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投资·Pre-IPO·SPAC

非上市公司招募多名Pre-IPO投资者时有哪些规定?

向50人以上的投资者劝诱取得证券并新发行(募集)或出售已发行证券(出售)时,金额在10亿韩元以上的须向金融监督院提交证券申报书,不足10亿韩元的须提交小额公募公示文件。

有募集、出售业绩的公司即使向不足50人发行,如不采取转售限制措施,也会因视同募集而产生提交申报书的义务,并须承担事业报告书等定期公示和提交主要事项报告书的义务。金融监督院表示,2025年因违反公示规定受到处分的88家公司中有57家为非上市法人,且多在IPO准备过程中被发现,罚款或限制发行证券等处分可能影响上市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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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信息,并非投资建议。制度与税率可能变化,请同时参阅出处机构的最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