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投資·Pre-IPO·SPAC

準備上市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會對上市審查和上市後股價產生什麼影響?

韓國交易所會審查上市申請人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等轉換後最大股東是否可能變更,以及轉換期間、轉股價、轉換後數量是否可能對上市後的投資者保護造成問題。

交易所說明,如果轉換請求期間在審查申請日至預備審查批准後6個月內開始,為防止上市後立即出現大量拋售,有必要考慮償還公司債(借新還舊發行除外)或在轉換權行使期間屆滿後再申請審查。章程規定的發行限額等程序是否合規、是否屬於須提交證券申報書的視同募集,以及認購人和轉股價是否合理,也在確認範圍之內。

最後更新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