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與公募新股
保護性預託(鎖定義務)與機構的承諾有什麼不同?
上市時的鎖定義務(保護性預託)制度,是禁止最大股東及特殊關係人等負有經營責任者自上市之日起在一定期間(通常為6個月)內賣出股票的制度,是依據交易所上市規定的義務。
其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免受上市初期大量拋售導致的股價劇烈波動,相關股份須在韓國預託結算院進行鎖定登記。機構投資者的鎖定期承諾則是為獲得新股配售而自願作出的承諾,這一點有所不同。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