购人以及是否实际缴款。
Q为什么说可转换公司债存量多会给股价带来压力?
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股票或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的新股认购权被行使时,会发行新股,使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即产生稀释。已可申请转换但尚未转换的部分随时可能作为卖单进入市场,通常称为潜在抛压(overhang);若通过转股价修正下调转股价,可获得的股数增加,稀释幅度也会扩大。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示范标准要求公募主承销商将行权期间尚未届满的股票挂钩公司债和股票期权的发行、行使情况作为股价稀释风险资料加以确认,原因也在于此。
Q可交换公司债的交换标的股票如何确保和保管?
可交换公司债是可以交换为发行公司所持其他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公司债,因此由董事会确定拟交换股票或有价证券的种类和内容、交换条件及交换请求期间。根据《商法施行令》,发行公司须在债券持有人请求交换时或交换请求期间届满之前,将交换所需的股票或有价证券预托于韩国预托结算院,或在电子登记机构进行电子登记,该机构须标明其为信托财产并加以管理。这是事先将交换标的证券单独锁定、以便能够应对交换请求的机制。
Q公司可以发行以其持有的库存股为交换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吗?
截至2026年10月不可以。据金融委员会介绍,根据修订后的《商法》,以库存股(自己股份)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EB)被全面禁止发行;相应地,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订删除了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等下位规定也一并作了调整。其目的是防止可交换公司债被用作规避库存股注销义务的变通手段。已发行公司债的处理等细节,请确认相关法令及该公司的公示。
出处: [新闻稿] 加强库存股持有及处置公示,助力提升企业价值——《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正案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6.23)
Q上市公司的夹层证券和非上市公司的夹层证券有什么不同?
《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第5章作为“关于股票上市法人的特例”,对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适用转股价计算方式、转股价修正下限、发行后1年(公募为1个月)禁止转换、Call option行使上限等规则。上市公司的夹层证券转换所得的股票可以在交易所卖出,但非上市公司的夹层证券不适用这些特例,转换所得股票在公司上市前也难以在市场上卖出。因此,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夹层证券,更需要仔细确认合同中的转换、偿还条件以及退出途径。
Q投资夹层证券的私募基金,其期限和投资资格如何确定?
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在2020年发布私募基金制度改进方向时说明,私募公司债、夹层证券等难以立即出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占比较高的基金,一般设立为期限通常为2~3年的封闭式基金。这是因为如果基金期限短于所投资产的回收时点,或允许随时赎回,就可能出现难以应对赎回要求的期限错配。此外,一般私募基金只能向法令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销售,请在认购前确认基金期限、赎回条件和投资资格要求。
QPre-IPO投资通常以什么方式进行?
Pre-IPO投资大致分为三种方式:以第三方配售方式认购准备上市的公司新发行的股票;购买最大股东等现有股东所持股票的旧股收购方式;以及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等股票挂钩证券。韩国交易所的上市规定根据取得方式对上市后是否适用锁定义务及锁定期间作出不同规定,锁定义务对象“股票等”不仅包括股票,也包括CB、BW、EB等公司债券。根据投资方式不同,可以退出的时间可能不同,因此须先确认投资结构。
Q非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根据《商法》,股东原则上有权按所持股份数获配新股,因此向非股东投资者配售新股(第三方配售)须有章程依据。此外,仅限于为实现引进新技术、改善财务结构等公司经营目的所必需的情形,公司须在缴款日2周前将新股种类和数量、发行价及缴款日等事项通知股东或予以公告。由于现有股东的持股会被稀释,进行Pre-IPO投资时也有必要确认是否依法履行了这些程序。
Q以Pre-IPO方式取得的股票上市后何时可以卖出?
以有价证券市场为准(韩国交易所2025年指南),在申请上市预备审查前1年内取得公司以第三方配售方式发行的股票等的,须自发行日起锁定1年;如该日期在上市日起6个月以内,则须持有至上市日起满6个月之日。同一期间内购买最大股东等所持股票等的,自上市日起6个月内为锁定义务对象,这是为了防止通过上市前转让股份规避最大股东的锁定义务。实际期间请以各市场和上市类型的规定及证券申报书为准。
Q在KOSDAQ上市前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或专业投资者也需要锁定吗?
根据韩国交易所关于KOSDAQ上市审查的说明,风险投资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截至上市预备审查申请日的投资期间不足2年的(通过募集、出售取得的股票等除外),为防止短期买卖获利,须锁定1个月,并分别在截至上市申请日公司资本金的10%限额内适用。上述投资者通过第三方配售新取得并持有至审查申请日的股票等,适用这一标准,而不是一般第三方配售取得者适用的6个月锁定义务。通过可转换公司债等转换或行使新股认购权获得的新股,以取得公司债的时点而非取得新股的时点为准判断是否属于锁定对象。
Q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RCPS)是什么?为什么常用于Pre-IPO投资?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是兼具可转换股份(可转换为其他类别股份)和可赎回股份(发行后经过一定期间,公司可以用利润注销)性质的优先股。韩国交易所说明,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风险企业时常使用这种工具,从投资者角度看,可以选择行使赎回权或转换权,具有降低投资风险的效果。大多附有转换比例重新调整(Refixing)的特别约定,并且常在章程和投资合同中设置表决权等参与经营的条款。但赎回是以公司利润进行的,如果公司没有可用于赎回的利润,即使拥有赎回权也可能难以收回资金。
Q临近上市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如何处理?
韩国交易所说明,为保护小股东,上市申请人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最好在上市前、尽可能在申请上市预备审查前转换为普通股。特别是上市申请人处于资本侵蚀状态时,原则上须在申请预备审查前完成转换。交易所还会确认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是否属于锁定对象;在锁定期间因行使赎回权而注销股份的,相应的锁定义务也随之消灭。
Q准备上市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会对上市审查和上市后股价产生什么影响?
韩国交易所会审查上市申请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等转换后最大股东是否可能变更,以及转换期间、转股价、转换后数量是否可能对上市后的投资者保护造成问题。交易所说明,如果转换请求期间在审查申请日至预备审查批准后6个月内开始,为防止上市后立即出现大量抛售,有必要考虑偿还公司债(借新还旧发行除外)或在转换权行使期间届满后再申请审查。章程规定的发行限额等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属于须提交证券申报书的视同募集,以及认购人和转股价是否合理,也在确认范围之内。
Q通过上市预备审查后,须在什么时候之前上市?
以有价证券市场为准,上市预备审查结果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因市场状况急剧变化等不得已的事由,可以申请在6个月以内延长提交期限。如果未在期限内提交新上市申请书,或发生经营上的重大事项、申请书中重要事项虚假记载或遗漏、因违反会计准则受到制裁、在申请预备审查后至上市日前以第三方配售方式发行新股等情形,交易所可以不承认审查结果的效力。一旦失效,须重新接受预备审查,因此进行Pre-IPO投资时,也应考虑上市日程推迟或从头再来的可能性。
QPre-IPO投资价格与发行价有什么关系?
Pre-IPO价格是上市前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而发行价则是在上市时经主承销商的企业价值评估和机构投资者需求预测(询价)另行确定的。根据金融监督院的分析,2015年IPO企业中有94.5%(69家)是以可比公司市盈率(PER)计算的每股评估价值为基础,适用一定折扣率来确定拟发行价格区间的。根据上市时的市场状况和可比公司股价,发行价也可能低于Pre-IPO投资价格,因此不应断定只要上市就一定会有价差收益。
QPre-IPO投资者通常通过什么途径收回投资?
典型途径是上市后锁定期满再在市场上卖出股票;也可以参与上市公募时现有股东一并出售所持股份的旧股出售。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2016年IPO公募金额中旧股出售的占比为39.6%,其中包括最大股东和财务投资者出售股份以及处置库存股等。此外还有在并购过程中出售股权、根据投资合同请求赎回等途径,但如果上市推迟或告吹,可能无法在计划时间收回投资。
Q非上市公司招募多名Pre-IPO投资者时有哪些规定?
向50人以上的投资者劝诱取得证券并新发行(募集)或出售已发行证券(出售)时,金额在10亿韩元以上的须向金融监督院提交证券申报书,不足10亿韩元的须提交小额公募公示文件。有募集、出售业绩的公司即使向不足50人发行,如不采取转售限制措施,也会因视同募集而产生提交申报书的义务,并须承担事业报告书等定期公示和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的义务。金融监督院表示,2025年因违反公示规定受到处分的88家公司中有57家为非上市法人,且多在IPO准备过程中被发现,罚款或限制发行证券等处分可能影响上市日程。
Q基金持有的非上市股票如何估值?
非上市股票没有可信赖的市价,因此按公允价值估值;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指引规定,可以参考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韩国会计准则院于2020年共同制定的《投资对象为非上市股票时的公允价值评估指引》。估值时须考虑最近的财务报表、资本变动明细、业务计划书、最近与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等,并及时反映合并、IPO认购、重整程序、资本侵蚀等事件。一般私募基金持有的非市场性资产原则上在首次投资后至少每年定期评估一次,发生重要事件时随时评估。
QSPAC投资从上市到合并经历哪些阶段?
根据韩国交易所的解说书,SPAC经公募上市后寻找合并对象法人,确定对象后,须经过合并董事会决议及公示、签订合并合同并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交易所的合并上市预备审查。通过审查后,依次提交合并证券申报书、召集股东大会并作出特别决议、受理反对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办理合并登记、合并新股上市,整个程序即告完成。合并完成后,SPAC投资者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直接承担该企业的价值变动。
QSPAC的上市期限和合并期限从何时起算?
《资本市场法施行令》规定,SPAC须自首次募集股票的股款缴纳日起90日内将该股票在证券市场上市,并自同日起36个月内完成与其他法人的合并登记。所募集资金的90%以上须在股款缴纳日的下一个营业日前存放或信托于证券金融公司等机构,发起人中至少1人须为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股权证券投资买卖业者。请注意,法令规定的期限起算点是首次募集股票的股款缴纳日。
Q设立SPAC的证券公司须持有多少SPAC股份?何时可以出售?
根据韩国交易所的说明,担任代表发起人的证券公司的总投资额(股票及股票挂钩公司债)须达到SPAC发行总额(股票及股票挂钩公司债)的5%以上。此外,作为发起股东的证券公司(上市保荐人)的投资股份须在合并后锁定6个月。这是考虑到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也投入其中,与公募股东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一致,从而让其在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关注企业运营的机制。
QSPAC的存放资金存放在哪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根据《金融投资业规定》,SPAC须将相当于首次募集以后发行股票发行金额90%以上的金额存放或信托于证券金融公司或信托业者,属于公募前股东及其特殊关系人的机构除外。合并登记前,这些资金不得提取或用作担保,只有在支付反对合并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收购价款,以及发生解散事由需向公募股东支付时,才可以提取。解散事由包括未在期限内上市、未在期限内完成合并登记,以及退市(因合并而由其他法人上市的情形除外)。
QSPAC的存续期限临近却没有合并消息,会怎样?
以KOSDAQ市场为准,SPAC如未在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限届满6个月前申请合并上市预备审查(韩国交易所解说书说明为IPO后30个月内),将被指定为管理类股票;指定后1个月内仍未申请的,构成退市事由。如果最终未能在期限内完成合并,SPAC将按章程进入解散程序。另外,由于SPAC存续期限较短,且设有市场流动性和股份收购请求权等变现机制,不允许其自愿申请退市。
Q反对SPAC合并的股东如何收回投资?
反对上市公司合并董事会决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告知反对意见,然后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20日内,以载明股份种类和数量的书面形式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须在请求期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收购股份;收购价格经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以董事会决议日之前的证券市场交易价格为基准,按施行令规定的方法计算;如仍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决定。原则上以董事会决议事实公示前取得的股份为对象,因此宣布合并后买入的股份可能不在适用范围内。
QSPAC的公募前股东(发起人等)也可以对合并进行表决或请求收购股份吗?
受到限制。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定禁止SPAC的公募前股东等行使与合并相关的表决权和股份收购请求权;违反这一规定推进合并程序的,构成退市事由。SPAC在公示合并股东大会结果时,还须一并说明公募前股东等是否行使表决权或收购请求权、合并价值是否达到存放资金的80%以上、与合并对象是否存在特殊利害关系,以及合并后限制出售的对象和期间等。这是为了让通过公募参与的股东的意愿反映到是否合并的决定中。
QSPAC宣布合并后,股票交易会暂停吗?
会。像与非上市法人合并这样需要合并上市预备审查的情形,交易所自合并决议公示之时起至通知预备审查结果之日止,暂停SPAC股票的交易。这是为了防止审查期间股价剧烈波动或发生内幕交易等不公平交易。如被通知不符合条件,暂停交易将持续到作出中止合并的决议为止;如在结果通知前撤回合并决定,则自撤回日次日起恢复交易。
Q“SPAC存续合并”和“SPAC消灭合并”有什么不同?
SPAC存续合并是已上市的SPAC吸收合并非上市法人的方式,SPAC保持上市,合并新股追加上市,并变更公司名称等。SPAC消灭合并是由非上市法人存续并吸收SPAC的方式,SPAC退市,非上市法人的股票新上市。过去只认可存续合并,但考虑到非上市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历史消灭带来的不便,2021年8月修订了上市规定,自2022年2月起也允许消灭合并。
QSPAC与非上市企业的合并比例如何确定?
合并比例根据各公司的合并价值确定,非上市法人的合并价值原则上按《资本市场法施行令》规定的公式计算,即将资产价值与收益价值按1比1.5加权平均后的数值,再与相对价值进行算术平均。但韩国交易所说明,为促进SPAC合并,满足一定条件时,非上市法人的价值评估由当事方自主决定。非上市法人的合并价值定得越高,现有SPAC股东在合并后的持股比例就越低,因此确认合并证券申报书中的估值依据十分重要。
QSPAC不能与哪些公司合并?
以KOSDAQ市场为准,SPAC不得决议与以下法人合并:在合并上市预备审查中被通知不符合条件的法人;合并价值及最近会计年度末资产总额未达到上市规定标准(存放资金的80%)的法人;被指定为管理类股票的上市法人;与公募前股东、高管等存在特殊利害关系的法人。决议与此类法人合并的,将暂停交易并构成退市事由。通过合并新设公司或成为非上市法人的合并决议也受同样限制,但以SPAC消灭方式进行合并上市的除外。
Q亏损企业也可以通过SPAC合并上市吗?
SPAC合并审查以一般新上市标准为基础,但由于上市保荐人无法履行Put-back期权,不适用未实现盈利企业和商业模式企业特例。另一方面,合并对象为技术成长企业的,可以适用技术评估特例要件进行审查,但外国企业和商业模式特例企业不能作为合并对象。此外,以现金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并对价的合并不予认可(以KOSDAQ市场、韩国交易所2026年说明为准)。
Q在交易所买入已上市的SPAC股票时应注意什么?
SPAC是没有实际业务、仅以合并为目的的公司,因此合并告吹而解散时,返还金额以存放资金为基准确定,以高于该水平的价格在市场上买入的投资者可能蒙受损失。韩国交易所解说书中介绍了以下案例:某SPAC上市后8个交易日中有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上涨113%,被指定为投资警告股票,在回应问询公示要求时表示没有合并进展;另有合并对象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在公布前大量买入SPAC股票而被立案调查的案例。仅凭合并预期形成的价格可能大幅波动,因此须查阅公示并审慎判断。
QPost-IPO投资是什么?对上市初期的企业应确认哪些事项?
Post-IPO投资并非法令用语,而是对上市后一定期间内投资企业这一策略的通俗称呼。上市初期,随着机构投资者锁定期承诺期满,可流通股数可能增加,因此金融监督院建议投资者在认购前通过需求预测(询价)后提交的更正证券申报书、在配售后通过证券发行业绩报告,确认按期间划分的锁定期承诺内容,以预测上市后的可流通股数。此外,还有必要一并确认是否存在上市前发行、尚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等潜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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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与合格投资者
本栏目依据法令和金融监管部门资料,说明私募基金的种类、合格投资者条件、销售程序与投资者保护机制以及主要风险。私募基金制度经常修订,请同时查阅最新法令和各基金的说明书。
Q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私募集合投资机构)是仅以私募方式发行集合投资证券的基金,在《资本市场法》上是指投资者总数在100人以下的集合投资机构。自2021年10月起,私募基金分为只有机构投资者等才能投资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和其他一般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其监管较为宽松,但只有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才能投资。
Q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有什么不同?
公募基金是以募集、出售方式招揽投资者的基金,适用分散投资等资产运用规定、投资说明书的说明与交付义务、外部审计等严格的投资者保护规定。私募基金以私募方式招揽少数投资者,上述规定被豁免或放宽。运用的自由度越高,投资者自行判断风险的责任也越大。
Q以“私募”方式销售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
《资本市场法》将向50人以上投资者劝诱认购新发行证券称为“募集”,将不属于募集的劝诱称为“私募”。计算50人时,须合并计算劝诱认购日前6个月内被劝诱认购同类证券的人,但专业投资者以及最大股东、高管等关系人除外。即使不足50人,如果发行后1年内可能转让给50人以上等,也视为募集。
Q私募基金最多可以有多少名投资者?
随着2021年修订的《资本市场法》施行,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上限由“49人以下”改为“100人以下”。但公募相关规定保持不变,因此投资私募基金的一般投资者人数仍限制在49人以下。养老基金、金融公司等部分机构投资者不计入投资者人数;另有详细计算标准,例如其他基金持有10%以上份额时须合并计算该基金的投资者人数。
Q一般私募基金和机构专用私募基金有什么不同?
