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保護

違反六大銷售原則,金融公司會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金融委員會的說明,違反六大銷售原則可處以最高1億韓元的罰款。違反除適合性、適當性原則以外的其餘4項原則(說明義務、禁止不公平營業行為與不當招攬、廣告規定)的,可處以最高達相關收入等50%的懲罰性課徵金。

此外,金融公司還須對因違規受到損害的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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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