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投資·Pre-IPO·SPAC

可交換公司債的交換標的股票如何確保和保管?

可交換公司債是可以交換為發行公司所持其他公司股票等有價證券的公司債,因此由董事會確定擬交換股票或有價證券的種類和內容、交換條件及交換請求期間。

根據《商法施行令》,發行公司須在債券持有人請求交換時或交換請求期間屆滿之前,將交換所需的股票或有價證券預託於韓國預託結算院,或在電子登記機構進行電子登記,該機構須標明其為信託財產並加以管理。這是事先將交換標的證券單獨鎖定、以便能夠應對交換請求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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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