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保護

通過銷售代理人認購後受損,由誰負責?

根據金消法,代理、中介其業務的銷售代理、中介業者在業務中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金融商品直接銷售業者須承擔賠償責任。

但直接銷售業者在選任代理、中介業者及監督其業務方面盡到適當注意並努力防止損害的,可以免責。也請記住,原則上禁止銷售代理、中介業者直接從消費者處收取投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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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