经2021年制度改革,私募基金不再按运用目的(专业投资型、经营参与型),而是按投资者范围进行划分。一般私募基金可由专业投资者和投资额达到最低投资金额以上的一般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投资,由作为金融投资业者的私募资产管理公司运用。机构专用私募基金只有养老基金、金融公司等部分专业投资者才能投资,由业务执行社员(GP)运用。两类基金的运用规定已统一。
Q2021年私募基金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什么?
为防止Lime、Optimus等私募基金事件再次发生,并增强风险资本供给功能,《资本市场法》及其下位法规经修订,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私募基金被重组为一般私募基金和机构专用私募基金,对一般投资者投资的一般私募基金强化了保护机制,包括交付核心产品说明书、销售公司与受托公司监督运用、扩大资产运用报告记载事项等。同时统一运用规定,提高了运用的自主性。
Q合格投资者是指谁?
合格投资者是指可以投资一般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法》上,包括①法令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及②投资额达到法令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以上的个人、法人等。一般私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集合投资证券,销售公司须确认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个人投资一般私募基金最少需要多少钱?
非专业投资者的个人、法人须按基金的杠杆水平投资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以上。根据施行令,衍生品风险评估额、借款等合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200%的基金为3亿韩元以上,超过200%的基金为5亿韩元以上。各基金也可以规定高于此的最低认购金额,请确认相应基金的条件。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私募基金最低投资金额为什么提高到3亿韩元?
作为2019年衍生结合基金(DLF)事件后所制定对策的后续措施,《资本市场法施行令》经修订,一般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最低投资金额由1亿韩元上调至3亿韩元以上。该修订自2021年2月9日起施行。其宗旨是防止难以理解或损失风险较大的产品以私募基金形式广泛销售给一般投资者。
Q专业投资者是指谁?
专业投资者是指根据其对金融投资商品的专业性和所持资产规模等,被认为具有承担投资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法律列举了国家、韩国银行、银行·保险公司·金融投资公司等金融公司、股票上市法人等,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和个人也可以成为专业投资者。非专业投资者的投资者称为一般投资者。
Q个人也可以成为专业投资者吗?
可以,满足条件即可。施行令认定的个人专业投资者须在最近5年中有1年以上按月末平均余额计持有金融委员会规定的金融投资商品5000万韩元以上的经历,并满足收入·资产标准或金融相关专业性要求。2019年11月改革时的标准为:本人收入1亿韩元(夫妻合计1.5亿韩元)以上、扣除居住用房地产等后的净资产5亿韩元以上,或具备会计师·律师等金融相关专业性,满足其一即可,具体标准可能会变化。
Q个人专业投资者的指定向哪里申请?
2019年11月21日改革后,个人专业投资者的指定不再通过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而是通过金融委员会规定的金融投资业者(证券公司)进行。按改革时的标准,由资产1000亿韩元以上且从事证券等投资买卖业务的金融投资业者接收投资者的证明材料,审查其是否满足条件。满足条件的证明须保持时效性(2年)。
Q法人要被指定为专业投资者需要什么条件?
金融投资商品余额在100亿韩元(接受外部审计的股份有限公司为50亿韩元)以上的法人或团体,可以向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申请指定为专业投资者。只能在线申请,须提交指定申请书、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金融投资商品余额证明书等。指定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须重新申请。
Q成为专业投资者后有什么变化?
适用于一般投资者的适合性原则、适当性原则和说明义务不适用于专业投资者(但适用禁止不当劝诱原则)。另一方面,在判断公募或私募时不计入被劝诱认购人数,并且可以参与专业投资者专用产品和市场,投资机会更多。需要注意的是,保护机制减少的同时,对投资判断的责任也随之增加。
Q专业投资者也能像一般投资者一样受到保护吗?
部分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金融投资业者希望获得与一般投资者同等的待遇,金融投资业者如无正当理由须予以同意。同意后,该投资者即被视为一般投资者,适用相关保护规定。但国家、韩国银行、金融机构等部分专业投资者不在可转换范围之内。
Q谁可以投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
机构专用私募基金的有限责任社员(LP)原则上不得为个人,仅限于具备专业性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投资者。代表性的有国家、韩国银行、金融公司、特殊法人,依法律设立的基金和共济会,以及具备一定条件并在协会登记的股票上市法人等。业务执行社员(GP)的高管、运用人员等存在法令规定的部分例外。
Q机构专用私募基金的GP和LP是什么?
机构专用私募基金由1名以上无限责任社员和1名以上有限责任社员组成,社员总数在100人以下。无限责任社员中由公司章程确定的业务执行社员(GP)执行基金业务;有限责任社员(LP)是出资的投资者,不得参与运用,例如不得行使基金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拟运用基金财产的GP须在金融委员会登记。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之10~第249条之19)
Q经营参与型私募基金(PEF)现在已经没有了吗?
经2021年10月制度改革,原经营参与型私募基金(PEF)变更为机构专用私募基金,原专业投资型私募基金变更为一般私募基金。原先适用于PEF的取得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义务等已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以参与经营为目的持有10%以上股份的,须在15年内处置的规定。“PEF”一词至今仍常被用来指机构专用私募基金。
Q私募基金也可以做广告吗?
一般私募基金的投资广告受到很大限制。销售公司只能以专业投资者,或广告日前一天金融投资商品余额达到一定金额(杠杆200%以下的基金为3亿韩元,超过的基金为5亿韩元)以上的一般投资者为对象进行广告。并且不得以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的方式进行,而须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单独告知相应投资者。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一般私募基金通过什么程序销售?
销售公司首先须确认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编制核心产品说明书并提供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须事先对其进行验证,然后交付给一般投资者,并使用该说明书进行投资劝诱和销售。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后,由销售公司检查运用是否按说明书进行。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认购私募基金时也会确认投资倾向(适合性)吗?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规定,销售私募基金时原则上不适用适合性原则和适当性原则。但如果合格投资者中的一般金融消费者等提出要求,则予以适用,销售业者须事先告知投资者可以提出此类要求。如果希望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本人的投资目的和财产状况,可以要求适用。
出处: 《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章 金融商品销售业者等的营业行为遵守事项 [施行 20260102](第13条~第24条)
Q什么是核心产品说明书?
核心产品说明书是发行一般私募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编制并提供给销售公司的说明书。其中记载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信托业者、一般事务管理公司的名称,投资目的、投资策略、投资方针、投资对象资产,运用带来的风险程度和风险因素,以及与赎回有关的事项等。销售公司须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将其交付给一般投资者。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销售公司会验证核心产品说明书的哪些内容?
销售公司须在销售前验证:核心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集合投资章程,投资伴随的风险是否得到客观、适当的评估和记载,运用方法是否以投资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了说明。这是2021年改革后要求销售公司站在投资者立场事先验证说明书的规定。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认购私募基金后,销售公司会检查运用情况吗?
向一般投资者销售一般私募基金的销售公司,须确认资产管理公司的运用行为是否符合核心产品说明书。如不符合,须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撤回、变更或纠正;资产管理公司原则上在3个营业日内未予执行的,须向金融委员会报告并通知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就该要求向金融委员会提出异议。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私募基金的信托业者(受托公司)也会监督运用吗?
会。对于销售给一般投资者的私募基金,信托业者须监督资产管理公司的运用指示是否符合法令、集合投资章程和核心产品说明书。此外,还须每季度进行资产核对,确认其保管、管理的基金财产明细与资产管理公司(事务管理公司)的财产明细是否一致。
Q私募基金投资者也能收到资产运用报告吗?
2021年改革后,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一般私募基金适用资产运用报告交付义务(对专业投资者可以不交付)。为使投资者准确把握运用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在记载事项中增加了基金的投资策略、流动性风险、运用风险及管理方案等。仅由专业投资者组成的私募基金可能不适用这些强化的保护机制。
Q私募基金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吗?
经2021年改革,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一般私募基金中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基金须接受外部审计。法律修订时金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为:资产超过500亿韩元,或资产在300亿~500亿韩元之间且在6个月内追加发行集合投资证券的情形。在全体投资者同意等法令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具体标准请查阅最新法令。
Q私募基金赎回延期会怎样?
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一般私募基金延期赎回的,须自延期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集合投资者大会,就赎回相关事项作出决议。这是2021年改革引入的保护机制。仅以专业投资者为对象的私募基金不适用集合投资者大会相关规定。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私募基金可以随时赎回吗?
因基金而异。私募基金即使禁止赎回,也不像公募基金那样负有上市义务,因此如果投资于流动性低的资产,可能无法赎回,或只能按季度、半年等规定周期赎回,在一定期间内赎回还可能要缴纳较高的赎回手续费。认购前务必确认能否赎回及赎回条件,并考虑是否符合本人的资金安排。
Q变现能力低的资产较多的私募基金不能设立为开放式吗?
经2021年制度改革,无法计算市价的非市场性资产比重较高的私募基金,不能设立为可随时赎回的开放式基金。根据下位法规,没有交易所市价的资产中扣除具有变现能力的资产后,其比重超过50%的,须设立为封闭式。这是为了防止因基金期限与投资资产期限错配而引发赎回危机的措施。
Q可以要求在到期前清算封闭式私募基金吗?
原则上很难。在金融监督院的纠纷调解案例中,投资提案书上写明期限为自设立日起15年,且投资者在风险告知和核对清单上亲笔填写并签名的,仅凭听说期限更短的主张,清算要求未被接受。封闭式基金在到期前不能赎回,因此须在说明资料和集合投资章程中准确确认到期日及到期日变更条件。
Q私募基金份额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一般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不得将所持集合投资证券转让给非合格投资者。这是因为私募基金是只允许法律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的产品。机构专用私募基金的份额转让也有须经社员同意等另行限制。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私募基金如何运用?有运用限制吗?
公募基金的分散投资规定等大多不适用于私募基金,因此运用相对自由。但衍生品风险评估额、债务担保、借款等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0%,也禁止直接向个人放贷,或为规避该规定而与贷款业者等联动的交易。还有其他规定,例如以参与经营为目的持有其他公司10%以上股份的,须在15年内处置。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为什么私募基金的杠杆很重要?
私募基金可以通过投资衍生品、借入资金、债务担保等,以超过净资产的规模进行投资,这称为杠杆。杠杆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会放大损失,因此施行令规定,对于杠杆合计额超过净资产200%的基金,个人等一般投资者的最低投资金额提高为5亿韩元而非3亿韩元。请在认购前确认基金的杠杆水平。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私募基金可以收取业绩报酬吗?
可以。《资本市场法》原则上禁止与运用业绩挂钩的业绩报酬,但允许私募基金收取,而且私募基金的报酬结构并不固定。如果有业绩报酬,收益越高报酬也越高,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请事先确认基准收益率(门槛)和业绩报酬率等报酬结构。
Q投资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
私募基金大多不适用公募基金水平的分散投资、公示等规定,可能集中投资于特定资产,并可能因借款等杠杆而产生超出预期的损失。如果投资于流动性低的资产,赎回可能受到限制或耗时较长,业绩报酬也可能使实际收益减少。最重要的是要记住,私募基金是不保本的业绩分红型产品。
Q投资私募基金前应该确认什么?
金融监督院建议,在投资私募基金前确认:资产管理公司和销售公司是否为正规金融机构,最低投资金额等投资者条件,投资策略和主要投资对象,运用人员的经历和过往业绩,是否有赎回限制及其条件,业绩报酬等报酬结构。同时,请仔细查看核心产品说明书和集合投资章程中的到期日和风险因素。基金是不保本的产品,因此请注意,“保本高收益私募基金”之类的劝诱很可能是非法集资(非法类似收受存款)。
Q运用一般私募基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运用一般私募基金须在金融委员会进行一般私募集合投资业登记,禁止未经登记经营。根据施行令,须为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自有资本10亿韩元以上、常勤投资运用人员3名以上、电算设备等物质设备以及防止利益冲突体系等。登记后也须将自有资本等登记条件维持在一定水平以上。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13](第271条~第271条之9)
Q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吗?
需要。一般私募基金须自设立之日起2周内向金融委员会报告,报告事项发生变化的,须在2周内进行变更报告。大企业集团关联公司投资达到一定比例以上、以参与经营为目的的基金等部分基金,须在设立后立即报告。未报告或虚假报告的,金融委员会可以命令解约或解散基金。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私募基金可以用股票或房地产代替现金认购吗?
一般私募基金在可以进行客观价值评估、且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之虞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令规定的方法,以证券、房地产、实物资产等金钱以外的资产缴纳。施行令规定,须取得其他全体投资者的同意,并按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价格缴纳。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私募基金可以对不同投资者分配不同的损益吗?
可以。一般私募基金可以通过集合投资章程规定对投资者的损益分配或损益顺位等。例如,可以采用部分投资者优先承担损失或优先获得收益分配的结构,因此务必在章程和说明书中确认本人份额处于何种顺位。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什么是盲池基金和项目基金?
盲池基金是在未确定投资对象的情况下先募集资金,之后再寻找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的基金。项目基金是事先确定投资对象后再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基金。采用哪种方式,决定了投资前可以确认的信息范围。
出处: 金融委员会金融用语词典:盲池基金
Q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是一回事吗?
对冲基金通常是指以少数高净值投资者为对象,将以私募方式募集的资金不仅投资于股票、债券,还积极投资于衍生品等高风险、高收益资产,并通过借款扩大投资规模的基金。也就是说,对冲基金可以理解为以私募方式运用的基金的一种形态。在韩国,过去的“专业投资型私募基金”被称为对冲基金,2021年改革后变更为一般私募基金。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对冲基金
Q证券公司为私募基金提供的PBS是什么?
PBS(Prime Brokerage Service,主经纪业务/专门中介业务)是证券公司将私募基金运用所需的证券借贷、信用提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管理等一系列服务联动起来综合提供的业务。2021年改革后,向私募基金提供信用等杠杆的PBS证券公司须评估和管理其风险水平。
Q什么是企业财务稳定私募基金?
企业财务稳定私募基金是投资于有破产征兆的企业、申请重整的企业、签订财务结构改善协议的企业等需要改善财务结构的企业,帮助其恢复正常经营,并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基金。可以通过收购相关企业的股票、债券、不良债权(NPL)、房地产等或购入贷款债权的方式进行投资。该制度于2010年作为限时制度引入,2016年12月以后成为常设制度。
Q什么是创业·风险投资专门私募基金?
创业·风险投资专门私募基金是以投资、运用于创业者、风险企业、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并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为目的的私募基金,该制度于2017年1月1日新设。《资本市场法》对此类特殊目的私募基金设有单独的特例规定。
Q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私募基金和以专业投资者为对象的私募基金,监管有区别吗?
有。经2021年改革,“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一般私募基金”适用交付核心产品说明书、交付资产运用报告、外部审计、销售公司与受托公司监督运用等强化的保护机制。而仅由具备风险管理能力的专业投资者组成的私募基金,维持原有水平的监管。改革时,现有基金中投资者全部为专业投资者的,须在章程和说明书中注明并向金融监督院报告。
Q如何获取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
私募基金大多不适用公募基金那样向公众公示的义务,公开信息有限。投资者通过核心产品说明书、集合投资章程以及(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的基金的)资产运用报告等确认基金信息。依法或依《商法》须公示、公告的事项,以章程规定的方法通知全体投资者的,也视为已公示。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谁可以销售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也由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销售公司销售,一般私募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直接销售其运用的一般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直接销售时,也准用禁止不正当营业行为等销售相关规定。无论哪种情况,销售公司都须确认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Q资产管理公司不当运用私募基金会受到什么处理?
一般私募基金未具备设立要件、未报告或虚假报告等情况下,金融委员会可以命令基金解约或解散。此外,还可以采取停业、合同移交命令、违法行为纠正或停止命令、机构警告等措施。经2021年改革,还建立了能够迅速淘汰自有资本等登记条件不达标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途径。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7章 私募集合投资机构等特例 [施行 20261002](第249条~第249条之9)
05
基金基础
本栏目整理了投资基金前值得了解的基本概念,包括基金的结构与种类、基准价(单位净值)与赎回、报酬与手续费、运用报告等。各只基金的具体条件,请务必以该基金的投资说明书为准。
Q什么是基金?
基金是由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将从多名投资者处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资产,并按投资比例将结果返还给投资者的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法》称之为“集合投资机构”。投资者不会对运用逐一下达指示,投资同一只基金的投资者享有同等权利,并按原样分享运用结果,这是基金的基本原理。
Q法律上所说的“集合投资”具体指什么?
《资本市场法》将集合投资定义为:将从2名以上投资者处募集的金钱等,在没有投资者日常运用指示的情况下运用于具有财产价值的资产,并将其结果分配、归属于投资者。以这种集合投资为业的即为集合投资业,资产管理公司是其代表。但法律规定的部分情形不属于集合投资。
Q投资基金能保本吗?
不能。基金是将运用结果原样归属投资者的业绩分红型产品,可能发生本金损失。《资本市场法》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或销售公司弥补投资者损失或保证收益,基金也不属于存款人保护的对象。
Q基金投资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优点在于由专家代为运用,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即使资金不多,也能获得分散投资于多种资产的效果。缺点在于各种报酬和手续费可能使交易成本高于直接投资,而且即使由他人运用,投资风险仍由投资者承担。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基金
Q基金与全权委托投资、信托有什么不同?
基金是将多名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到一个集合投资机构中运用并分配结果的产品。全权委托投资是投资者与公司单独签订合同,合同资产的所有权仍归投资者,这一点与基金不同。信托则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个别信赖关系为前提,因此也与基金有所区别。
Q投资信托和投资公司有什么不同?
