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SDAQ創投基金

創投組合、創業·創投專門私募基金與KOSDAQ創投基金有何不同?

《租稅特例限制法》第16條將對創投組合等的出資、對風險企業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的投資、對創業·創投專門私募集合投資機構的投資分別列為所得扣除對象。

創投組合是依據《創業投資促進法》由創投公司等組建的組合,而KOSDAQ創投基金是由《資本市場法》上的集合投資業者運用的投資信託,兩者的法律形式和運用主體不同。追徵事由等具體規定也因類型而異,請查閱各產品的依據法令。

最後更新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