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保護

與金融公司發生糾紛時該怎麼辦?

可以向金融監督院申請糾紛調解,金融監督院院長可以勸告當事人達成和解。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未達成和解的,提交金融糾紛調解委員會,委員會在60日內製定調解方案。

自收到調解方案之日起20日內未接受的,視為不接受。

最後更新

本解答為截至2026/10/14的一般金融資訊,並非投資建議。制度與稅率可能變動,請同時參閱出處機構的最新說明。