投资信托是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人)与信托业者(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而设立的基金,由资产管理公司下达运用指示,信托业者保管、管理财产。投资公司是《商法》上股份有限公司形态的基金,投资者成为股东,公司本身没有常勤员工,将运用、保管和事务委托给外部公司,是一家仅存在于文件上的公司。
Q基金有哪些法律形态?
《资本市场法》将集合投资机构分为投资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合资公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资组合、投资隐名组合。投资者的地位因形态不同而分别为受益人、股东、社员、组合员等,规定基金组织与运营的章程也相应地分为信托合同、公司章程、组合合同等。
Q按投资对象,基金如何分类?
《资本市场法》按运用对象将集合投资机构分为证券、房地产、特别资产、混合资产、短期金融(MMF)集合投资机构,2025年法律修订后又新增了主要投资于风险企业、创新企业等的企业成长集合投资机构(BDC)。证券、房地产、特别资产基金须将超过法令规定比例(例如证券基金为50%)的基金财产投资于相应资产。混合资产基金则不受此类比例限制。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3章 集合投资机构的种类等 [施行 20261002](第229条~第234条之2)
Q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基金如何区分?
证券基金按主要投资资产的比例进行区分。一般来说,将资产总额的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称为股票型,将60%以上投资于债券且不配置股票的称为债券型。有时还以股票配置上限50%为标准,再细分为混合股票型和混合债券型。
Q什么是特别资产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
特别资产基金是将超过50%的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和房地产以外资产的基金,投资对象广泛,易于开发新产品。混合资产基金是不适用证券、房地产、特别资产最低投资比例的基金。这两类基金的投资资产都可能难以公正估值,因此原则上须设立为封闭式;如果只投资于具有市场性的资产,也可以设立为开放式。
QMMF(货币市场基金)是什么样的产品?
MMF是投资于国债、货币稳定证券、优质商业票据(CP)、大额可转让存单(CD)等期限短、信用风险低的短期金融产品的基金。可以当日申购、当日赎回,常被用来存放暂时闲置的资金。但MMF也是基金,因此不保本。
Q什么是企业成长集合投资机构(BDC)?
BDC是将资产总额的60%以上投资于非上市风险企业、创新企业以及KONEX、KOSDAQ上市企业等“主要投资对象企业”的上市公募基金。相关下位法规修订后,该制度自2026年3月17日起施行,BDC证券在KOSDAQ市场上市交易。BDC另有运用规定,例如须将资产总额的10%以上投资于国债、公债、现金等安全资产。
Q基金涉及哪些公司?
核心主体包括:设立基金并下达运用指示的资产管理公司(集合投资业者);向投资者销售基金的销售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执行运用指示并保管、管理资金和资产的信托公司。此外,还有负责计算基准价(单位净值)等事务的一般事务管理公司,以及对基金进行评价的基金评价公司等。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基金
Q基金销售公司起什么作用?
销售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并受理、处理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只有获得金融委员会许可的公司才能销售基金,且必须由具备销售资格的员工按照投资劝诱准则进行销售。目前主要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销售基金。
Q信托业者(受托公司)做什么?
信托业者将基金财产与自有财产及其他财产分开保管、管理。此外,信托业者还须确认资产管理公司的运用指示是否违反法令、集合投资章程或投资说明书,如有违反,须要求撤回、变更或纠正。资产管理公司在3个营业日内未予执行的,信托业者须向金融委员会报告并予以公示。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6章 集合投资财产的保管及管理 [施行 20261002](第244条~第248条)
Q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倒闭,我的基金财产会怎样?
基金财产不由资产管理公司而由信托业者保管、管理,法律还规定须与信托业者的自有财产分开管理。证券等须按基金分别预托于韩国预托结算院,信托业者不得是运用该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公司。这种分离保管结构旨在使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问题不直接波及基金财产,但并不能防止投资损失。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6章 集合投资财产的保管及管理 [施行 20261002](第244条~第248条)
Q如果销售公司无法营业,该向哪里申请赎回?
原则上应向购买基金的销售公司申请赎回。但如果销售公司因解散、许可被取消、停业等原因无法受理赎回,可以直接向该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如果资产管理公司也因同样原因无法受理,可以向保管、管理基金财产的信托业者申请。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4章 集合投资证券的赎回 [施行 20261002](第235条~第237条)
Q什么是基准价?
基准价(单位净值)是买卖(赎回)基金时适用的基金每一单位的价格。计算方法是:将公告日前一天的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等进行评估,减去负债得出净资产总额,再除以受益凭证总份数。资产管理公司等须每日公告、公示基准价;对于投资外币资产等难以每日公告的情况,可在15日以内的范围内另行确定公告周期。
QNAV(净资产价值)是什么意思?
NAV(Net Asset Value)是指基金等所持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价值。用它除以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数,即得到每1份(1股)的净资产价值,基金通常以此价值为基准进行申购和赎回。韩国国内基金的基准价也是净资产总额除以总份数的结果,因此是同一概念。
Q基金财产用什么方法估值?
资产管理公司原则上须按市价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没有可信市价时,须按法令规定的公允价值估值。为此,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估值委员会,制定经信托业者确认的估值标准,信托业者则确认估值是否公正进行。请注意,没有市场价格的资产,其价值可能因估值方法不同而不同。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5章 估值及会计 [施行 20261002](第238条~第242条)
Q基金的“设立”和“解约”是什么意思?
在投资信托中,设立是指资产管理公司与信托业者签订信托合同并缴纳信托本金,从而成立基金;投资资金流入并增发受益凭证称为追加设立。解约是指终止投资信托,信托合同期限届满或受益人大会作出解约决议等情况下即告解约。在应对投资者赎回等情况下,也可能对基金的一部分进行解约。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2章 集合投资机构的构成等 [施行 20261002](第188条~第200条)
Q什么是基金赎回?
赎回是指基金投资者按基金的净资产价值收回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投资者向销售公司申请赎回后,销售公司将其传达给资产管理公司,原则上以基金持有的现金支付款项,相应份额随即注销。如果全体投资者同意,也可以用基金持有的资产代替现金支付。
Q申请赎回后,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资本市场法》原则上规定,自投资者申请赎回之日起15日以内,在集合投资章程规定的赎回日支付赎回款。具体支付日由各基金的章程规定,请通过所购基金的投资说明书或销售公司确认。根据投资对象资产的变现能力等,可能存在法令规定的例外情况。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4章 集合投资证券的赎回 [施行 20261002](第235条~第237条)
Q赎回时适用的价格以哪一天为准?
赎回价格原则上以申请赎回之日以后计算的基准价(单位净值)确定。如果适用申请当天已知的过去价格,就可能出现利用价格变动进行交易的情况,从而破坏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公平。因此,在申请赎回时无法事先得知确切的赎回金额。
Q为什么要缴纳赎回手续费?
赎回手续费是在集合投资章程规定的收取期间内赎回时缴纳的手续费,通常按收益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由申请赎回的投资者承担,收取的赎回手续费不归资产管理公司或销售公司,而是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期间和费率因基金而异,请在申购前确认。
Q基金赎回可能被延期吗?
可能。如果因无法处置基金持有的资产等法令规定的事由而无法在规定日期赎回,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延期赎回。此时,须自延期之日起6周内召开集合投资者大会,就赎回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将相关内容通知投资者。如果有部分资产可以处置,也可能先就这部分进行部分赎回。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4章 集合投资证券的赎回 [施行 20261002](第235条~第237条)
Q基金的“报酬”和“手续费”有什么不同?
报酬是从基金中持续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销售公司、信托业者、事务管理公司等的费用,通常按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计算。手续费是投资者直接支付的费用,包括购买基金时缴纳的销售手续费和中途赎回时缴纳的赎回手续费等。
Q基金报酬有哪些种类?
具有代表性的有:作为投资组合运用对价的运用报酬,作为销售和管理基金对价的销售报酬,作为安全保管、管理资产对价的托管报酬,有时还会加上事务管理报酬等。这些费用信息记载于基金的投资说明书中,申购前随时可以查阅。
Q什么是前端、后端销售手续费?
销售手续费是投资者作为基金销售对价而支付的手续费,申购时扣除的称为前端销售手续费,赎回时扣除的称为后端销售手续费。可能根据销售金额、销售公司、投资期限等差别收取。法令对销售手续费和销售报酬分别设有上限(按金融监督院用语词典,销售手续费为2%,销售报酬为1%),具体标准可能会修订。
Q基金类别(A类、C类等)是什么意思?
即使是同一只基金,也会根据收取销售手续费和销售报酬的方式分为多个类别。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A类在申购时先扣除销售手续费,但销售报酬率较低,有利于长期投资;C类不收销售手续费,但销售报酬率较高,有利于短期投资。金融监督院表示,两类的累计费用通常在约2年后趋于相近,建议根据预期投资期限考虑合适的类别。
Q什么是多份额类别(多类别)基金?
多份额类别基金是在一只基金内,因销售报酬、销售手续费的差异而发行基准价各不相同的多个类别份额的基金。以影响销售公司费用的因素为标准划分类别,并反映在集合投资章程中。仅与特定类别投资者相关的事项,可以只由该类别投资者召开大会。
Q公募基金的“上市类别”是什么?
上市类别是在现有公募基金中新设立的上市型受益凭证,在韩国交易所有价证券市场上市,可以像股票或ETF一样实时买卖。其目的是降低销售手续费、销售报酬等费用并使交易更加便捷,自2025年10月27日起部分基金开始交易。通过转换取得的上市类别不能再转换为其他类别等,存在一些注意事项,请查阅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说明。
Q什么是总报酬费用比率(TER)?
TER是基金中持续、反复支付的报酬和费用占基金净资产的比率。例如TER为3%,可以理解为每年有净资产的3%作为费用支付,利息等金融费用不包括在内。可以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网站上按资产管理公司、销售公司比较TER。
Q有收取业绩报酬的基金吗?
业绩报酬是与基金运用业绩挂钩、按事先约定方式由资产管理公司收取的报酬。《资本市场法》原则上禁止业绩报酬,但对于私募基金,或公募基金中对投资者保护没有问题等法令规定的情形予以允许。收取业绩报酬的基金须在投资说明书和集合投资章程中载明其计算方式等,请在申购前确认。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2编 金融投资业 第4章 营业行为规则 [施行 20261002](第85条~第99条)
Q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有什么区别?
开放式基金是投资后可以申请赎回的基金,封闭式基金则设有存续期限,在此期间不能申请赎回。封闭式基金没有赎回压力,因此也可以投资于房地产等难以每日公正估值的资产。投资前请务必确认能否中途赎回以及到期日是何时。
Q不能赎回的公募基金如何变现?
公募禁止赎回型(封闭式)基金如果未另行规定保障变现能力的方法,须自首次发行集合投资证券之日起90日内在证券市场上市。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卖出已上市的基金份额以收回投资款。但如果交易不活跃,可能难以按理想价格卖出。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3章 集合投资机构的种类等 [施行 20261002](第229条~第234条之2)
Q什么是母子型(母基金、子基金)结构?
这是将同一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多只子基金的资金汇集到一只母基金中统一运用的结构,目的是借助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只有子基金可以投资母基金,子基金也不能投资该母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子基金自身的运用仅限于为应对赎回而保持流动性的水平。
Q什么是基金中基金(Fund of Funds)?
基金中基金是将相当部分基金财产(一般为40%以上)投资于其他基金所发行集合投资证券的基金。为避免过度集中于一只基金或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基金,《资本市场法》设有运用限制,例如对单只基金的投资最多20%,对同一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的投资最多50%。被投资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基金中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同。
Q什么是转换型(伞型)基金?
转换型基金是在共同的集合投资章程下,将多只基金组合为一个系列,使投资者可以转换到系列内其他基金的结构。对申请转换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手续费。但不允许在投资信托与投资公司等法律形态不同的基金之间转换。
Q指数基金是什么样的基金?
指数基金是按照与股价指数走势联动的方式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市场平均收益为目标的基金。与一般基金相比,其换手率和交易成本较低,基金之间的收益率差异也较小。在跟踪指数这一点上与ETF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指数基金通常不在交易所上市。
Q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与一般基金有什么不同?
ETF是以与特定指数或资产价格变化联动为目标运用的基金,在交易所上市,像股票一样交易。通过申购赎回清单(PDF)公示,每天都可以确认其持有资产,运用透明度通常高于一般基金,报酬也较低。除完全跟踪指数的被动型ETF外,还有以超越指数为目标的主动型ETF。
Q什么是杠杆ETF和反向ETF?
杠杆ETF是设计为收益率按基础指数变化的一定倍数变动的产品,反向ETF是收益率按与基础指数相反方向确定的产品。它们的价格波动比一般ETF大,或方向相反,因此应在准确理解其结构和风险后再进行交易。
Q什么是资产运用报告?多久收到一次?
资产运用报告是说明基金运用结果的报告,资产管理公司须经信托业者确认后,每3个月至少1次通过销售公司提供给投资者。报告内容包括基金的资产、负债和基准价(单位净值),运用经过和损益,各类资产的估值金额和比重,换手率等。编制和提供的费用由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投资者可以直接领取,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
Q资产保管与管理报告和运用报告有什么不同?
资产保管与管理报告不是由资产管理公司,而是由保管基金财产的信托业者编制并交付给投资者的报告。其内容包括集合投资章程的主要变更事项、投资运用人员变更、集合投资者大会决议内容、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纠正要求记录等,须自会计期间结束等法令规定事由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它是从监督运用的信托业者的角度整理的信息,这一点与运用报告不同。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6章 集合投资财产的保管及管理 [施行 20261002](第244条~第248条)
Q什么是基金投资说明书?为什么重要?
投资说明书是向投资者劝诱证券申报书已生效的证券时须事先交付的法定文件,其内容须与证券申报书一致。其中载有基金的投资目的与策略、风险、报酬与手续费、赎回条件等投资判断所需的信息。如记载内容与事实不符,将适用严格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罚则,因此请在申购前仔细阅读。
Q集合投资章程(信托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投资信托的集合投资章程即信托合同,载有关于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业者、信托本金和受益凭证总份数、财产的运用与管理、收益分配与赎回、报酬与手续费、受益人大会、公示与报告等的事项。如要变更提高报酬、更换信托业者、变更信托合同期限等对投资者重要的事项,须事先经受益人大会决议。变更内容会予以公示,经大会通过的变更会通知受益人。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2章 集合投资机构的构成等 [施行 20261002](第188条~第200条)
Q为什么要看基金的比较指数(基准)?
比较指数是为客观评价基金运用业绩而作为比较对象的标准。通常,股票型基金使用KOSPI或KOSPI200,MMF使用同业拆借利率或CD利率,债券型基金使用国库债或货币稳定证券利率作为比较指数。比较指数记载于投资说明书和资产运用报告中。
Q在哪里可以查询基金收益率或基准价?
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电子公示服务(dis.kofia.or.kr)可以使用基金相关公示、基金收益率公示、基金比较检索、基准价(单位净值)查询等功能。运用规模、报酬、资金流入流出等基金统计可在协会基金统计网站(freesis.kofia.or.kr)查询。所购基金的运用情况,也可以通过销售公司提供的资产运用报告确认。
Q基金发生重大变化时会通知投资者吗?
会。投资信托等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发生投资运用人员变更、决定赎回延期或恢复赎回、出现不良资产、集合投资者大会决议等情况时,须立即进行临时公告(随时公示)。临时公告通过资产管理公司、销售公司、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网站等发布。定期查看所购基金的公告会有所帮助。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2编 金融投资业 第4章 营业行为规则 [施行 20261002](第85条~第99条)
Q基金评价公司是什么样的机构?
基金评价公司是对基金进行评价并向投资者和销售公司等提供相关信息的公司,须具备一定条件并在金融委员会登记。其须满足不得为销售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关联公司等独立性要求,并须公示评价的具体标准。评价结果仅供参考,并不保证未来收益。
Q基金的风险等级如何标示?
根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销售基金的金融公司须说明投资性产品的风险等级。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标准投资劝诱准则的示例中,风险分为6个等级(极高风险、高风险、较高风险、中等风险、低风险、极低风险)。销售人员须一并说明风险等级的含义、注意事项以及被定为该等级的理由。也请一并确认说明书中关于本金损失可能性、是否受存款人保护等重要文字。
出处: 韩国金融投资协会标准投资劝诱准则
Q什么是离岸基金和境内基金?
境内基金是依据韩国国内法律在韩国国内设立的基金,离岸基金是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设立的基金。即使是韩国国内基金,如果主要投资于海外资产,也称为海外投资基金。要向韩国国内居民销售离岸基金,须具备一定条件并在销售前向金融委员会登记。
Q公募基金对单一标的最多可以投资多少?
为实现分散投资,《资本市场法》对基金的资产运用设有限制。例如,各基金对同一标的证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在资产总额10%以内由施行令规定的比例,一只基金对同一公司所发行股权证券的投资也不得超过其总数的10%。但存在对投资者保护没有问题等法令规定的例外情形。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2编 金融投资业 第4章 营业行为规则 [施行 20261002](第77条之2~第84条)
Q什么是TDF(目标日期基金)?
TDF是根据距离预计退休时点的剩余时间,持续调整股票和债券等比重的基金。例如,越接近退休时点,就越减少股票比重、增加债券比重,以此兼顾收益性与稳定性。资产配置自动进行,并不意味着保本。
Q目标转换型基金是什么样的产品?
