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投资·Pre-IPO·SPAC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价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证券发行及公示等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转股价须不低于以董事会决议日前一日为起算日计算的以下价格中的最高者:①1个月、1周及最近日加权算术平均股价的算术平均值;②最近日加权算术平均股价;③认购日(无认购日的为缴款日)前第3个交易日的加权算术平均股价。
以一般公募方式发行的,可以不低于其中最低者;经两家以上信用评级公司评为投机级(BB+以下)的公司债等,可以定为计算价格的90%以上。以第三方配售方式发行时,董事会决议日至缴款日不足1个月的不适用③,1个月以上的须反映实际缴款日前第3个交易日的股价(截至2026年10月)。
本解答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信息,并非投资建议。制度与税率可能变化,请同时参阅出处机构的最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