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投資·Pre-IPO·SPAC

設立SPAC的證券公司須持有多少SPAC股份?何時可以出售?

根據韓國交易所的說明,擔任代表發起人的證券公司的總投資額(股票及股票掛鉤公司債)須達到SPAC發行總額(股票及股票掛鉤公司債)的5%以上。

此外,作為發起股東的證券公司(上市保薦人)的投資股份須在合併後鎖定6個月。這是考慮到證券公司自有資金也投入其中,與公募股東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一致,從而讓其在上市後一定期間內關注企業營運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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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