目标转换型基金是在一定期间内募集资金后投资于股票等风险资产,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收益率后转换为债券等安全资产并运用至到期的基金。目标收益率并非确定收益率,因此目标的实现可能推迟或无法实现,转换后的实际收益率也可能低于目标。达到目标后到期期限可能缩短,因此须在投资说明书中确认其结构和风险。
Q基金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
资产管理公司须将基金运用产生的收益以金钱或新发行的集合投资证券分配给投资者。但对于法令规定的基金,可以根据集合投资章程将收益分配保留在基金内。分配方式因基金而异,请查阅投资说明书和章程。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5编 集合投资机构 第5章 估值及会计 [施行 20261002](第238条~第242条)
06
股票投资
本栏目整理了股票投资的基础概念,包括股票与股东权利、股价指数与交易制度、卖空、股息与增资、基本财务指标等。本栏目内容并非推荐特定个股或买卖时机,具体制度请查阅交易所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最新说明。
Q什么是股票?
Q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Q普通股和优先股有什么不同?
Q无表决权股票最多可以发行多少?
根据《商法》,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发行在利润分红、剩余财产分配、表决权行使、偿还与转换等方面内容不同的类别股份。其中无表决权或表决权受限的类别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四分之一。章程中须规定不能行使表决权的事项以及表决权恢复的条件等。
Q什么是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赎回股份?
可转换股份是可以按章程规定的条件转换为其他类别股份(例如由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类别股份,可转换优先股即附有这种转换权的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是规定可以用公司利润注销(偿还)的类别股份,章程中可以规定由公司偿还,或由股东请求偿还。投资时须在章程和公示中确认转换、偿还的条件和期限。
Q市值如何计算?
市值是股价乘以已发行普通股股数所得的值,指市场对公司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价。它常用于比较企业规模,也可以将全部上市企业的市值相加,用来比较证券市场的规模。但市值不反映负债,因此可能与公司整体价值或账面资本不同。
Q股价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股价指数是综合众多个股价格变动、反映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水平的指标。编制方法有简单平均个股股价的股价平均法,以及以上市股数对股价加权、比较基准时点与当前市值的市值加权法。KOSPI、KOSDAQ、S&P500等世界主要指数大多采用市值加权法计算。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股价指数
QKOSPI是什么?
QKOSDAQ是什么样的市场?
QKOSPI200和KOSDAQ150是什么?
KOSPI200和KOSDAQ150分别是从KOSPI、KOSDAQ上市股票中,按市场代表性、流动性、行业代表性标准,选出市值大、交易量多的200只和150只股票编制而成的指数。它们被用作指数期货与期权、ETF、指数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的基础指数。
Q有价证券市场、KOSDAQ、KONEX、K-OTC有什么不同?
有价证券市场(KOSPI)、KOSDAQ市场、KONEX市场是由韩国交易所开设和运营的场内市场,K-OTC市场是场外市场。股票要在场内市场买卖,须经过称为上市的登记程序。各市场的上市条件和监管水平不同,因此最好确认所投资的股票在哪个市场交易。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股票市场
Q股票买卖经过什么流程成交?
Q买入股票后,钱什么时候扣、股票什么时候到账?
韩国股票市场在成交日(T)后的第2个交易日(T+2)结算证券和款项。例如,如无节假日,周一买入的股票在周三完成结算,即可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成为股东。美国、日本、香港、德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实行T+2结算。
Q股票市场的常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为确定开盘价的报价受理在上午8点30分至9点进行,常规市场交易于9点开始。收盘前15点20分至15点30分,汇集用于确定收盘价的报价并一次性撮合成交。交易时间可能因交易所规定修订或市场情况而变化,请查阅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公告。
Q什么是同时报价(单一价格交易)?
单一价格交易是汇集一定时间内受理的报价,以一个价格一次性撮合成交的方式,俗称同时报价(集合竞价)。在开盘前或收盘前等交易连续性中断的情况下,或股价急剧变动可能性较高的情况下,这种方式能高效、迅速地找到新的均衡价格。在其他常规市场时间,则实行订单一到即撮合成交的连续竞价交易。
Q市价单和限价单有什么不同?
限价单是指定买卖价格下达的订单,只在该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但也可能无法成交。市价单是不指定价格、以当时可能的最佳价格立即成交的订单,成交可能性高,但在价格快速变动时,可能以与前一价格相差较大的价格成交。应根据优先考虑成交的确定性还是价格控制来选择。
Q什么是盘后(时间外)交易?
时间外市场是在常规市场以外的时间运营的市场,按金融监督院用语词典的说明,在开盘前08:00~09:00、收盘后15:40~18:00运营。在此时段,进行有别于常规市场方式的交易,例如由买卖双方按事先协商的股票、数量、价格成交的时间外大宗交易等。运营时间和方式可能根据交易所规定变化。
Q涨停、跌停(涨跌幅限制)是什么?
Q熔断机制何时触发?
熔断机制(交易中断制度)在KOSPI或KOSDAQ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8%、15%、20%以上的状态持续1分钟时分阶段触发。第1、2阶段触发后,所有股票交易中断20分钟,之后以10分钟单一价格交易恢复;第3阶段触发后,当天股票交易结束。这是为了在股价暴跌时给投资者冷静判断的时间。
出处: 熔断机制(股票市场)
Q什么是Sidecar(程序化交易暂停机制)?
Sidecar(程序化交易报价暂时停止效力)是为在期货价格急剧变动时减轻程序化交易对现货市场冲击的制度。例如在KOSDAQ市场,KOSDAQ150期货价格较基准价格变动6%以上,同时KOSDAQ15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变动3%以上的状态持续1分钟时,此后5分钟内受理的程序化交易报价效力将被暂停。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1-7号)证券公司发生电算故障时,务必记住3件事!(消费者警报...
Q什么是波动性缓和机制(VI)?
VI是在个股股价因下单失误或供需失衡等暂时急剧变动时,2分钟内只允许单一价格交易,给投资者冷静期的制度。分为缓和瞬时价格急剧变动的动态VI,以及缓和累积性、长期性价格变动的静态VI。VI触发期间无法立即以理想价格买卖,这是市场措施,而非证券公司电算故障。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1-7号)证券公司发生电算故障时,务必记住3件事!(消费者警报...
Q被指定为短期过热股会怎样?
短期过热缓和制度是为防止对持续异常暴涨或过热的股票进行过度跟风交易和不公平交易而设的制度。股价较前4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值上涨30%以上等符合指定条件的,在3个交易日内,常规市场的交易方式改为以30分钟为单位的单一价格交易。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1-7号)证券公司发生电算故障时,务必记住3件事!(消费者警报...
Q什么是卖空?
卖空是卖出未持有或借入的证券,即在预期价格下跌时卖出,之后以更低价格买回偿还以获取差价的交易。卖空有提高价格发现效率和流动性的优点,但也有可能导致结算违约风险或被滥用为操纵市场手段的缺点。如果股价与预期相反上涨,就会产生损失。
Q韩国允许卖空吗?
《资本市场法》禁止卖出未持有上市证券的无券卖空,只有在拟以借入证券结算的借券卖空按照法令规定的方法进行时才予以允许。卖空订单须与一般卖出订单区分标示,不得以前一价格以下报价,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净持仓余额须报告和公示。金融委员会可以为市场稳定而限制借券卖空,目前的实施范围请查阅金融委员会和交易所的公告。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4编 不公平交易的规制 第3章 不正当交易行为等 [施行 20261002](第178条~第180条之6)
Q什么是报升规则(Uptick Rule)?
报升规则是为防止卖空直接导致价格下跌,禁止以前一价格以下进行卖空报价的制度。例如前一价格为49,000韩元时,卖空报价只能以高于49,000韩元的价格提交。做市商以做市为目的的卖空可获例外认可。
Q非法卖空会受到什么制裁?
非法卖空将受到罚金等刑事处罚和课征金处罚。自2025年4月23日起,还新引入了以下制度:最长5年限制违规者交易金融投资商品或限制其被选任为上市公司等高管的命令,以及对涉嫌用于非法卖空的账户实施止付。这些措施同样适用于三大不公平交易行为人。
Q个人投资者也可以卖空吗?
Q什么是股息(分红)?
Q公司如何决定分多少股息、怎么分?
根据《商法》,公司可以以财务状况表上的净资产扣除资本金、已提取的资本公积金与利润公积金、该结算期应提取的利润公积金以及未实现利润后的金额为限进行利润分红。股息原则上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财务报表由董事会批准的,由董事会决议确定。超过限额分红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
Q股票股息和现金股息有什么不同?
股票股息是以新发行的股票代替现金进行利润分红,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股票按面值(券面额)分配。根据《商法》,股票股息不得超过利润分红总额的二分之一;但股票上市法人根据《资本市场法》特例,在市价不低于面值时,可以以股票分配相当于利润分红总额的金额。获得股票股息的股东自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起成为新股股东。
Q什么是中期股息和季度股息?
每年结算1次的公司,如章程有规定,可以在营业年度中经董事会决议进行1次中期分红(《商法》)。股票上市法人可以根据章程规定,在3月、6月、9月最后一天起45日内经董事会决议进行金钱季度分红,季度股息原则上须自决议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两种情况都有以前一结算期的净资产等为标准的限额。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3编 证券的发行及流通 第3章之2 关于股票上市法人的特例 <新设 2009.2.3> [施行 20261002](第165条之2~第165条之20)
Q要获得股息,最晚什么时候买入股票?
公司为确定行使股息等权利的股东,会确定一个日期(基准日),并向当天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赋予权利。韩国股票在T+2日结算,因此要在基准日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最晚须在基准日前2个营业日买入。基准日须定在行使权利之日前3个月以内,并须提前2周公告,请在公司公示中确认基准日。
Q什么是除息?
Q什么是有偿增资?
Q有偿增资的方式(股东配售、一般公募、第三方配售)有什么不同?
股东配售是赋予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权利的基本方式。一般公募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受理认购并发行新股的方式;第三方配售是赋予非股东的特定人新股认购权、由其认购的方式。第三方配售对公司经营权和现有股东利益影响很大,因此适用须有章程依据或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等严格要件。
Q无偿增资会提高公司价值吗?
不会。无偿增资是通过董事会决议等将公积金(主要是资本盈余)转入资本金,并相应地向股东分配新股,由于没有外部资金流入,所有者权益总额和企业价值实质上不变。金融监督院表示,除权后股价看起来较低的错觉效应可能导致股价暂时上涨,但如果实质价值没有变化,股价可能再次下跌。
Q要获得无偿增资新股,最晚什么时候买入?
无偿新股按新股配售基准日当天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配售。由于在T+2日结算,最晚须在新股配售基准日前2个营业日买入才能获得新股,并在基准日前1个营业日除权。无偿增资比例越高,除权引起的股价调整幅度也越大。
Q什么是拆股(面值分割)?会影响股票价值吗?
Q什么是合股(面值合并)?
面值合并是将已发行的多股股票的面值合并,换成数量更少的股票,是与面值分割相反的概念。合并后股数减少,每股代表的实质股权增大,但这本身并不会改变公司的价值。
出处: 金融委员会金融用语词典:面值合并
Q什么是回购自家股票(取得自己股份)?
回购自家股票是公司买入自己所发行的股票。根据《商法》,可以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以在交易所买入等规定方法取得,上市法人还可以通过信托合同间接取得。为防止扭曲市场价格,上市法人在取得时间、数量、价格等方面受到限制,董事会决议时须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取得完成时须提交结果报告书。
QPER(市盈率)是什么?
PER是股价除以每股收益(EPS)所得的值,显示股价以每股收益的多少倍水平交易。某企业的PER高于其过去走势或盈利结构相似的其他企业时,有时被判断为股价相对盈利被高估。但根据行业、成长性、一次性损益等,解读可能不同。
QPBR(市净率)是什么?
PBR是股价除以每股净资产(BPS)所得的值,表示股价相对于公司账面净资产处于什么水平。如果说PER是从盈利能力角度判断股价的指标,PBR则是从财务结构角度判断股价的指标。两个指标常一起作为衡量股价相对企业价值水平的参考指标。
QEPS(每股收益)是什么?
EPS是企业当期净利润除以已发行股数所得的值,显示每1股在1年内创造了多少利润。EPS高通常被解读为经营业绩良好、分红能力较强,它也是计算PER的基础。因可转换公司债转股或增资导致股数增加时,EPS会降低。
QROE(净资产收益率)是什么?
Q有没有用少量资金分散投资多只股票的方法?
直接买入多只股票需要大量资金,但跟踪股价指数等运用的ETF,用少量资金也能获得分散投资多只股票的效果。ETF在交易所上市,可以像股票一样买卖,并通过申购赎回清单(PDF)公示,每天确认其持有哪些股票。但即使分散投资于多只股票,如果整个市场下跌,也可能产生损失。
Q信用交易(借钱炒股)有哪些风险?
信用交易是向证券公司借钱(信用交易融资)买入股票等利用杠杆的交易,股价上涨时收益放大,下跌时损失也会扩大。股价下跌导致担保维持比率不足时,证券公司会要求追加担保,未在期限内缴纳的,可以任意处置所持股票(强制平仓)。如果处置金额少于借款,可能出现损失超过全部投资本金的所谓“爆仓账户”。
Q什么是未收交易(赊账买入)?
未收交易是以相当于股票买入款一部分(通常为40%以上)的委托保证金和所持股票作担保,赊账买入股票。如果在结算日(T+2)前未缴纳剩余款项,证券公司将通过强制平仓处置账户中的股票。
出处: 金融委员会金融用语词典:未收交易
Q什么情况下会退市?
Q退市要件最近有什么变化?
金融监管部门于2025年1月公布方案,为及时淘汰低绩效企业,加强退市要件并提高程序效率。内容包括:自2026年起分几年逐步提高市值要件(KOSPI 50亿→500亿韩元,KOSDAQ 40亿→300亿韩元)和销售额要件(KOSPI 50亿→300亿韩元,KOSDAQ 30亿→100亿韩元),并缩短最长改善期间。方案还包括支持退市企业股票在K-OTC交易的措施。
Q什么是5%规则(大量持股报告)?
该制度要求本人与特别关系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5%以上,或此后持股比例变动1%以上,或持有目的发生变化时,须自当日起5日内向金融委员会和韩国交易所报告。不仅包括法律上的所有,也包括拥有实质性权限的情况,可转换公司债等可转换为股票的证券也属于报告对象。投资者可以通过公示确认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
Q什么是股份收购请求权?
股份收购请求权是指公司合并、营业转让与受让等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议案在股东大会获得决议时,反对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反对股东须在股东大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反对意见,并自决议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收购,公司须在请求期间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收购。收购价格经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法令规定的市价计算方式确定。
Q为什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会受到处罚?
《资本市场法》禁止上市法人的员工、主要股东等内部人以及从他们那里获得信息的人,将对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要信息用于股票交易或让他人利用。这与操纵市场、不正当交易一起被列为三大不公平交易,受到严厉处罚。利用从内部人处听来的信息的人也可能成为处罚对象,因此不应凭来源不明的“内部消息”进行交易。
出处: 《关于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4编 不公平交易的规制 第1章 内幕交易等 [施行 20261002](第172条~第175条)
Q什么是做市商?
做市商是与交易所签订做市合同,对事先确定的股票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充当投资者交易对手方的证券公司。它支持顺畅交易,起到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提高价格连续性的作用。
Q投资海外股票时应注意什么?
海外股票在买入前换汇和卖出后换汇的过程中面临汇率变动风险,即使股价上涨,也可能因汇兑损失而亏损。各市场结算日不同,可能导致资金安排错位,委托买卖手续费和换汇手续费等交易成本也常高于韩国国内股票。税制也与韩国国内股票不同,可能产生转让所得税、股息所得税纳税义务,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为什么长期持有杠杆ETF可能会亏损?
杠杆ETF按基础指数日变动率乘以倍数变动,因此当指数反复涨跌时,可能产生累计收益率低于基础指数收益率的“复利效应”。根据金融监督院的示例,即使指数从100跌到80后再回升到100,2倍杠杆ETF仍处于亏损10%的状态,3倍则亏损30%。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海外市场高倍率产品波动性可能更大,因此须充分理解其结构。
07
税收与制度
本栏目整理了与投资相关的税收制度概要,包括基金、利息、股息所得的课税方式,源泉扣缴与金融所得综合课税,股票转让所得税与证券交易税,ISA与养老金账户,KOSDAQ风险投资基金所得扣除等。税法经常修订,税额也因个人情况而异,因此在实际申报、缴纳前,请务必通过国税厅的说明或税务专家进行确认。
Q从基金赚的钱要缴哪些税?
根据《所得税法》,从集合投资机构(基金)获得的收益原则上归类为股息所得。个人投资者在获得收益时,一般会先通过源泉扣缴(预扣)扣税后再领取,与其他利息、股息所得合计的金额每年超过2000万韩元时,可能成为综合课税对象。具体是否课税及税额因产品结构和个人情况而异,请通过国税厅的说明或税务专家确认。
Q基金收益要作为股息所得课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须是《资本市场法》规定的集合投资机构,每年进行1次以上结算和分配,并满足以金钱受托、以金钱返还的条件。在国外设立的信托即使不满足这些条件,也视为集合投资机构。如想了解是否符合条件,请通过集合投资章程或销售公司的说明确认。
Q基金内部产生的上市股票买卖差价也要缴税吗?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集合投资机构交易、评估在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或以其为对象的场内衍生品而产生的损益,不计入课税对象收益。根据风险企业培育相关法律认定的风险企业的股票、出资份额的损益也是如此。但具体范围由施行令规定,利息、股息等其他来源的收益仍须课税,因此各类型基金的课税内容请查阅投资说明书和国税厅的说明。
Q基金收益的税何时扣除?
