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利率與匯率
夾層證券的提前償還請求權(賣回權)是什麼?
提前償還請求權是投資者可以在到期前約定時間點請求發行公司提前償還公司債的權利,常附於可轉換公司債等夾層證券。
例如約定“自發行日起1年後每隔一定週期可行使”等行使時間,當股價低於轉股價、轉股無實際利益時,可以作為提前收回本息的手段。在金融監督院糾紛調解案例中,是否行使提前償還請求權也曾成為爭議焦點,因此須同時關注行使時間和發行公司的償還能力。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