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投资·Pre-IPO·SPAC

SPAC的公募前股东(发起人等)也可以对合并进行表决或请求收购股份吗?

受到限制。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定禁止SPAC的公募前股东等行使与合并相关的表决权和股份收购请求权;违反这一规定推进合并程序的,构成退市事由。

SPAC在公示合并股东大会结果时,还须一并说明公募前股东等是否行使表决权或收购请求权、合并价值是否达到存放资金的80%以上、与合并对象是否存在特殊利害关系,以及合并后限制出售的对象和期间等。这是为了让通过公募参与的股东的意愿反映到是否合并的决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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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信息,并非投资建议。制度与税率可能变化,请同时参阅出处机构的最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