根据《所得税法施行令》,基金收益的收入时间原则上为获得收益之日;特别约定将分配金转入本金的,为转入本金之日。通常在按结算分配或赎回获得收益时进行源泉扣缴。实际源泉扣缴时间可能因产品和交易方式而异,请向销售公司确认。
Q基金分配金再投资就不用缴税吗?
即使不以现金领取分配金而再次投资,特别约定转入本金的分配金也视为在转入本金之日产生所得。因此,无论是否再投资,都可能在分配时点课税。具体处理请查阅基金的集合投资章程和销售公司的说明。
Q赎回基金时也像股票一样缴纳证券交易税吗?
《税收特例限制法》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集合投资机构赎回自己的集合投资证券时,投资者转移集合投资证券的行为不视为《所得税法》和《证券交易税法》上的“转让”。因此,一般的基金赎回不像卖出股票那样作为转让课税,赎回获得的收益作为股息所得课税。各产品的课税方式请通过销售公司或国税厅的说明确认。
Q利息所得包括哪些?
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境内法人、外国法人发行的债券或证券的利息和贴现额,境内外存款利息,债券回购协议买卖差价,一定的储蓄性保险的保险差益,非营业性借贷收益等属于利息所得。利息所得金额不扣除必要费用,按相应课税期间的总收入金额直接计算。具体范围由《所得税法》及其施行令规定。
Q股息所得包括哪些?
从境内法人、外国法人获得的利润或盈余分红,视同股息,来自集合投资机构的收益,来自衍生结合证券、衍生结合公司债的收益等属于股息所得。根据金、银价格确定收益的黄金、白银存折账户(Gold/Silver Banking)等衍生结合证券的收益也视为股息所得。股息所得原则上也在支付时进行源泉扣缴。
出处: 国税厅税务指南:股息所得的范围
Q什么是源泉扣缴?
源泉扣缴是支付所得的一方(源泉扣缴义务人)在向所得人支付时预先扣除税款、代为向国家缴纳的制度。领取存款利息或基金分配金时,到账的是已扣税金额,原因就在于此。有的情况下源泉扣缴即完成纳税义务(分离课税),有的情况下须与其他所得合并后重新结算(综合课税)。
Q利息、股息所得的源泉扣缴税率是多少?
根据《所得税法》,一般利息所得和股息所得的源泉扣缴税率为14%,此外另加地方所得税。非营业性借贷收益和出资共同经营者的股息所得适用25%,未确认实名的所得适用45%。税率可能因所得种类和产品而异,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为什么存款利息要扣15.4%?
这是因为在利息、股息所得的所得税源泉扣缴税率14%之外,还会同时特别征收相当于所得税额10%的个人地方所得税(1.4%)。规定源泉扣缴义务人在源泉扣缴所得税时须同时征收地方所得税。因此,一般利息、股息所得按扣除15.4%后的金额支付。
Q源泉扣缴税额不足1000韩元就不扣吗?
有源泉扣缴税额不足1000韩元时不进行源泉扣缴的小额不征收制度。但向居民支付的利息所得,即使税额不足1000韩元也须源泉扣缴。因此,即使是小额存款利息,支付的也可能是扣税后的金额。
Q什么是金融所得综合课税?
根据《所得税法》,利息所得与股息所得合计的金融所得每年在2000万韩元以下且已源泉扣缴的,原则上适用以源泉扣缴完成课税的分离课税。年度金融所得超过2000万韩元的,与工资、经营所得等其他综合所得合并,适用累进税率课税,这称为金融所得综合课税。此时须在次年进行综合所得税申报,请通过国税厅Hometax等确认。
Q金融所得超过2000万韩元,全部都适用高税率吗?
不是。根据《所得税法》综合课税税额计算特例,金融所得中2000万韩元以内的部分适用源泉扣缴税率(14%),只有超过2000万韩元的部分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按基本税率计算。但须将这样计算的税额与按源泉扣缴税率计算全部金融所得的税额等进行比较,以较大者作为应纳税额。实际负担因其他所得规模而异,建议查阅国税厅的说明或咨询税务专家。
Q综合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国税厅公布的2023~2025年归属综合所得税税率为8级累进税率,从课税标准1400万韩元以下的6%到超过10亿韩元的45%。例如,课税标准超过5000万韩元、不超过8800万韩元的区间为24%,超过1.5亿韩元、不超过3亿韩元的区间为38%。此外另加地方所得税,各归属年度的税率请在国税厅官网确认。
Q综合所得税何时申报?
当年有综合所得的人,须在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提交诚实申报确认书者为6月30日前)。仅有工资所得并已完成年终结算,或仅有免税、分离课税所得等情况下,无需进行确定申报。可以在Hometax(hometax.go.kr)进行电子申报。
Q股息所得的“股息加算(Gross-up)”是什么?
股息是从已缴纳法人税的利润中支付的,因此在综合课税时,为调整双重课税,会将一定股息所得乘以加算率后的金额计入所得,再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相应金额(股息税额抵免)。根据国税厅修订税法解说,随着法人税税率上调,股息加算率由10%调整为11%,自2027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所得起适用。适用对象股息和计算方法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高股息企业股息所得分离课税制度是什么?
自2026年1月1日以后支付的股息起,居民从符合条件的高股息上市法人获得的现金股息,可以从金融所得综合课税对象中排除,适用分离课税。根据国税厅修订税法解说,按课税标准区间适用14%、20%、25%、30%的4级税率,采用在综合所得确定申报时提交分离课税申请书的方式。适用至归属于包含2028年12月31日的营业年度的股息,具体条件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通过基金获得的收益也能适用高股息企业分离课税吗?
国税厅修订税法解说中,对高股息企业股息所得分离课税对象的说明,将公募和私募基金、REITs、投资目的公司(SPC)等标示为排除对象。此外,分离课税对象股息规定为除股票股息等以外的现金股息。是否适用于通过基金的投资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请向国税厅或税务专家确认。
Q卖出股票产生的差价也要缴纳转让所得税吗?
根据《所得税法》,上市股票由大股东转让,或由非大股东在证券市场以外转让的,属于转让所得税课税对象。非上市股票以及外国法人发行或在外国市场上市的股票的转让也属于课税对象。另一方面,非大股东的小股东在证券市场买卖上市股票的差价,不属于转让所得税课税对象(证券交易税另计)。
Q缴纳股票转让税的“大股东”如何认定?
《所得税法》规定,作为上市股票转让所得税课税对象的大股东,由总统令考虑持股比例和市值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持股比例、持有金额标准由施行令规定,并可能随税法修订而变化。本人是否属于大股东,请通过国税厅的说明或税务专家确认。
Q股票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所得税法》,大股东转让的股票,课税标准3亿韩元以下部分为20%,超过3亿韩元部分为25%;持有中小企业以外法人的股票不满1年的,为30%。非大股东转让课税对象股票的,中小企业股票适用10%,其他股票适用20%。外国股票中,中小企业股票为10%,其他股票为20%,地方所得税另计。
Q股票转让所得税何时申报?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转让股票的,须自转让日所属半年度最后一天起2个月内进行预定申报和缴纳;半年度内多次转让的,按半年度合并申报。即使已进行预定申报,如因适用累进税率等导致税额变化,可能须在次年5月进行确定申报。不申报可能被加征加算税,请务必确认期限。
Q不申报转让所得税有什么不利后果?
未进行预定申报或确定申报的,由政府决定并通知税额,还可能追加未申报加算税(20%或40%)和每日0.022%的延迟缴纳加算税。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韩元的,也可以在缴纳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分期缴纳一部分。期限和计算方法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通过衍生品交易赚的钱也要缴税吗?
要。根据国税厅的说明,以境内外股价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差价合约(CFD)、股票权证(ELW)、境外场内衍生品等交易产生的所得,属于转让所得税课税对象。《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0%,为培育资本市场等可通过施行令下调。衍生品不进行预定申报,于次年5月对1年的所得进行确定申报和缴纳。
Q什么是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是转让股票或份额时以转让价格为课税标准征收的税,因此无论是否盈利,卖出时都要征收。在证券市场交易的股票,由韩国预托结算院等,通过证券公司转让的,由相应金融投资业者作为纳税义务人,在买卖结算时向转让方投资者征收。国家、地方自治团体的转让或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市股票的转让等不课税。
Q证券交易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税厅《2026年修订税法解说》,自2026年1月1日以后的转让起,KOSPI上市股票适用证券交易税0.05%加农渔村特别税0.15%,KOSDAQ、K-OTC适用0.20%,KONEX适用0.1%。其他情况适用基本税率0.35%。税率可能因施行令修订而变化,请确认交易时点的税率。
Q卖出债券产生的买卖差价也要缴税吗?
对个人而言,《所得税法》的转让所得课税对象中未列举债券,因此债券价格变动产生的买卖差价本身一般不课税。但卖出债券或领取利息时,相当于持有期间利息的金额视为利息所得课税。如以基金或衍生结合证券等其他形式投资,课税方式可能不同,需要确认。
Q金融投资所得税会实施吗?
政府的2024年税法修正案中包含废除金融投资所得税,现行《所得税法》中关于金融投资所得的规定已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时删除。因此,目前维持的是利息·股息所得课税、大股东等的股票转让所得课税以及证券交易税体系。税法每年都可能修订,最新内容请查阅财政经济部、国税厅的公告。
QISA(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是什么样的账户?
ISA是在一个账户中运用存款、基金、上市股票等多种金融产品,并可就由此产生的利息、股息所得享受税收优惠的账户。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每人只能持有1个,通过投资中介业者、全权委托投资业者、信托业者开立。合同期限须为3年以上,税收优惠在合同解除时将账户内损益合并计算。
Q谁可以开立ISA?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以开立日或延长日为准,19岁以上的居民,或15岁以上且上一课税期间有工资所得的居民可以开立。每人只能持有1个账户。收入条件等经国税厅确认后通知金融公司,能否开立请咨询金融公司。
QISA的免税额度是多少?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ISA产生的利息、股息所得合计额在200万韩元以内免税;满足上一课税期间总工资5000万韩元以下等条件的庶民型、农渔民型,在400万韩元以内免税。超过免税额度的金额按9%税率分离课税,不计入金融所得综合课税。计算所得时,扣除账户内产品产生的损失。
QISA在3年内解约会怎样?
自首次签约之日起未满3年解约的,将追征相当于此前所享受税收优惠的税额。但因死亡、移居海外等总统令规定的不得已事由解约的除外。即使未满3年,也可以在缴入本金范围内提取,但超过缴入本金提取的,视为中途解约。
QISA最多可以存入多少?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ISA的年度缴纳限额为2000万韩元,未使用的额度按开户后经过的年数(最多4年)累积,总缴纳限额为1亿韩元。开立了财产形成储蓄或长期集合投资证券储蓄的,总限额相应减少其合同金额。限额相关细节可向开户的金融公司确认。
QISA可以投资哪些产品?
ISA可以运用于存款、储蓄等存款性产品,集合投资证券(基金),衍生结合证券、衍生结合公司债,股票上市法人的股票等。根据国税厅《2026年修订税法解说》,已明确在国外设立的集合投资机构(离岸基金)不能纳入。实际可纳入的产品可能因账户类型而异,请向金融公司确认。
Q将ISA到期资金转入养老金账户有什么不同?
将自签约之日起已满3年的ISA余额全部或部分缴入养老金账户的,该ISA视为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国税厅的说明,自ISA到期日起60日内缴入养老金账户的金额,可以在养老金账户年度缴纳限额(1800万韩元)之外另行缴纳。转入带来的税收优惠等具体内容,请向国税厅或金融公司确认。
Q养老金账户有哪些种类?
养老金账户包括以“养老储蓄”名称开立的养老储蓄账户(养老储蓄保险、养老储蓄基金、养老储蓄信托),以及确定缴费型(DC)、个人型退休养老金(IRP)等退休养老金账户。从养老金账户以养老金形式领取的钱,作为私人养老金所得课税。各产品是否保本及运用方式不同,请确认是否符合开户目的。
Q养老金账户每年最多可以存入多少?
养老储蓄账户与退休养老金账户合计的养老金账户年度缴纳限额为1800万韩元,有多个账户的按合计判断。此外,ISA到期资金转入养老金账户的金额,以及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一套住房持有人换小房产生的差额(累计限额1亿韩元)等,可以另行缴纳。请注意,开始领取养老金后不能再缴纳。
Q从养老金账户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加入者须在55岁以后申请开始领取养老金,在开户满5年后,在年度养老金领取限额内提取,才被认定为“养老金领取”。超出限额或不满足条件的提取,视为“非养老金方式领取”,适用不同的税率。因医疗目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得已事由的提取,具备一定证明材料的,可被认定为养老金领取。
Q从养老金账户以养老金形式领取时,扣多少税?
根据《所得税法》,已享受税额抵免的缴纳额和运用收益以养老金形式领取的,按领取日的年龄,未满70岁5%、70岁以上未满80岁4%、80岁以上3%进行源泉扣缴。终身领取养老金的终身合同为3%,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适用较低税率。以养老金形式领取退休所得的,根据实际领取年次,适用非养老金方式领取源泉扣缴税率的50~70%。
Q从养老金账户中途取钱,税怎么算?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养老金账户的非养老金方式领取,作为其他所得适用15%的源泉扣缴税率。这适用于以非养老金方式提取已享受税额抵免的缴纳额和运用收益的情况。转入退休金的递延退休所得以非养老金方式提取的,作为退休所得课税,因此请在提取前通过金融公司确认预计税额。
Q养老储蓄、IRP的缴纳额可以享受税额抵免吗?
缴入养老金账户的金额,可以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享受税额抵免,已抵免的金额日后以养老金形式领取时作为养老金所得课税。未享受抵免的缴纳额或超过抵免限额的缴纳额,在提取时不课税等,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税额抵免限额和抵免率可能因收入水平和税法修订而变化,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投资KOSDAQ风险投资基金可以享受所得扣除吗?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居民投资风险企业投资信托(KOSDAQ风险投资基金)受益凭证的,可以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投资金额的10%,扣除额以综合所得金额的50%为限。根据国税厅修订税法解说,自2026年1月1日以后的投资起,扣除对象投资额限额改为每人每年2000万韩元,所得扣除综合限额(每年2500万韩元)也一并适用。须自投资日起持有3年,并可在投资年度起3个课税年度中选择扣除年度。
QKOSDAQ风险投资基金在3年内赎回会怎样?
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享受所得扣除后,自投资日起未满3年转让或赎回(包括部分赎回)受益凭证的,将追征相当于已扣除所得金额的税额。但有投资者死亡等总统令规定事由的,不予追征。如需享受扣除,请考虑3年持有条件来制定资金计划。
Q外国人(非居民)获得的利息、股息如何课税?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在韩国没有国内营业场所的非居民,其韩国国内来源的利息、股息所得原则上按20%(债券利息为14%)分离课税并源泉扣缴。如《所得税法》规定的源泉扣缴税率高于税收协定的限制税率,则适用协定限制税率。具体因居住国家和协定内容而异,请向国税厅确认。
Q海外股票、基金的股息已在外国缴税,还要再缴吗?
《所得税法》规定,有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额的,从韩国国内源泉扣缴税额中扣除该外国所得税额后进行源泉扣缴。在外国缴纳的税额多于韩国国内源泉扣缴税额的,超出部分视为不存在。通过基金间接投资的外国已缴税额抵免方式,因最近的税法修订有所变化,请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Q海外金融账户也需要申报吗?
居民或境内法人持有的海外金融账户余额合计,在当年任一月末某一天超过5亿韩元的,须在次年6月申报。不仅是现金,海外账户中的股票、债券、集合投资证券、虚拟资产等也包括在内。未申报或少申报的,可能被处以未申报金额10%(上限10亿韩元)的罚款。
Q未确认实名的金融所得如何课税?
根据国税厅的说明,未确认实名的利息、股息所得适用45%的源泉扣缴税率,依据《金融实名法》的非实名金融资产所得适用90%的源泉扣缴税率。此类所得属于以源泉扣缴完成课税的分离课税对象。金融交易务必以本人实名进行,才能避免不利后果。
Q金融所得被视为哪一年的所得?
利息、股息所得是《所得税法施行令》规定的“收入时间”所属年度的所得。例如,活期存款利息的收入时间为实际领取利息之日,基于盈余分配的股息为法人的盈余分配决议日,基金收益为获得之日。判断是否属于金融所得综合课税对象时,年度划分很重要,请确认收入时间。
Q在哪里可以获得个人税务咨询?
本页面的税务信息是一般性的制度说明,实际税额因所得构成、持有期间、是否为居民等个人情况而异。准确内容请查阅国税厅官网(nts.go.kr)和Hometax(hometax.go.kr)的说明,或咨询税务专家。综合所得税等可以在Hometax进行电子申报,还提供国税与地方所得税一并申报的功能。
08
投资者保护
本栏目整理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六大销售原则与撤回申请权、违法合同解除权、资料查阅请求权,纠纷调解与投诉程序,存款人保护的范围,以及不完全销售和非法荐股群、类似收受存款(非法集资)、冒充诈骗的应对方法。具体的权利行使要件因产品和情况而异,请向金融公司或金融监督院确认。
Q《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简称“金消法”)是以2019年衍生结合基金(DLF)不完全销售事件等为契机,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而自2021年3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其中规定了金融商品销售业者、咨询业者的营业行为遵守事项,金融纠纷调解制度,以及撤回申请权和违法合同解除权等消费者权利。其特点是将过去仅适用于部分产品的销售规定,原则上扩大到所有金融商品。
Q金消法如何划分金融商品?
