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投資·Pre-IPO·SPAC

SPAC的存續期限臨近卻沒有合併消息,會怎樣?

以KOSDAQ市場為準,SPAC如未在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限屆滿6個月前申請合併上市預備審查(韓國交易所解說書說明為IPO後30個月內),將被指定為管理類股票;指定後1個月內仍未申請的,構成退市事由。

如果最終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合併,SPAC將按章程進入解散程序。另外,由於SPAC存續期限較短,且設有市場流動性和股份收購請求權等變現機制,不允許其自願申請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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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