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投資·Pre-IPO·SPAC

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為什麼大多以私募方式發行?

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無需提交證券申報書,僅憑董事會決議(提交主要事項報告書)即可發行,程序比須經證券申報書審查的公募更簡便。

據金融監督院統計,2021年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中,私募為598件,公募為3件。另一方面,由於沒有像證券申報書那樣詳細記載資金用途和風險因素並接受審查的過程,金融監督院認為私募可轉換公司債可能被濫用於不公平交易,因此一直在加強揭露審查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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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