金消法将所有金融商品分为存款性、贷款性、保障性、投资性商品4种类型。股票、基金、衍生品、信托合同、全权委托投资合同、P2P联动投资等属于投资性商品。一种商品具有两种以上类型属性的,视为同时属于各相应类型。
Q一般金融消费者和专业金融消费者有什么不同?
专业金融消费者是国家、地方自治团体、金融公司、股票上市法人等,根据其对金融商品的专业性或资产规模,被认为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其余为一般金融消费者。对一般金融消费者适用全部六大销售原则,而对专业金融消费者只适用禁止不公平营业行为、禁止不当劝诱和广告规定。因此,一般金融消费者受到更周全的保护。
Q金融商品六大销售原则是什么?
六大销售原则是金消法对金融商品销售业者、咨询业者规定的营业行为遵守事项,由适合性原则、适当性原则、说明义务、禁止不公平营业行为、禁止不当劝诱行为、广告规定构成。原则上适用于所有金融商品,但适合性、适当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因产品特性而异。违反这些原则的,金融公司将受到处罚,并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Q违反六大销售原则,金融公司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金融委员会的说明,违反六大销售原则可处以最高1亿韩元的罚款。违反除适合性、适当性原则以外的其余4项原则(说明义务、禁止不公平营业行为与不当劝诱、广告规定)的,可处以最高达相关收入等50%的惩罚性课征金。此外,金融公司还须对因违规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Q什么是适合性原则?
适合性原则是指金融公司向一般金融消费者劝诱产品时,须通过面谈、提问等了解其投资目的、财产状况、投资经验等,并且不得劝诱据此判断为不适合的产品。所了解的信息须通过签名、录音等方式获得确认并加以管理,并将确认的内容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只有提供准确信息,才能被劝诱适合自己的产品。
Q判断适合性时会用到哪些信息?
对于投资性商品,会综合考虑交易目的、合同期限、考虑预期收益和预期损失等的风险态度、对金融商品的理解程度、财产状况、投资经验、年龄等,判断亏损承受能力是否适当。对于贷款性商品,则以交易目的、本息偿还计划、信用、收入·负债·资产、固定支出、年龄等判断偿还能力。金融公司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因此如实告知很重要。
Q适当性原则与适合性原则有什么不同?
适合性原则适用于金融公司“劝诱”产品时,适当性原则适用于消费者在没有劝诱的情况下自行购买产品时。根据适当性原则,金融公司了解消费者信息后,如判断产品不适当,须告知该事实并通过签名、录音等方式获得确认。适当性原则只适用于衍生品、衍生结合证券、高难度金融投资商品等部分产品。
Q通过线上(非面对面)方式认购,就不适用适合性原则吗?
即使是非面对面交易,如果消费者表示愿意接受“劝诱”后金融公司劝诱产品,原则上也适用适合性原则。输入定制产品推荐所需的信息,或选择收益率、利率等特定标准查找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以视为表示愿意接受劝诱。反之,直接搜索特定产品名称并认购的,难以视为劝诱。
Q什么是说明义务?
金融公司向一般金融消费者劝诱签约,或消费者要求说明时,须以消费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说明产品的重要事项。如果是投资性商品,产品内容、投资风险、风险等级、手续费等,以及撤回申请的期限、行使方法和效果也属于说明对象。说明时不得对重要事项作虚假或歪曲说明,也不得遗漏。
Q听了说明仍然不理解,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理解说明内容,请暂缓签名或录音确认“已理解”,并要求进一步说明。金融公司有义务以消费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说明,并通过签名、记名盖章、录音等方式确认消费者已理解。充分理解后再签约也不迟。
Q说明书一定要以纸质形式领取吗?
不一定。金消法施行令规定,说明书可以通过书面交付、邮寄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意思表示方式提供。金融委员会说明,通过手机App或平板电脑画面展示说明书内容,也属于电子意思表示。收到的说明书最好保存好以备日后之需。
Q什么是核心说明书?
核心说明书是将厚厚的产品说明书中的重要内容加以概括、置于说明书最前面的文件。其中载有区别于类似产品的特点,投资性商品的风险等级等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以及投诉与咨询联系方式等。认购存款性商品以外的金融商品时会一并提供,请先仔细阅读。
Q不公平营业行为有哪些?
不公平营业行为是金融公司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典型的有在提供贷款时强制要求购买不想要的其他金融商品,或不当要求提供担保、保证等。在业务上索取或收受好处,以及在非规定事由的情况下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等行为也被禁止。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向金融公司投诉窗口或金融监督院咨询。
Q什么是不当劝诱行为?
不当劝诱行为是指在劝诱签约时,对不确定事项提供断定性判断、告知与事实不符的产品内容,或不告知对价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行为。没有客观依据就比较称比其他产品更有利,未经请求上门或打电话劝诱投资产品,或被拒绝后仍继续劝诱等,也被禁止。让未接受内部控制标准规定之职务培训的人员从事劝诱业务,也属于不当劝诱。
Q“本金绝对有保障”“肯定会涨”这样的劝诱可以吗?
对不确定事项作断定性表述,或使人误以为确定无疑,属于金消法上的不当劝诱行为。投资性商品的广告中,也禁止使用使人误以为可以弥补损失或保证收益的表述。如果听到这类说法,请亲自确认说明书中的风险内容,必要时向金融公司或金融监督院咨询。
Q金融公司可以打电话劝诱投资产品吗?
对于投资性商品,禁止在消费者未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以上门、电话等实时对话方式劝诱签约。此外,以介绍或劝诱金融商品为目的,在晚上9点至次日上午8点之间上门或联系,除消费者请求的情况外,也被禁止。一般金融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不要进行以劝诱为目的的联系,金融公司须立即遵从。
Q金融商品广告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金融商品广告中须包含签约前阅读说明书和条款的建议、销售业者名称以及产品内容。投资性商品广告中还须写明投资风险,以及过去的运用业绩不保证未来收益率的内容。禁止只挑选收益率好的期间的业绩进行展示。
Q一定要领取合同文件吗?
金融公司签订金融商品合同后,须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合同书、条款、说明书等合同文件。就是否提供了合同文件或签约时间发生争议的,由金融公司负责证明。合同文件是发生纠纷时的重要证据,请确认是否已妥善领取并保存好。
Q认购基金后改变主意,可以取消吗?
根据金消法,如果是属于撤回申请对象的产品,一般金融消费者可以在规定期间内无不利后果地撤回申请。投资性商品可以自收到合同文件之日(无提供文件义务的,为签约之日)起7日内撤回。但投资性商品只有高难度金融投资商品等部分产品属于对象,且在撤回期间内同意运用的除外,因此请先确认是否适用。
Q哪些投资性商品可以撤回申请?
根据金消法施行令,可以撤回申请的投资性商品为:仅在一定期间内募集后实施集合投资的高难度金融投资商品、高难度全权委托投资合同、金钱信托以外的信托合同、高难度金钱信托合同。但消费者在撤回期间内同意运用所存入资金的,不能撤回。设有冷静期(考虑期)的高难度全权委托投资、金钱信托,计算撤回期间时扣除该期间。
Q如何撤回申请?
在撤回期间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出撤回意思表示即可,投资性商品在发出时撤回生效。如寄出书面文件等,须及时告知金融公司已发出的事实。金融公司不得以撤回申请为由要求损害赔偿或违约金。
Q撤回申请后,钱什么时候退回?
投资性商品和金融商品咨询合同,金融公司须自受理撤回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延迟退还的,须就延迟期间加付按规定方式计算的金额。比撤回申请规定对消费者更不利的特别约定无效。
Q什么是违法合同解除权?
金融公司违反适合性、适当性原则,说明义务,禁止不公平营业行为,禁止不当劝诱而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该合同。金融公司须自收到要求之日起10日内告知是否接受,拒绝的须同时告知理由。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此时金融公司不得要求解约相关手续费或违约金。
Q违法合同解除最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
根据金消法施行令,可以自知道违规事实之日起1年内提出要求,且该期间须在签约之日起5年以内。要求解除时,须向金融公司提交规定的解除要求书,并附上证明违规事实的文件。对象为持续性交易的金融商品中由金融委员会公告的商品。
Q解除违法合同后,投资损失也能拿回来吗?
违法合同解除自解除时起向将来发生效力,是消除解除后不利后果的制度,并非补偿此前损失的制度。如果是基金,不收取中途赎回手续费,但解除前与交易相关支付的手续费、报酬或已经发生的投资损失,原则上无法拿回。因违法销售造成的损害,须通过损害赔偿请求或纠纷调解等另行程序主张。
Q什么是资料查阅请求权?
金融消费者为通过纠纷调解或诉讼等进行权利救济,可以要求查阅(包括提供复印件、收听)金融公司记录、保管的与签约及履约相关的资料。提交写明查阅目的、范围、方法的查阅要求书后,金融公司须在6个营业日内允许查阅。有法令限制或严重侵害商业秘密等正当理由的,可以告知理由并延期或限制查阅。
Q金融公司会将销售相关资料保管多久?
根据金消法施行令,与签约及履约有关的资料、广告资料、撤回申请与违法合同解除等消费者行使权利相关资料等,原则上须保管10年。合同期限或保障期限超过10年的产品,在该期限内保管。保管的资料在需要时可以通过资料查阅请求权确认。
Q与金融公司发生纠纷时该怎么办?
可以向金融监督院申请纠纷调解,金融监督院院长可以劝告当事人达成和解。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和解的,提交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在60日内制定调解方案。自收到调解方案之日起20日内未接受的,视为不接受。
Q纠纷调解结果有什么效力?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后,调解即告成立,具有与审判上的和解同等的效力。因此,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诉讼争议,一方不履行的,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是否接受调解方案,请在充分审阅内容后再作决定。
Q申请纠纷调解后,消灭时效会中断吗?
会。根据金消法,申请纠纷调解具有时效中断的效力。但决定不进行和解劝告或不提交调解委员会的,不具有该效力;即便如此,在1个月内提起诉讼等的,视为在最初申请时时效已中断。中断的时效自接受调解方案或调解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Q纠纷调解过程中,金融公司能通过起诉来回避调解吗?
对于一般金融消费者申请的、所主张权利或利益价值在2000万韩元以下的小额纠纷,调解程序开始后,金融公司在收到调解方案之前不得提起诉讼。此外,已申请调解的案件正在进行诉讼的,法院可以在调解结束前中止诉讼程序。这是为了防止金融公司通过诉讼回避纠纷调解的制度。
Q因金融公司违反说明义务而受损,需要由我来证明金融公司有过错吗?
根据金消法,金融公司违法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因违反说明义务造成损害的,金融公司如不能自行证明没有故意或过失,就须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只需证明违法性、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举证负担有所减轻。
Q通过销售代理人认购后受损,由谁负责?
根据金消法,代理、中介其业务的销售代理、中介业者在业务中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金融商品直接销售业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直接销售业者在选任代理、中介业者及监督其业务方面尽到适当注意并努力防止损害的,可以免责。也请记住,原则上禁止销售代理、中介业者直接从消费者处收取投资款。
Q与销售代理、中介业者交易时应确认什么?
销售代理、中介业者须张贴表明自己是代理、中介业者的标识或出示证件,因此最好先确认这些,判别其是否为已登记业者后再进行交易。原则上禁止代理、中介业者直接从消费者处收取投资款或保险费、将代理与中介业务再委托给第三方,或从直接销售业者处收取规定手续费以外的财物。如果遇到这类要求,请停止交易并向相应金融公司确认。
Q能否确认上门、电话销售人员是否真是金融公司员工?
根据金消法,拟进行上门销售或电话劝诱销售的金融公司须编制相关员工名册,并在消费者要求时随时可以确认其身份。销售人员须事先表明上门或致电是以劝诱销售为目的,并说明自己的姓名以及所销售产品的种类和内容。如对身份有疑问,请通过该金融公司的官方联系方式直接确认。
Q如何获得金融监督院的咨询?
拨打金融监督院呼叫中心(直拨1332,无需区号),可以获得有关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全领域的咨询。除电话外,也可以前往金融监督院或通过网络咨询;通过咨询无法解决的,可以提交投诉。电信诈骗等诈骗受害这类需要迅速应对的情况,也可以获得咨询。
Q向金融监督院提交投诉后会如何处理?
未经金融公司处理的投诉,先由投诉人与金融公司进行自主调解;已经过金融公司处理或自主调解未能解决的投诉,由金融监督院直接处理。投诉可以通过网络、邮寄、传真、上门等方式提交。金融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金钱争议被归类为纠纷投诉,可能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Q除了金融监督院,还有其他纠纷调解机构吗?
与金融投资公司营业行为相关的纠纷,也可以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获得调解。韩国交易所调解与有价证券、KOSDAQ、衍生品市场买卖交易相关的纠纷,韩国消费者院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选择与纠纷性质相符的机构即可。
出处: 金融监督院:相关纠纷调解机构介绍
Q存款人保护限额是多少?投资产品也受保护吗?
自2025年9月1日起,存款人保护限额为每家金融公司每人本金加利息合计1亿韩元。存款、投资者存托金等属于保护对象,但基金等按运用业绩确定支付金额的投资产品以及具有债券性质的金融商品不属于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产品请查阅存款保险公社的说明。
出处: 维基百科:存款保险公社
Q存放在证券公司账户中的存托金也受保护吗?
存款人保护制度不仅保护投保金融机构收取的存款,也将投资者存托金纳入保护对象。因此,在证券公司账户中买入股票前以现金形式留存的存托金可能属于保护对象,但用这些钱买入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按运用业绩确定支付金额的投资产品不属于保护对象。保护限额按每家金融公司每人本息合计适用,请查阅存款保险公社的说明。
出处: 维基百科:存款保险公社
Q债券、ELB等本息支付型产品也受存款人保护吗?
不受。金融监督院说明,债券与存款、储蓄不同,被排除在存款人保护对象之外。衍生结合公司债(ELB)即使设计为本息支付型,也不属于存款人保护对象,发行证券公司破产时可能无法收回本息。即使有“本息支付型”之类的表述,也须另行确认是否受保护。
Q什么是不完全销售?
不完全销售是指金融公司未充分说明产品结构或风险,或劝诱不符合投资者倾向的产品等,未遵守销售原则而销售产品。在金融监督院的纠纷调解案例中,有认定违反说明义务和适合性原则、判令赔偿部分损失(30%)的情况。但赔偿比例往往还会综合考虑投资者本人疏于审查等因素来确定。
Q为避免遭遇不完全销售,应确认什么?
对于投资性商品,最好在说明书和核心说明书中确认收益结构、风险等级、投资风险,并要求销售公司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说明。如有不理解之处,请在签名前要求进一步说明,并如实回答投资倾向评估。签约后确认是否已妥善领取合同文件并加以保存,出现问题时有助于行使权利。
Q对高龄投资者有单独的保护措施吗?
BNB资产管理的投资劝诱准则将65岁以上者定为高龄投资者、80岁以上者定为超高龄投资者,并在销售时设有单独的保护标准。向超高龄投资者销售投资劝诱注意产品时,会引导其获得家人等协助人的帮助;难以获得协助的,可以由管理职员工陪同,确认其是否理解。咨询内容可以录音、录像或记录保存,以备发生纠纷。
Q如何识别非法“股票荐股群”?
金融监督院警告,在SNS群聊中以高收益为诱饵劝诱投资的业者,很可能是无牌或伪装的金融投资业者。这些人往往让投资者下载私设HTS并汇入投资款,伪造盈利假象,在投资者要求提现时拖延后卷款消失。正规金融公司不会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分发私设HTS,因此如收到这类劝诱,请停止交易并向金融监督院或警察举报。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0-19号)通过SNS群聊提出高收益率的金融投资业 ...
Q类似投资咨询业者提供的一对一投资咨询合法吗?
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自2024年7月起,类似投资咨询业者只能通过对方无法输入聊天内容的单向渠道进行推荐,双向渠道营业只有已登记的投资咨询业者才能进行。如需一对一获得投资建议,须先确认对方是否为正式的投资咨询业者,并确认公司名称、运营者身份和联系方式。是否已登记,可以在金融消费者信息门户“FINE”的正规金融公司查询中确认。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4-22号)冒充国内外知名投资专家的聊天App(开放聊天室)的 ...
Q知名投资专家在开放聊天室推荐海外股票,可以相信吗?
金融监督院警告了这样的非法荐股案例:冒充知名投资专家,在开放聊天室推荐鲜为人知的小型海外股票,待买盘推高股价后卖出并消失。其模式是:先让投资者几次获得小额收益以建立信任,最后诱使其以全部资金买入,随后股价暴跌80%以上。发生在海外的诈骗难以获得损害救济,因此对SNS上的投资劝诱须格外小心。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4-22号)冒充国内外知名投资专家的聊天App(开放聊天室)的 ...
Q我想提现,对方却以“金融监督院资金来源调查”为由要求我再付钱。
金融监督院警告了这样的非法荐股群诈骗:对要求提现的投资者,以金融监督院资金来源调查等为借口要求追加汇款。这类业者以免费股票课程或暴涨股推荐广告为诱饵,诱导安装虚假股票交易App,伪造盈利假象后骗取钱财。以金融监督院为由要求汇款时,请绝对不要响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向金融监督院非法金融举报中心举报。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4-36号)以紧急戒严为由,借口金融监督院资金来源调查骗取资金...
Q什么是类似收受存款行为?
类似收受存款(非法集资)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承诺保本和高收益,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的非法行为。其典型特征包括:介绍新投资者即支付介绍佣金的传销方式、没有实际商品交易的金钱交易,以及将完成营业登记等说成好像政府允许其募集资金。凡是声称同时保证本金和高收益的提议,请先怀疑是类似收受存款,并向金融监督院确认。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0-17号)诱惑称同时保证本金和高收益的类似收受存款业者投...
