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與公募新股
什麼是賣回請求權(Put-back期權)?
賣回請求權是獲配公募新股的一般認購者在上市後一定期間內,可以將公募股份賣回給承銷公司的權利。
在未經需求預測(累計投標)以單一價格確定發行價、未記載發行價計算依據、未實現盈利企業或商業模式企業上市等規定情形下授予。行使該權利時,承銷公司原則上須以發行價的90%以上買入,行使期間視情況為自上市之日起1個月、3個月、6個月等不等。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