Q“保本又高收益”的投资广告为什么危险?
金融监督院针对承诺保本和高收益、散布虚假投资成功体验视频等的非法类似收受存款行为发出警告,提醒大家记住“高收益?保本?没有这样的投资”。最近还报告了以新技术开发投资、自动交易程序、理财咨询等为幌子收取投资款后拖延提现并卷款消失的案例。遇到这类提议,交易前请务必确认对方是否为正规金融公司。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6-8号)高收益?保本?没有这样的事!——趁中东混乱的投资诈...
Q证券公司员工让我把投资款汇到个人账户怎么办?
绝对不要汇款。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证券公司的所有正常交易都只通过投资者本人名义的账户进行,证券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投资款。如果收到这类提议或已经在进行交易,请立即停止,并向相应证券公司、金融监督院(1332)或警察(112)举报。
出处: 金融监督院FINE金融消费者警报:(消费者警报第2024-24号)以高收益诱惑、诱导向个人账户汇款的证券公司员工...
Q如何确认劝诱我投资的公司是真正的金融公司?
可以在金融消费者信息门户“FINE(fine.fss.or.kr)”的“正规金融公司查询”中确认该公司是否为获得许可、批准或登记的金融公司。也有非法业者冒充储蓄银行、资本公司等金融公司的情况,因此如果通过网络广告或短信被积极劝诱政府支持贷款等,应首先怀疑是冒充。如果怀疑有人冒充BNB资产管理与您联系,请通过本公司官方联系方式直接确认。
Q怀疑遇到非法金融时,向哪里举报?
金融监督院设有多种举报渠道,包括网络非法金融行为举报、类似投资咨询受害举报、非法私人借贷与类似收受存款等举报、证券不公平交易举报等。可以通过金融监督院呼叫中心(1332)咨询;已发生金钱损失或怀疑存在犯罪的,也请向警察(112)举报。保存聊天内容和汇款记录等证据资料,有助于举报和损害救济。
09
债券、利率与汇率
本栏目整理了投资者经常询问的内容,从债券的基本结构到利率、信用评级、久期,基准利率与收益率曲线,汇率与汇率风险,以及夹层债券的债券属性。以上内容仅为提供一般信息,并非对特定产品的投资劝诱。
Q债券是什么?请简单说明一下。
债券是国家、地方自治团体、企业等在借款时,承诺何时、如何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发行的债务证券。买入债券的投资者成为向发行人借出资金的债权人,在约定时间获得利息(票息),到期时收回本金。到期前也可以在市场上买卖,因此价格每天都可能变化。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金融)
Q债券和股票有什么不同?
持有股票的人作为公司股东拥有一定的所有权,而持有债券的人只是借出资金的债权人,并没有所有权。债券像银行定期存款一样大多有确定的到期日,而股票没有到期日,可以持续存在。因此,债券投资者期待约定的利息和本金,股票投资者则期待股息和股价变动带来的损益。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金融)
Q债券也像存款一样保本吗?
不是。债券与存款、储蓄不同,不属于存款人保护对象,发行机构破产时可能无法收回本息。此外,如果到期前卖出,可能因当时的市场价格而收回少于本金的金额。建议在投资前同时确认发行机构的信用度和产品风险等级。
Q国债是什么样的债券?
Q什么是公司债?如何发行?
公司债是民营企业为相对长期地筹集设备投资等所需资金,承诺支付本息而发行的债券。以公募方式发行时,由证券公司等承销,并须为保护投资者提交证券申报书;以私募方式发行时,由发行企业直接与买方协商条件。发行利率通常为同期限国库债利率加上根据信用度确定的加点利率。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公司债
Q按发行主体,债券有哪些种类?
按发行主体,可分为国家发行的国债、地方自治团体发行的地方债、特殊债、货币稳定证券(通安债)、金融公司发行的金融债、一般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外国债等。即使同为债券,利率和风险水平也因发行主体的信用度而不同。此外,还可按利息支付方式、偿还期限、有无担保等进行多种分类。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金融)
Q附息债和贴现债有什么不同?
Q债券的面值和票面利率是什么意思?
面值(名义价值)是债券上记载的本金,是发行人计算利息的基准,也是到期时偿还的金额。票面利率(票面利息率)是以面值为基准,发行人承诺支付的利率。市场上交易的债券价格可能与面值不同,因此实际投资收益率会因买入价格而异。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金融)
Q投资债券如何获得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分为定期获得的利息收益,以及买卖价差带来的资本损益。持有至到期可获得本金和利息,但中途卖出时,损益取决于当时的价格。还须考虑,通货膨胀较高时,所获利息的实际购买力会下降。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金融)
Q为什么利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会下跌?
市场利率上升时,新发行的债券会支付更高的利息,因此以较低利率已发行的债券就不再受欢迎,价格随之下跌。反之,利率下降时,现有债券的相对价值上升,价格随之上涨。因此,债券价格与市场利率呈反方向变动。
Q期限越长的债券,价格波动越大吗?
一般来说,剩余期限越长,在相同利率变化下价格变动越大。根据金融监督院的示例,票面利率3%的债券在市场利率上升1个百分点时,剩余期限10年期的价格可能下跌约8.1%,30年期的可能下跌约17.3%。即使是国债这类信用风险较低的债券,如果到期前卖出,也可能因利率变动而亏损。
Q如果持有到期,利率上升也没关系吗?
如果发行人正常偿还本息,持有至到期时大体可以确保买入时计算的收益率。但如果中途急需用钱而卖出,可能因当时的价格而亏损,而且利率上升后,也会错失买入更高利率债券的机会。因此,使需要投资资金的时间与债券的剩余期限相匹配很重要。
Q久期是什么?
久期是以现值对债券产生的利息和本金现金流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期限,指平均收回投资资金所需的时间。同时,它也被用作衡量利率变化时债券价格变动敏感程度的尺度。只在到期时产生一次现金流的贴现债,其久期等于到期期限;中途支付利息的附息债,其久期短于到期期限。
出处: 维基百科:久期(金融)
Q如何用久期估算债券价格变化?
修正久期表示利率变动1个百分点时,债券价格大约变动百分之几。例如,修正久期为5的债券,利率上升1个百分点时,价格可近似估算为下跌约5%。修正久期由麦考利久期除以(1+到期收益率)求得。
出处: 维基百科:久期(金融)
Q什么样的债券久期更长?
久期取决于到期期限、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贴现率)。期限越长,久期越长;票面利率越高,前期收回的资金越多,久期越短。市场利率越高,远期现金流的比重越小,久期越短。
出处: 维基百科:久期(金融)
Q债券的凸性是什么?
凸性是指债券价格随利率变化的变动呈曲线而非直线形态的程度,定义为价格对利率求二阶导数所得的值。久期是用直线近似这种关系,因此价格曲线弯曲程度越大,仅用久期计算的价格变化就越不准确。所以在利率变化幅度较大时,须同时考虑凸性来估算价格变化。
Q到期收益率(YTM)是什么?
到期收益率是假设以当前价格买入债券并持有至到期、将中途获得的利息进行再投资时,可以期待的年平均收益率。也可以定义为使债券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等于当前买入价格的贴现率。市场上所说的债券利率或买卖收益率,通常指到期收益率,应与作为利息支付基准的票面利率相区分。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到期收益率
Q债券的信用评级是什么意思?
QAAA、BBB等信用评级如何区分?
长期信用评级以AAA为最高,按AA、A、BBB、BB、B、CCC、CC、C、D的顺序降低,同一等级内还以+、-细分。一般以BBB-及以上为投资级,BB+及以下为投机级。D表示违约状态,短期评级另以A1、A2、A3、B等表示。
Q信用评级高,产品风险等级就一定低吗?
不一定。信用评级是对发行人本息偿还能力的评估,而销售公司给出的产品风险等级还会综合考虑赎回的难易程度、产品结构的复杂性等。如金融监督院的案例所示,信用评级为AA-的或有资本证券,其产品风险等级也可能被归为高风险,因此须同时确认两者。
Q信用利差是什么?为什么重要?
信用利差是同期限国库债利率与特定债券利率之间的差额,是显示该债券信用风险水平的指标。在国库债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利差扩大,意味着市场认为相应行业或发行人的违约风险上升;利差缩小则相反。特别是非优质公司债的利差,被用作显示资金是否顺畅流向企业的核心指标。
出处: 韩国银行经济用语词典:信用利差
Q高收益债券是什么?
高收益债券是被信用评级公司评为投资级以下(投机级)的债券,违约风险较高,但提供高于投资级债券的收益率。经济恶化时,发行企业的违约可能性往往会增大。不应只看高利息,还须一并考虑发行人的偿还能力和自身的风险承受水平。
Q次级债和或有资本证券与一般债券有什么不同?
次级债是发行机构破产时比一般(优先)债券更晚获得清偿、但利率较高的债券。或有资本证券在发行机构被指定为不良金融机构等特定事由发生时,债务可能被核销或转换为股票,因此可能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即使信用评级看起来较高,也务必在投资说明书中确认清偿顺位和核销、转换条件。
Q商业票据(CP)与公司债有什么不同?
Q场外债券和场内债券有什么不同?
场内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价格根据报价确定;场外债券则由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对手方,结合融资成本等因素报出价格。因此,即使是同一只债券,场外价格也可能因证券公司而异,有时在场内能以更低的单价买入。但如果场内报价不足,可能难以在理想时间成交。
Q什么是民评利率?买债券时为什么要确认?
民评利率是民间债券评价公司根据信用评级等计算的利率,被广泛用作判断债券价格是否合理的参考指标。买入场外债券时,销售公司通常会考虑人工、电算等费用,报出低于民评利率的买入利率(即更高的价格)。买入后立即出现的看似评估损失的差额,可能是交易成本造成的,请比较民评利率与买入收益率的差异。
Q在哪里可以比较场外债券价格是否合理?
可以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债券信息中心(kofiabond.or.kr)确认按信用评级、剩余期限分类的市价评估基准收益率,与同条件债券比较收益率水平。场内债券行情可以在证券公司MTS、HTS或韩国交易所信息数据系统查看。投资说明书和信用评级报告可以在韩国预托结算院SEIBRO和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DART)确认。
Q想在到期前卖出债券,随时都能卖吗?
并非总是可以。在场外买入的债券,有些金融公司可能不提供中途卖出服务;即使可以,也可能因流通状况或市场利率而被定出不利的价格。最好使投资期限与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将短期内要用的钱投资于长期债券。
Q基准利率是什么?
Q韩国的基准利率由谁决定、多久决定一次?
韩国的基准利率由韩国银行金融货币委员会每年决定8次。金融货币委员会以物价稳定为目标,综合考虑物价动向、国内外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状况等。所决定的基准利率被用作韩国银行与金融机构进行回购协议证券(RP)买卖等时的基准政策利率。
出处: 维基百科:韩国银行基准利率
Q基准利率上调对经济和市场有什么影响?
理论上,基准利率上调会减少市场货币量,起到给过热经济降温的作用,市场利率也大体随之上升。此时股价可能下跌、汇率可能下降,下调时则可能出现相反现象。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效果,在实际经济中也可能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
出处: 维基百科:韩国银行基准利率
Q基准利率下调了,为什么我的债券价格反而下跌?
债券价格取决于市场利率而非基准利率,而市场利率有时会与基准利率反向变动。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资料,2025年基准利率下调和维持不变期间,国库债30年期利率曾有反而上升的时期。不要只相信“基准利率下调,债券就能赚钱”的说法,还须一并考虑价格波动风险。
Q收益率曲线是什么?
收益率曲线是将信用度等条件相近的债券收益率按期限连接而成的曲线,显示收益率与期限的关系。分析师用10年期与3个月期利率之差等长短期利差来概括曲线的斜率。曲线的形状被解读为反映了市场对未来利率和经济走势的预期。
Q长短期利率倒挂是什么意思?
短期债券收益率高于长期债券收益率的状态,称为收益率曲线倒挂,即长短期利率倒挂。通常期限越短收益率越低,但当投资者预期未来经济放缓和降息时,可能出现这种倒挂。它常被视为过去经济衰退的先行指标,但也有倒挂后并未出现经济衰退的案例,因此难以单独据此判断。
出处: 维基百科:收益率曲线倒挂
Q如果预计利率将下降,买长期债券就可以吗?
预期利率下降而投资长期债券,如果预期正确,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但如果预期落空,亏损也可能很大。金融监督院表示,长期利率趋势连市场专家也难以准确预测,销售公司通常也是基于1年左右的短期展望进行劝诱。请先考虑需要用钱的时间和自己能够承受的亏损范围,再看利率展望。
Q债券阶梯型投资和杠铃型投资是什么?
阶梯型是将所持债券均匀分布于多个期限的方式,目的是随着债券依次到期而确保流动性,并分散利率变动风险。杠铃型是只持有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不持有中期债券的方式,同时追求短期债券的流动性和长期债券的收益性。杠铃型须定期更换已变为中期的长期债券,管理较为繁琐,并可能产生交易成本。
出处: 维基百科:债券投资策略
Q投资海外债券会因为汇率而亏损吗?
会。海外债券以外币收取本金和利息,因此即使以外币计算是盈利的,换成韩元时如果汇率下跌,也可能出现亏损。金融监督院曾介绍过这样的案例:投资年利率10%的巴西国债,但因雷亚尔汇率下跌,以韩元计算出现亏损。须同时关注发行国经济状况等影响汇率的因素。
Q汇率上升是指韩元贬值吗?
Q汇率受什么影响而变动?
Q如何区分汇率对冲产品和汇率敞口产品?
投资海外股票、债券的基金,其损益不仅取决于资产价格,也受汇率变动影响,也有降低汇率变动风险的汇率对冲产品。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汇率对冲产品的名称中多标有(H),不进行汇率对冲的产品多标有(UH)。如果没有标示,请在产品说明书中确认是否进行汇率对冲。
Q进行汇率对冲后,汇率风险就完全消失了吗?
并非如此。汇率风险对冲并不能消除所有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对冲比率或市场状况,仍可能留有损益。劝诱投资海外资产基金时,须说明是否进行汇率对冲、目标对冲比率、对象货币和主要对冲手段,请务必确认。投资者自行对冲时,如未及时调整对冲比率,可能产生损失。
Q以外币投资的产品,风险等级会定得更高吗?
根据投资性产品风险等级计算标准,外币计价基金、海外债券等以外国货币投资的产品,考虑到汇率变动风险,原则上将综合风险等级上调1级。该货币波动性极大的,最多可上调2级;通过汇率对冲使汇率影响大幅减小的,可以不上调。这意味着即使是同一资产,风险水平也会因货币和是否对冲而不同。
Q夹层债券作为债券有什么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CB)等夹层证券在发行时是有利息和到期日的公司债,同时附有经过一定期间后可以转换为股票的权利。股价上涨时可以转股以获取价差收益,否则可以作为债券持有至到期,获得约定的收益。但债券部分最终也取决于发行公司的偿还能力,因此无法避免信用风险。
Q可转换公司债(CB)的“到期保证收益率”是什么?
到期保证收益率是不行使转换权、持有至到期时,发行公司约定支付的收益率。可转换公司债附有转股权这一好处,因此到期保证收益率通常低于一般公司债,发行公司也能以相应较低的成本筹集资金。即使有“保证”二字,如果发行公司无法偿还,同样无法收回,这一点与一般债券相同。
Q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BW)和可转换公司债(CB)在债券方面有什么不同?
可转换公司债行使转换权后,债券转换为股票,公司债随之消灭。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即使行使购买新股的权利(认股权证),也只有认购权部分消灭,公司债仍然保留并在到期前有效。因此,BW投资者可以同时期待债券利息和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但也须一直承担发行公司的信用风险直至到期。
Q可交换公司债(EB)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是附有权利、债券持有人可根据意愿将其交换为发行公司所持其他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公司债。交换完成后,发行公司的资产(所持股票)与负债(公司债)同时减少,并且不发行新股,这一点与可转换公司债不同。没有新资金流入,这一点也与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有所区别。
Q夹层证券的提前偿还请求权(回售权)是什么?
提前偿还请求权是投资者可以在到期前约定时间点请求发行公司提前偿还公司债的权利,常附于可转换公司债等夹层证券。例如约定“自发行日起1年后每隔一定周期可行使”等行使时间,当股价低于转股价、转股无实际利益时,可以作为提前收回本息的手段。在金融监督院纠纷调解案例中,是否行使提前偿还请求权也曾成为争议焦点,因此须同时关注行使时间和发行公司的偿还能力。
Q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从何时起可以转换为股票?
根据《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股票上市法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原则上须以发行后满1年方可转换为条件发行。但以公募方式发行的,可以规定自发行后满1个月起转换。具体公司债的准确转换请求期间,须确认发行公示和公司债条件。
Q转股价调整(Refixing)对债券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转股价修正(Refixing)是股价下跌时调低转股价的条款,可转换公司债投资者可以用同样的公司债获得更多股票。另一方面,这可能加大现有股东的股权稀释,因此原则上禁止调低至初始转股价的70%以下(章程等另有规定的除外)。金融监督院曾调查过私募可转换公司债此类条款被滥用于不公平交易的案例,请仔细确认发行条件和公示。
QCoCo债(或有资本证券)和可转换公司债是一回事吗?
不是。CoCo债是在发行金融机构收到经营改善命令或被指定为不良金融机构等约定条件发生时,被强制核销或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与投资者在有利时选择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不同,发行机构陷入困境时,无论投资者意愿如何都可能产生损失。为反映这一风险,其利率通常略高于一般公司债。
Q期限匹配型债券基金中途赎回会不利吗?
将基金期限与所配置债券期限相匹配运用的期限匹配型基金,中途赎回时可能被收取相当于赎回金额3~5%的较高赎回手续费。这是因为发生中途赎回时,须在到期前紧急卖出所配置债券,可能给剩余投资者造成损失。请事先确认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资期间以及赎回手续费水平。
Q衍生结合公司债(ELB)是保本的安全债券吗?
ELB多设计为本息支付型,但不属于存款人保护对象,投资资金也不会与发行证券公司的自有财产分开另行存放。因此,发行证券公司破产时,存在无法收回本金和收益的风险。须注意,即使基础资产是优质企业的股价,能否偿还本息仍取决于发行公司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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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配置与风险
本栏目整理了分散投资与资产配置、再平衡,波动率、最大回撤、夏普比率等风险指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倾向与风险等级,以及投资者常陷入的心理陷阱。以上为一般性概念说明,并非推荐特定产品或投资策略。
Q为什么要分散投资?
分散投资是将资金分配到多种资产,以减少对特定资产或风险敞口的方法。只要资产价格不是完全同步变动,混合多种资产的投资组合,其整体波动往往小于单一资产。正如“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所说,其目的是减轻某一资产暴跌对全部财产造成的冲击。
出处: 维基百科:多元化(金融)
Q分散投资会不会降低收益率?
分散化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低于只投资表现最好的单一资产时的收益率,但高于只投资表现最差的资产时的收益率。由于无法事先知道哪种资产表现最好,分散化起到缩小可能结果的范围、避免极端结果的作用。也就是说,分散并不一定提高或降低预期收益,而是减小结果偏差的方法。
出处: 维基百科:多元化(金融)
Q投资多少只股票才算分散了?
并没有可以认定为已分散的固定股票数量。常被提到的是30只左右,但如果精心挑选,少于这个数量也可以;一项研究报告称,分散效果的大部分来自最初的15~20只股票。比起股票数量,行业、企业规模、资产类型的多样性更为重要。
出处: 维基百科:多元化(金融)
Q为什么混合走势不同的资产很重要?
资产配置的依据在于各类资产的收益率并非完全同步变动,混合相关性越低的资产,在相同预期收益下越能降低整体波动。但资产之间的相关性会随时间变化。基于过去相关性的分散效果,不能保证在未来依然如此。
Q什么是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是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水平、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调整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比重的策略。其特点是关注投资组合整体的特性,而非个别股票。许多专家认为资产配置是决定投资业绩的重要因素。
Q分散投资就不会亏损吗?
并非如此。分散投资可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但无法消除整个市场下跌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正收益。在危机情况下,平时走势不同的资产可能会一起下跌,因此最好不要过度相信分散效果。
Q什么是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由哈里·马科维茨于1952年提出,是寻找在给定风险水平下使预期收益最大化的资产组合的分析框架。它不单独看待个别资产,而是根据其对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和收益的影响进行评估,并以收益率的方差(标准差)作为风险的衡量尺度。马科维茨因此获得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出处: 维基百科: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Q什么是有效投资边界(有效前沿)?
认为在风险相同时预期收益更高、在预期收益相同时风险更低的投资组合优于其他投资组合,这称为占优原理。根据这一原理,将彼此无法分出优劣的最佳投资组合连接而成的线,就是有效投资边界。投资者被描述为在这条线上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组合。
出处: 维基百科: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Q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有什么不同?
非系统性风险是只涉及特定企业或行业的风险,通过分散投资于多只股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系统性风险是经济景气、利率等影响整个市场的风险,即使分散投资也无法消除。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认为,风险补偿与系统性风险(贝塔)而非总风险成正比。
出处: 维基百科: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Q贝塔(β)是什么意思?
贝塔是表示个别资产价格相对于整个市场走势成比例涨跌程度的指标,反映无法通过分散消除的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贝塔大于1被解读为倾向于比市场波动更大,小于1则波动较小。贝塔不衡量个别企业的固有风险,且以过去数据计算,因此不能保证未来保持不变。
Q基金业绩中所说的阿尔法(α)是什么?
阿尔法是将投资业绩与适当指数比较,衡量超出部分的主动业绩。例如,阿尔法为1%意味着比同期反映贝塔后的市场收益率高出1个百分点,为负则意味着低于该水平。收取费用的基金,须创造大于费用的阿尔法,业绩才能优于指数基金。
出处: 维基百科:阿尔法(金融)
Q夏普比率是什么?如何解读?
Q索提诺比率与夏普比率有什么不同?
索提诺比率是夏普比率的变形,是一种风险调整业绩指标。夏普比率将上涨和下跌波动同样视为风险,而索提诺比率只将低于目标收益率的下行收益计为风险。因此,即使用两个指标评价同一项投资,结论也可能不同。
Q波动率是什么?如何衡量?
波动率是表示一定期间内价格涨跌幅度大小的程度,通常以收益率的标准差衡量。包括以过去价格计算的历史波动率,以及反映在期权价格中的市场预期波动率,即隐含波动率。波动率大,意味着短期内不仅可能获得大额收益,也可能产生大额损失。
Q最大回撤(MDD)是什么?
回撤表示资产价值从过去最高点下跌了多少,最大回撤(MDD)是指一定期间内最大的下跌幅度。例如,账户一度涨到1亿韩元后跌至7000万韩元,则该回撤为30%。由于它显示了实际可能经历的最坏下跌,在衡量可承受的亏损水平时,可与波动率一起参考。
QVaR(风险价值)是什么?
VaR是在确定的期间和置信水平下,以统计方法估算的可能发生的损失规模。例如,投资性产品风险等级计算标准规定,对设立满3年的基金,以过去3年日收益率计算的97.5% VaR划分6级市场风险等级。由于基于过去数据,极端情况下的损失可能被低估。
Q尾部风险是什么?
尾部风险是指发生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会造成巨大损失的极端事件的风险。许多金融模型假设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但实际市场收益率往往呈现极端事件比正态分布更频繁出现的“厚尾”特征。尾部风险无法消除,但广泛分散资产和策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冲击。
Q再平衡是什么?
再平衡是将因市场变动而偏离目标比重的投资组合,恢复到原先计划的资产配置。可以通过卖出部分比重增大的资产、买入比重变小的资产,或将新投入的资金分配给不足的资产等方式进行。其目的不在于追逐收益,而在于维持最初设定的风险水平。
Q不进行再平衡、放任不管会怎样?
随着时间推移,大幅上涨资产的比重会增大,投资组合可能变得比最初意图更激进,或反之变得更保守。在风险过度增大的状态下遭遇短期暴跌时,投资者容易犯下在底部卖出的错误。反之,如果变得过于保守,长期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Q定投(分批)投资有什么效果?
按固定周期持续投资固定金额,价格低时买入更多数量,价格高时买入较少数量,可以期待降低平均买入成本的效果。不必每次都为投资时机烦恼,有助于养成持续投资的习惯。但如果市场持续下跌,亏损无法避免,因此这并不是保证收益的方法。
Q低买高卖的“择时”有效吗?
择时是预测整个市场未来走势以确定买卖时机的策略,但许多人指出,短期股市收益率几乎难以预测。也有分析认为,买入过去收益率高的基金、卖出收益率低的基金的“追逐收益”行为反而可能降低业绩。还须同时考虑,频繁交易会加大成本负担。
Q“买入并长期持有”的投资是什么样的方式?
买入并持有是买入资产后,不顾价格波动长期持有、期待价值上升的策略,是被动运用的一个例子。其优点是交易次数少,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和税负。但它以所持资产价值长期上涨的判断为前提,因此持有什么仍然很重要。
Q被动投资和主动投资有什么不同?
Q有效市场假说对投资有什么意义?
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资产价格已反映了所有可用信息,因此在承担相同风险的情况下很难持续跑赢市场收益率。按信息反映程度分为弱式、半强式、强式,其中认为公开信息会立即反映在价格中的半强式被评价为最符合现实。另一方面,行为经济学家批评称,由于过度自信等认知偏差,市场并非完全有效。
出处: 维基百科:有效市场假说
Q市场风险是什么?
市场风险是因股价、利率、汇率、原材料价格等市场变量变动而导致所持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股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是其代表性类型。由于这是影响整个市场的风险,即使分散持有许多股票也难以完全避免。
Q信用风险是什么?
Q流动性风险是什么?
流动性风险是在需要时无法及时、按合理价格卖出或赎回资产的风险。投资性产品风险等级标准规定,按能否中途赎回及其费用,将流动性风险分为“不可中途赎回”“中途赎回产生费用”“允许中途赎回”3个等级,并记载于说明书中。即使结构上没有赎回限制,如果没有可交易的市场或交易不活跃,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增大。
Q利率风险是什么?
利率风险是利率或利率波动性变化导致资产价值或收益受到影响的风险。典型例子是利率上升时已持有债券的价格下跌。利率变化对投资者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因此最好了解所持资产的利率敏感度。
Q集中于单一股票的杠杆产品也有分散投资效果吗?
没有。金融监督院警告,单一股票杠杆、反向产品并非“分散投资”产品。其损失可能在一天之内扩大为2倍,涨跌反复时还可能因“负复利效应”导致收益率低于预期。2026年的消费者警报中还介绍了在基础资产下跌期间,此类产品最大回撤达到30%以上的案例。
Q产品风险等级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投资性产品的风险等级(1级为最高风险、至少6级的体系)综合考虑基础资产的波动性、信用评级、产品结构的复杂性、最大可能本金损失额、赎回与买卖的难易程度、汇率波动性等计算得出。分别评估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确定综合等级,外币产品原则上须反映汇率风险上调等级。高难度金融投资商品无论计算结果如何,原则上不得获得低于2级的等级。
Q私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如何评定?
私募基金如果可以用客观资料评估,也按与公募基金相同的方式计算市场风险。难以按相同标准评估的,销售公司可以根据考虑产品结构等的另行标准确定等级,此时原则上授予2级(高风险)以上。投资私募基金时,请务必在确认等级的同时,确认赎回限制和投资对象的特性。
Q投资倾向如何分类?
投资倾向通常分为稳定型、稳定追求型、风险中立型、积极投资型、激进投资型5个等级。稳定型期待存款、储蓄水平的收益且不希望本金受损;越接近激进投资型,越愿意为高收益承担较大亏损的可能性。金融公司须将所了解的投资倾向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只劝诱适合的产品。
Q投资倾向评估会问些什么?
通常会询问投资经验、金融知识水平、年收入和总资产规模、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投资目的、对投资风险的态度、预计投资期限、年龄等。法人还会一并确认经营年限、自有资本、当期净利润规模等。可获劝诱的产品范围会因回答而不同,因此如实、准确回答很重要。
Q如果完全不希望本金受损,可以签订全权委托投资或投资咨询合同吗?
BNB资产管理的投资劝诱准则规定,在投资风险承受能力问题中回答“无论如何投资本金都必须得到保全”的,不能签订合同。这是因为全权委托投资、投资咨询的对象资产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如果保全本金是最重要的目标,请先检查投资目的与产品特性是否相符。
Q投资倾向评估结果一旦确定就不会改变吗?
不是。投资者信息有有效期,过期后须重新了解,财产状况或投资目的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也可能不同。BNB资产管理的投资劝诱准则规定,每年至少1次确认全权委托投资合同客户的财务状况和投资目的是否变化,并每季度至少1次通知客户如有变化请告知。如果为认购心仪的产品而回答不实,可能会承担不适合自己的风险。
Q如果想投资比自己投资倾向风险更高的产品,会怎样?
根据BNB资产管理的投资劝诱准则,员工不得向投资者劝诱不适合的产品。在没有劝诱的情况下,投资者自行认购风险高于自身投资倾向的产品时,可以在取得载有“与投资倾向不相符的投资性产品交易确认”内容的确认书后进行销售程序。此时会被告知不适用适合性原则、存在更大的亏损风险,因此请慎重决定。
Q什么是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认为投资者并不总是理性的、自我控制有限,并受到多种偏差的影响,研究这些心理对投资行为和市场的影响。它解释市场参与者为何反复出现系统性判断失误,以及这些失误如何影响价格和收益率。了解这些偏差有助于减少情绪化交易。
Q什么是损失厌恶倾向?
损失厌恶是指即使情况相同,被认知为损失时的感受远大于被认知为收益时的倾向,实证研究显示,人们对损失的感受约为同等收益的2倍。这是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沃斯基在前景理论中提出的概念。由于这种倾向,人们可能为避免确认亏损而判断失误,或作出过于保守的选择。
Q损失厌恶和风险厌恶是一回事吗?
不是。风险厌恶是将不确定结果评价为低于其期望值的理性倾向,指在预期收益相同时选择风险较小一方的态度。损失厌恶是即使情况相同、以损失形式表述时感觉更糟的认知偏差,在可能导致判断失误这一点上有所区别。风险厌恶倾向是投资倾向评估中应反映的个人特征,损失厌恶则更接近应警惕的心理陷阱。
Q觉得自己持有的股票更好,也是一种偏差吗?
是的。禀赋效应是指持有某物品或资产时,对其价值的评价高于未持有时,并将放弃它视为损失的心理现象。在投资中,可能表现为只放大所持股票的优点、推迟客观重新评估。不妨问问自己:假设现在重新购买同一资产,还会买吗?
出处: 维基百科:行为经济学
Q如果采用定投方式,可以被劝诱风险高于投资倾向的产品吗?
BNB资产管理的投资劝诱准则规定,投资者以规避所持资产风险为目的进行投资,或以定投方式投资等被判断为可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比金融投资商品风险分类标准更宽松的标准进行投资劝诱。但这只是限于风险实际降低情况下的例外,适合性原则本身并不因此消失。请向销售人员充分了解是否适用及其理由。
Q为什么人们会很快卖掉上涨的股票,却长期抱着下跌的股票?
这称为处置效应,是指过早卖出盈利资产、过久持有亏损资产的倾向。一般认为,这是想避免确认亏损的心理、以买入价为基准计算损益的心理账户、想避免后悔的情绪以及自我控制问题共同作用的结果。最好以当前的投资判断依据是否仍然有效为标准进行检查,而不是以买入价为标准。
Q投资中的过度自信为什么是个问题?
过度自信是高估自己所掌握信息或判断能力的倾向,行为经济学将过度自信等认知偏差列为市场并非完全有效的原因之一。过度自信容易导致交易过于频繁或集中于少数股票,从而加大风险。记住在相同风险下很难持续跑赢市场收益率,会有所帮助。
出处: 维基百科:有效市场假说
Q锚定效应在投资中如何表现?
锚定是指就像船抛锚后无法移动一样,思维被最先接触的数字或信息束缚,之后的判断受其影响的现象。在投资中,可能表现为以过去的最高价或自己的买入价为基准,认为“总会回到那个价格”。需要以当前的价值和情况而非过去的价格为基准重新判断。
出处: 维基百科:行为经济学
Q什么是心理账户?
心理账户是指即使是同等金额的钱,也会在心中分到不同的账户、赋予不同价值,并据此以不同方式使用或运用的倾向。在投资中,可能表现为按个股分别计算损益,从而忽视从整体投资组合角度进行判断。将所有资产视为一个投资组合、管理整体风险的视角会有所帮助。
出处: 维基百科:行为经济学
Q现状偏差对投资有什么影响?
现状偏差是损失厌恶与禀赋效应共同作用,不愿改变现状、倾向于维持原有选择的倾向。在投资中,可能表现为情况已经变化,却不检查或调整投资组合而放任不管。事先定好定期与目标资产配置进行比较的原则,有助于减少这种偏差。
出处: 维基百科:行为经济学
Q因为别人都在买所以跟着买,也有问题吗?
许多人朝同一方向蜂拥交易的羊群行为,被认为是助长价格泡沫和暴跌的因素。有分析认为,羊群行为和心理恶性循环在股市崩盘中起到重要作用。最好以投资对象的风险以及是否符合自身投资目的为标准进行判断,而不是因为别人在买。
Q选择近期收益率高的基金不就可以了吗?
有分析认为,资金涌向过去收益率高的基金的“追逐收益”行为,反而可能降低投资业绩。这是因为股市收益率在短期内几乎难以预测,并有回归长期平均的倾向。请记住,过去的运用业绩并不保证未来收益率。
Q复利在长期投资中有什么意义?
复利是不仅本金、已产生的利息或收益也会再产生收益的方式,期限越长效果越大。即使收益率相同,将收益再投资并长期保持,与单利之间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但投资资产的收益率并非每年固定,也可能亏损,因此不应将复利计算结果视为收益保证。
Q长期投资就没有风险了吗?
长期持有策略有助于减少受短期价格波动的影响和降低交易成本,但并不能消除风险本身。长期持有以投资对象的价值未来会更高这一判断为前提,如果判断错误,即使长期持有也可能亏损。重要的是不仅考虑投资期限,还要一并考虑需要用钱的时间和可承受的亏损规模来制定计划。
Q风险和收益是什么关系?
一般来说,要期待更高的收益就须承担更大的风险,这称为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关系。按短期债务、长期债务、房地产、高收益债券、股票的顺序,预期收益和风险往往一同增大,各类资产的范围也会相互重叠。反之,如果有人提议无风险却承诺高收益,应首先表示怀疑。
Q除了分散,还有哪些降低风险的方法?
降低投资风险的两种代表性方法是分散和对冲。分散是分配投资于多种资产以减少特定风险的影响,对冲是利用反向变动的交易等抵消特定风险(例如汇率变动)。正如设置许多篮子会增加成本一样,分散和对冲都需要成本,也无法消除所有风险。
出处: 维基百科:多元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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